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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各有关企业:2024年9月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2024年版)》,明确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试点企业的数字化水平需按照2024年版指标进行现场评定。为做好新版指标的宣贯工作,加快推进昆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进程,经研究,拟于9月24日举办昆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交流会,现诚挚邀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各有关企业参会,具体事项如下:一、会议时间及地点时间:2024年9月27日(星期二)上午8:30至下午17:00;地点:盘龙区云上数字赋能产业园(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拓东路20号巨人大厦)。二、会议议程序号时间议程18:30-9:00签到29:00-9:10省工信厅领导致辞39:10-9:20市政府领导致辞49:20-9:40昆明市工信局做数转工作进展通报59:40-10:10工联院对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贯标610:10-10:20数促中心发布小灯塔、数字车间、链式企业名单遴选情况710:20-12:00三个服务商及五个细分行业数转企业案例分享813:30-15:00工联院对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进行培训915:00-15:30数转平台培训1015:30-17:00分行业进行交流,选取两个完成较好区县工信经验分享1117:00结束三、有关事项(一)诚挚邀请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分管领导参加,会上将对政策实施、验收工作进行解读,请组织辖区试点行业内企业参加昆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交流会,参会人员回执请于9月20日(星期五)12:00点前通过公文交换系统反馈至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或通过电子邮箱(kmsgxjxcc@163.com)反馈。(二)本次会议将对试点工作的中期评估、资金拨付、项目管理等流程进行详细解读,事关企业能否通过验收,请各试点企业及服务商高度重视并安排相关负责人按时参会。(三)请各单位参会人员提前15分钟签到,无特殊事项不得请假,确因有事不能参会的,须提前请假,并安排熟悉情况的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昆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章)2024年9月12日 附件:昆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交流会工作方案
2024-08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要求,做好老旧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安全有序更换动力电池工作,服务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动力电池更换工作应在确保整车安全的前提下实施,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运营企业、动力电池更换服务提供商应具有法人资格,并遵循“谁主张、谁负责;谁更换、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二、用于更换的动力电池性能应满足GB 38031《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建议满足GB/T 31484《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循环寿命要求及试验方法》、GB/T 31486《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电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等推荐性国家标准要求。更换产生的废旧动力电池应移交给回收服务网点等渠道,相关主体应按有关规定上传溯源信息。三、更换动力电池后的整车性能应满足GB 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38900《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 1589《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 18384《电动汽车安全要求》、GB 38032《电动客车安全要求》等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四、已更换动力电池车辆的年检、安全管理、缺陷召回、事故调查、报废回收等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火灾事故调查规定》《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五、已更换动力电池车辆在发生事故后,其保险理赔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车辆保险合同约定组织开展。特此公告。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商务部应急管理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2024年8月16日
2026-04
为贯彻落实《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十五条措施》(云政办发〔2024〕65号)涉及的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经公开申报、专家评审、现场抽查、省科技厅集体研究决定等程序,拟对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等13家机构出让科技成果类和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等24家企业自主研发成果产业化类项目,以后补助方式予以资金支持。现将拟奖补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4月8日—1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将有关情况反映至省科技厅成果转化处,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书面材料应加盖本单位公章、写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和提供有效联系电话。匿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省科技厅机关纪委:0871-63167157。通讯地址及邮编:昆明市北京路542号505室,650051。 附件:2025年度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非平台类)拟奖补项目清单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2026年4月7日(联系人及电话:崔老师,0871-63104096)附件2025年度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非平台类)拟奖补项目清单1.