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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0-16
按照《昆明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昆明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昆双随机办发〔2024〕1号),为加强无线电监督管理工作,维护正常空中电波秩序,确保合法无线电业务正常进行,特对昆明市无线电频率使用和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检查主体
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处室:无线电监督检查处,联系电话:63115988)。
二、检查时间
2024年10月份。
三、检查对象
检查对象为无线电频率使用、设台单位,随机抽取占比8%。
四、检查方式
现场检查。
五、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1993年9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128号发布,2016年11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672号修订)、《云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号)。
六、检查内容
(一)无线电频率使用情况。
(二)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情况。
七、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抽取方式
严格按照省、市“双随机、一公开”相关工作要求,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系统”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抽查占比8%,执法检查人员从昆明市无线电行政执法人员中随机抽取2名。
八、公示方式
检查工作完成后,按照要求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系统”公示检查结果。
九、其他工作要求
“双随机、一公开”执法人员要强化法制理念,检查工作中务必依法执法,廉政执法,规范执法。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