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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煤电、水泥等行业迎强制改造新政!谁要改?改什么?有哪些支持政策?

发布单位/企业:中国工信新闻网
发布日期:2026-06-16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五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开展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攻坚三年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2026年起,以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炼油、乙烯、合成氨、甲醇、煤电等9个行业为重点,利用3年时间全面实施节能降碳改造,推动企业能效碳效水平应提尽提,行业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明显提升。2028年起,结合实际视情进一步拓展实施范围,增加其他行业压茬推进,各地区可结合工作需要先行有序开展。

为什么是这9大行业?

重点行业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的规模大、强度高,是提高能效、压减煤炭消费、降低碳排放的重中之重。据有关行业协会摸排测算,目前粗钢、电解铝、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等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产能占比仍不足30%,部分行业还有超过10%的产能能效低于基准水平,节能降碳改造还存在巨大空间。

钢铁,以煤炭为主要能源,其焦化、烧结、炼铁等工序均属于典型的高能耗环节;

电解铝,作为有色金属的代表,电力消耗是其核心成本,生产过程中的综合能耗高;

水泥和平板玻璃,属于建材行业,其生产过程中的熟料煅烧环节耗能大;

炼油、乙烯、合成氨和甲醇,均属于化工行业,工艺流程长,对油气和煤炭等能源高度依赖;

煤电,作为一次能源向二次能源转换的枢纽,其供电煤耗水平直接决定了整个电力系统的碳排放强度。

由此可以看出,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炼油、乙烯、合成氨、甲醇、煤电等行业是名副其实的“耗能大户”,也是中国碳排放的主要来源,其能源消费量和生产效率直接关系着国家能源战略与工业经济成本,是节能工作的主战场,这也是我国实现“双碳”目标必须啃下的“硬骨头”。

改什么,怎么改?

根据通知要求,到2028年底,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炼油、乙烯、合成氨、甲醇等工业重点行业达到现行能效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平均提高20个百分点,煤电行业力争提高15个百分点,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基本清零,累计形成节能量1亿吨标准煤以上、减排二氧化碳2亿吨以上。

节能降碳改造重点任务主要体现为以下3个方面:一是推广应用先进节能降碳技术装备;二是推动重点工序和装置改造升级;三是推动能源消费绿色化、低碳化。

具体分行业来看:

钢铁行业推动高炉、转炉等重点工序和装置节能降碳改造,有序开展氢冶金等前沿技术应用,加快电机、风机、水泵等用能设备更新升级,推进余热余能回收利用;

电解铝行业围绕铝电解槽等生产装置开展节能降碳改造,应用新型稳流保温铝电解槽、电解槽上部集气密闭等先进技术设备,推广大型电解槽,优化烟气余热高效回收和梯级利用体系,推广低温余热发电技术应用;

水泥行业优化熟料生产工序,应用六级预热器、高效篦冷机等高效设备,实施原料燃料绿色低碳替代;

平板玻璃行业推广玻璃熔窑全氧(富氧)燃烧、熔窑结构优化和高效保温等技术,实施清洁燃料替代,提高绿电应用水平;

炼油和乙烯行业升级常减压、催化裂化等核心工艺及关键装置,实施原料燃料绿色低碳替代和用能系统电气化改造;

甲醇和合成氨行业推动煤气化炉、蒸汽重整炉等装置改造,强化余热余压及气化炉渣高效利用;

煤电行业推动30万千瓦以上现役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推广通流、高效燃烧、冷端优化、余热利用、智能调控等技术,鼓励煤电与新能源融合发展。

有哪些支持政策?

资金支持。加大中央投资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核定总投资20%的比例给予资金补助,优先支持改造后能效达到标杆水平的项目。鼓励地方统筹运用现有资金渠道加力支持改造项目实施,鼓励金融机构提供多元化金融产品服务。

价格调节。各地区可结合实际将现行差别电价、阶梯电价、惩罚性电价政策整合为统一的差别化电价政策,在市场交易电价基础上每度加价不超过0.1元,加价电费用于冲减系统运行费用。

碳市场激励。存量工业企业通过节能降碳改造减少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经核定后可作为本地区新(改、扩)建“两高”工业项目的碳置换来源。对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重点行业,支持碳排放强度优于基准值的企业获得合理碳排放配额收益。

此外,通知还明确,能效未达到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限定值和基准水平的项目,应于2028年底前完成改造。持续完善重点行业能耗和碳排放限额、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等标准,及时更新重点行业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

三年时间,既是行业改造升级的窗口期,也是产业格局的重塑期。提前布局、主动升级的企业将抢占发展先机,观望拖延的企业则可能陷入被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