机构出让科技成果类拟立项目序号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申报单位12025年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机构出让科技成果类王趁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22025年云南省农业科学院农业环境资源研究所机构出让科技成果类雷宝坤云南省农业科学院农业环境资源研究所32025年云南师范大学机构出让科技成果类张玉青云南师范大学42025年云南省农业科学院生物技术与种质资源研究所机构出让科技成果类田果廷云南省农业科学院生物技术与种质资源研究所52025年云南省农业科学院园艺作物研究所机构出让科技成果类郑丽萍云南省农业科学院园艺作物研究所62025年云南省红河热带农业科学研究所机构出让科技成果类赵东兴云南省红河热带农业科学研究所72025年云南省地图院机构出让科技成果类马品云南省地图院82025年云南省农业科学院花卉研究所机构出让科技成果类段青云南省农业科学院花卉研究所92025年云南省农业科学院经济作物研究所机构出让科技成果类邓剑川云南省农业科学院经济作物研究所102025年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机构出让科技成果类马赛宇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112025年昆明医科大学机构出让科技成果类李璠昆明医科大学122025年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机构出让科技成果类赵志辉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132025年玉溪师范学院机构出让科技成果类李嘉玉溪师范学院2.企业自主研发成果产业化类序号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申报单位12025年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企业自主研发成果产业化类李宏伟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22025年云南盛衍种业有限公司企业自主研发成果产业化类代同兴云南盛衍种业有限公司32025年云南弘盛铂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企业自主研发成果产业化类苏临辉云南弘盛铂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42025年云南大唐汉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自主研发成果产业化类朱光荣云南大唐汉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52025年云南云铝海鑫铝业有限公司企业自主研发成果产业化类虞青云南云铝海鑫铝业有限公司62025年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企业自主研发成果产业化类方彬彬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72025年昆明台工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企业自主研发成果产业化类曾晨光昆明台工精密机械有限公司82025年云南锦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企业自主研发成果产业化类李全弟云南锦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92025年云南省地矿测绘院有限公司企业自主研发成果产业化类徐宏涛云南省地矿测绘院有限公司102025年云南正成工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企业自主研发成果产业化类普文伟云南正成工精密机械有限公司112025年水富理世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企业自主研发成果产业化类马德灿水富理世食品有限责任公司122025年云南化工设计院有限公司企业自主研发成果产业化类李海昆云南化工设计院有限公司132025年策拉控股云南有限公司企业自主研发成果产业化类黄云峰策拉控股云南有限公司142025年云南家红齿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自主研发成果产业化类李汉戈云南家红齿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52025年云南昆钢耐磨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自主研发成果产业化类张田翔云南昆钢耐磨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62025年云南锡业锡化工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企业自主研发成果产业化类艾维华云南锡业锡化工材料有限责任公司172025年金七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自主研发成果产业化类农启真金七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82025年云南英利管业有限公司企业自主研发成果产业化类王峰云南英利管业有限公司192025年昆明银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自主研发成果产业化类王勤昆明银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25年云南嘉泰来新材料有限公司企业自主研发成果产业化类文勇云南嘉泰来新材料有限公司212025年云南群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企业自主研发成果产业化类董雪峰云南群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22025年昆明麦普空间科技有限公司企业自主研发成果产业化类金必煌昆明麦普空间科技有限公司232025年云南智仁节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企业自主研发成果产业化类黎于栋云南智仁节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242025年云南悦途科技有限公司企业自主研发成果产业化类普黎才云南悦途科技有限公司
2026-04
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15条措施》,推动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改革提质增效,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省科技厅、省工商联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云南省首批100项“先使用后付费”科技成果清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中小微企业承接“先使用后付费”科技成果。企业可以检索与技术需求相匹配的科技成果,与成果完成单位(或省科技厅成果转化处)联系,开展对接洽谈合作,签订科技成果转化合同。二、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对“先使用后付费”科技成果,采用“零门槛费或者低门槛费+阶段性支付+收入提成”或“双方约定支付方式”等形式签订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合同,签订的合同可按规定进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备案。三、鼓励中小微企业购买“先使用后付费”保险产品,按照《云南省科技金融结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单个险种按照保费的50%,投保人年度最高给予20万元的补助。鼓励金融机构、担保机构、投资机构对“先使用后付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供金融服务。四、各州(市)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要加强“先使用后付费”相关政策的宣讲和科技成果的推介,鼓励中小微企业主动承接科技成果,推动科技成果与技术需求精准对接。 附件:云南省首批“先使用后付费”科技成果清单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云南省工商业联合会2026年4月9日(联系人及电话:省科技厅成果转化处崔文川,0871-63104096)
