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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布地区:云南省/昆明市
发布日期:2025-11-05
近日,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云南省加力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9条政策措施》。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是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更大力度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促进我省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制定本政策措施。
二、主要内容
共分为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用好用足金融政策、高效统筹要素保障3部分,包含用足用好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政策,支持技术改造升级,支持设备更新,先进制造业基金引导,加强再贷款项目储备,优化信贷支持,加大贷款财政贴息力度,引导融资担保支持,优化用地、用能、环评等要素保障等9条措施。同时,按照云南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中总体目标设定时限为2027年,将本政策措施的有效期明确为至2027年12月31日止。
三、资金奖补的支持范围及标准
对制造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总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项目,按照核定完成设备投资(含软件等)的20%(属于五大重点产业范围的提高至25%)给予资金奖补,单个项目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对制造业企业实施的非项目化设备更新,设备总金额超过500万元的(设备单价须达1000元及以上),按照设备(含软件等)购置额的20%(属于五大重点产业范围的提高至25%)给予资金奖补,单个企业设备更新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四、财政贴息的支持范围及标准
对获得中央财政贴息支持的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项目,在中央财政贴息支持的基础上,按照实际发生利息的30%给予贴息;制造业企业利用银行贷款进行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银行固定资产贷款1000万元及以上、设备投资不低于200万元的项目,且未获得中央财政贴息支持的,按照实际发生利息的50%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单个项目省级贴息不超过500万元、单个企业年度省级贴息不超过1000万元。
五、资金奖补、财政贴息的申报组织
政策措施中第(二)(三)(七)条省级财政资金奖补和贷款财政贴息的资金支持,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按照年度组织开展申报工作。具体申报时间及申报内容要求,请关注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官方网站或联系各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六、资金支持原则
同一企业的同一设备更新项目符合多项省级资金支持条件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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