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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十五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政策解读

解读 省级

发文单位: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地区:云南省/昆明市

发布日期:2026-07-24

一、出台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内在要求,是破解发展不均衡不充分问题的关键抓手。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到2035年“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2025年6月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意见》,把“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衡性”作为重点任务,从制度保障、资源配置、提供责任、方式方法等方面作出系统部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增强基本公共服务均衡性和可及性,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制度体系。《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稳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开展《云南省“十五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编制过程中,广泛征求省级有关部门、各州(市)发展改革委及社会各界意见,反复研究论证、修改完善,按程序报请省政府同意后,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规划》。

二、主要内容

《规划》正文共分为工作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3个部分。

第一部分,工作目标。聚焦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明确2030年发展目标、提出2035年展望目标。

第二部分,重点任务。共8项重点任务,一是在加快基本公共教育均衡发展方面,提出提升学前教育普惠性、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提升普通高中办学水平、加强随迁子女教育保障、提高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水平5项举措。二是在推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下沉方面,提出加强医疗资源统筹布局、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3项举措。三是在促进劳动就业服务便利可及方面,提出加强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支持帮扶重点群体就业、保障劳动者权益3项举措。四是在推动社会保险扩面提质方面,提出推进基本养老保险高质量扩面参保、提升工伤失业保险服务效能、加强医疗生育保险服务、落实长期护理保险制度4项举措。五是在提升社会救助兜底服务效能方面,提出完善社会救助服务体系、加强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强化残疾人服务保障3项举措。六是在提升养老育幼服务供给水平方面,提出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加强生育养育服务、推动托育普惠发展3项举措。七是在推进文化体育服务触角延伸方面,提出丰富公共文化服务、加强公共体育服务2项举措。八是在兜牢基本住房和社会服务民生底线方面,提出完善基本住房保障、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健全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强化殡葬服务公益属性、创新婚姻家庭服务模式5项举措。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主要包含强化人才培养和支撑、加快均等化数智化赋能、创新多元协同供给模式、推动资源系统集成配置、健全可持续财政投入机制、加强规划组织实施和监测评估等措施。

三、主要特点

(一)核心突破在于全面推行常住地提供服务

《规划》明确建立未落户常住人口与户籍人口同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新机制。提出依据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建设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立“钱随人走”的资源调配体系,推动服务资源按常住人口规模精准投放,实现服务供给与人口分布相匹配。

(二)有效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优质资源下沉

《规划》将教育、医疗、文体等关键领域的设施与优质服务,向县城、向乡镇、向社区(村)有效下沉,更多、更均衡地延伸到民众身边,确保不同地区、不同群体都能公平可及地享有大致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不断缩小城乡差距,夯实社会公平正义的根基,提升整体民生福祉水平。

(三)从“人找服务”到“服务找人”转变

《规划》强调借助数智化手段,实现服务对象的动态识别与需求预判,推动跨部门数据互通与业务流程再造,构建以需求为导向的主动服务模式,推动服务供给从被动申请转向主动感知与精准推送。立足云南“山区、民族、边疆”三位一体的特殊省情,加强巡回服务,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的主动触达。

(四)开展全生命周期的服务体系建设

《规划》聚焦“一老一小”、随迁子女、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等重点群体,完善托育、养老、社会保障等服务供给链条,构建衔接有序、响应及时的服务协同机制。把殡葬服务、婚姻家庭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健全贯穿人生各阶段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安排,确保居民在不同生命阶段都能获得与其需求相匹配的保障与支持。

 

相关文档: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十五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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