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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地区:云南省/昆明市
发布日期:2026-03-0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滇中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度假)区、自贸试验(经济合作)区管委会,各直属机构,市属企业:
按照《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反馈2026年市政府惠民实事项目票决结果的通知》(昆人办通〔2026〕10号),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对昆明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票决确定的10件惠民实事进行责任分解和立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统筹谋划,细化责任落实
各牵头单位要高度重视,将10件惠民实事列入2026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强化系统谋划,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有序推进,实现预期成效。要按“一项目一方案”原则,制定惠民实事项目实施方案,于2026年3月3日前报送至市政府办公室(备注转督查二处,联系电话:63155320)。实施方案制定遵循以下要求:
(一)制定任务明细清单。要对照职责分工,统筹研究项目实施全过程工作事项,形成任务明细清单,涉及项目年度目标有量化指标且需分解的,还应提供量化指标分解清单。
(二)制定责任明细清单。要根据任务明细清单,倒排工作时序,逐一明确工作节点及工作措施、责任主体、完成时限,形成完整闭合的责任体系。
二、加强协同联动,强化实施保障
各牵头单位要履行牵头职责,精心组织实施,强化督促指导,确保惠民实事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要加强统筹协调,对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市人民政府,并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指导帮助;要多渠道争取政策、资金支持,进一步拓展实事惠及面与惠民成效。各责任单位要主动对接牵头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协同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按要求完成有关工作任务。有关市级审批部门要强化主动作为意识,对推进过程中涉及的资金拨付、手续报批等问题积极协调、优先安排、高效服务、限时办结。
三、加强督促检查,严格信息报送
各牵头单位自2026年3月起,每月底前将惠民实事工作进展情况报送至昆明市一体化电子公文应用平台(市政府督查督办系统“决策督查”版块)。其中,3月31日前需报送首次工作进展情况及联络员名单(姓名、职务、手机号码)。市政府督查室将10件惠民实事列入重点督查事项,并根据推进落实情况适时开展专项督查。
附件:昆明市2026年10件惠民实事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昆明市2026年10件惠民实事
一、关爱特殊群体,减轻看病就医负担。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监测对象等特殊群体全员精准开展医保参保资助,实现参保人数不少于15万人,确保参保动态全覆盖。医疗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后,报销比例不低于90%,救助资金最高可达10万元。实现市县两级公立综合医院100%提供“免陪照护”服务。
牵头单位:市医疗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开区、阳宗海风景区、磨憨—磨丁合作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31日前
二、夯实民生基础,促进高质量就业创业。提供有效就业岗位20万个,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6万人。提供安居保障,加大补贴力度,强化配套服务,吸引15万名高校毕业生等青年人才来昆留昆就业创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帮扶就业率达到95%以上。支持重点群体返乡创业,对10类重点就业群体新发放贷款7.6亿元。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开区、阳宗海风景区、磨憨—磨丁合作区管委会,市教育体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团市委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31日前
三、统筹学校建设,扩大普惠教育资源。实施主城区55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建设项目,新增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不少于4万个。完成新建、扩建公办幼儿园各5所,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不少于3000个。实施优质高中扩容工程,新增省一级普通高中学位不少于2000个。
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滇中新区、经开区、阳宗海风景区、磨憨—磨丁合作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31日前
四、提升服务质效,彰显“一老一小”帮扶力度。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560万人,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新建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3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2个;巩固提升200个以上老年助餐场所服务质量和能力,全年为老年人提供就餐服务不少于300万人次。创建生育友好医院不少于30家,为孕产妇提供“一站式”服务。在全市中小学全覆盖开展“5·20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日”、“青春健康”主题系列活动,中小学心理健康辅导室覆盖率不低于80%。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体育局、市计生协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开区、阳宗海风景区、磨憨—磨丁合作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31日前
五、完善路网建设,优化群众出行服务。完成主城区市政道路新(改、扩)建不少于6条。实施市政道路“烂尾路、断头路、破损路、失管路”问题整治128条。30户以下自然村通村硬化路建设全面完成。推进轨道交通、常规公交、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三网”融合,增开地铁高峰接驳公交线路20条、“公交+”定制线路20条,地铁公交站点周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点覆盖率提升至85%,实现一码通乘、联乘优惠。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滇中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度假)区管委会,昆明公共交通公司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31日前
六、聚力治水管污,建设洁净宜居家园。深化城市供排水一体化改革,启动建设三环以内供排一体综合治理提升工程28项,主城区供水水质综合合格率保持100%。汛期前完成18个淹积水点整治。城市及县城生活污水处理率保持在95%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保持在86%以上。在主城区新建4个垃圾分拣中心,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全市100户以上的自然村卫生公厕100%全覆盖。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滇池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滇中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度假)区管委会,磨憨—磨丁合作区管委会,昆明水务集团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31日
七、化解烂尾项目,筑牢安居置业保障。聚焦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烂尾建设项目,制定“一项目一策”化解方案,稳妥有序推进烂尾建设项目整治攻坚各项工作,基本完成烂尾住宅项目整治任务。引导企业按照“安全、舒适、绿色、智慧”标准建设“好房子”,满足刚需型、改善型、旅居型等多元化住房需求,年内开工建设“好房子”项目不少于10个。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滇中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度假)区管委会,磨憨—磨丁合作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31日前
八、丰富文体供给,增添幸福生活体验。策划推出更多文旅产品,开展覆盖全市乡镇(街道)、延伸至村(组)和社区的文化惠民活动,演出不少于1600场次;推动“流动博物馆”进街道、进乡村、进学校,让群众零距离感受昆明历史文化。新增30所中小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全市累计达到100所以上。完成拓东体育场等10个以上体育场馆改造提升,增强大型文体活动举办能力。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150场以上,举办市级青少年体育竞赛30项以上。
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育体育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滇中新区、经开区、滇池度假区、阳宗海风景区、磨憨—磨丁合作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31日前
九、深化精细管理,促进城市内涵式发展。聚焦问题小区,整治提升城中村10个以上,改造城镇老旧小区400个以上,实现1000个以上无物业服务小区物业覆盖并完成“一户一表”宜改尽改。实施45条城市道路净化、美化、绿化、花化,主城区城市道路“有路无灯”整治动态清零,消除县城城镇道路“有灯不亮”。强化规范管理,确保全市室外公共区域1387座洗手台正常使用。挂牌整改的超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隐患“清零”,全市市政消火栓100%完好有效,打造消防“五分钟救援圈”。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园林绿化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局、市水务局,昆明供电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滇中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度假)区管委会,磨憨—磨丁合作区管委会,昆明水务集团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31日前
十、强化数字赋能,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在全市政务服务、出入境、车驾管、户政、旅馆业、公安检查站、巡逻防控点、自助服务终端、公积金、高效办成一件事10大领域,启动“电子居民身份证”应用,无障碍申领电子居民身份证,实现532个场景、368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手机亮证、免证通办”。在主城区范围内全面推行网签与预告联动办理,解决“一房多卖”、“一房多抵”等问题,切实维护群众权益。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滇中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度假)区管委会,磨憨—磨丁合作区管委会,市级各政务服务实施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31日前
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2025年度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昆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
昆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昆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小灯塔”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关于开展昆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项目中期评估(第二批)的通知
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昆明市财政局 关于征集昆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第三批转型项目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关于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
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昆明市公安局 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昆明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