2026-04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 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企业人才服务专项行动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函〔2026〕15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管理部门、总工会,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各监管局: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中小企业人才服务,推进中小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中小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现组织开展中小企业人才服务专项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行动目标坚持人才是第一资源,聚焦中小企业在人才引进、培育、评价、留用等方面的困难问题,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开展专项行动,优化中小企业人才政策和服务,统筹推进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技术型人才、技能型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工程师文化和工匠精神,以高质量的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二、重点工作(一)加大中小企业引才支持力度1.加大企业急需人才引进支持力度。加大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突出“高精尖缺”导向,支持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吸引骨干人才。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邀请外国专家来华交流合作。加大对中小企业引进国内高水平人才的支持力度,鼓励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向中小企业流动、为中小企业服务。鼓励地方结合实际,将中小企业急需紧缺人才纳入人才引进目录,加大对人才落户、安家、住房、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支持力度。2.创新中小企业人才引进模式。拓展多样化引才模式,支持企业采取技术入股、项目合作、设立工作站等方式,重点引进能够突破关键核心技术、解决中小企业实际困难的急需紧缺人才。发挥全国中小企业服务“一张网”作用,运用大数据、人才地图等技术手段,整合人才资源库和中小企业需求库,实现人才与企业岗位的精准匹配,提升人才引进效率。推广技术人才助企服务新模式,组织劳模工匠组建技术服务队,面向中小企业开展“劳模工匠助企行”,帮助中小企业解决技术难题、提升职工技能水平。3.加强中小企业人才引进服务。优化中小企业引才综合服务保障政策,确保人才引得进、用得好。推动专业化人才服务机构与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基地)对接联动,开展人才引育、用工保障等服务。开展中小企业“优企引才”定向访企拓岗和“高校对接深度行”活动,组织优质中小企业与高校在人才引进、联合培养、实习实践等方面深度对接。落实好吸纳就业补贴和扩岗补助政策,实施就业春风行动、“优企进校 招才引智”专项行动、全国中小企业网上百日招聘高校毕业生等活动,加强中小企业人才供需对接,吸纳更多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二)提升中小企业人才培养质量1.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持续打造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项目,形成特色品牌,着力培养一大批优秀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组织实施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培训项目,推动各地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训全覆盖。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专业服务机构等作用,按照企业家培养、优质企业培育、产业链融通的发展思路,创新性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和服务。打造中小企业人才培训“名师优课”资源库,为广大中小企业提供免费视频培训课程。加强年轻一代企业家培养,引导企业家健康成长和企业代际稳健传承。2.打造高水平的技术创新人才队伍。实施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加快中小企业数字技术人才培养。深入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通过线上专家授课、标杆企业参访、现场活动交流等多种形式,提升中小企业管理与技术人员的数字化转型能力。发挥好国家卓越工程师实践基地作用,面向优质中小企业开展卓越工程师培养与调训工作。遴选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帮助支持中小企业培养急需紧缺人才。3.锻造技艺精湛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完善中小企业技能人才培养标准,鼓励中小企业参与开发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新职业的国家职业标准。支持开展中小企业行业特色技能竞赛、企业内部技术比武等赛事,引导中小企业以赛促训,提升技能人才核心竞争力。加大中小企业技能人才传帮带培养力度,通过师徒传承、示范引领、传授专业经验、帮扶工程实践、带领技术攻关,搭建技能人才成长成才的全链条服务体系。4.加强中小企业人才培育保障工作。加大普惠型培训工作力度,推动企业按规定提取职工教育经费,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探索建立一批面向中小企业创新人才培养的实训基地,鼓励高校、职业院校、继续教育机构、工匠学院等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企事业单位为中小企业提供优质的人才实训、继续教育、实习实践服务,不断提升人才技术技能水平。鼓励支持中小企业职工积极参与工匠人才选树培育,支持优质中小企业加强创新工作室建设。(三)优化中小企业人才评价体系1.完善中小企业人才评价方式。发挥中小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兜底机制作用,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对中小企业实行单独分组、单独评审,确保中小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公平公正参与职称评审。落实“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推动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试点设置首席技师岗位,提高首席技师管理层级,对优秀高技能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实施制造业人才支持计划,选拔和支持一批高水平管理、技术、技能人才,宣传工信领域优秀人才典型。2.健全中小企业人才激励机制。支持各地制定出台精准有效的中小企业人才支持政策,综合运用荣誉、项目、资金等配套支持,引导和吸引优秀人才向本地区重点产业集聚区流动。支持各地优化中小企业工资分配指导服务,推动开展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及时发布紧缺急需人才工资价位,引导中小企业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和业绩贡献的工资分配制度,合理确定职工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充分激发各类人才创新创造活力。支持中小企业通过实施股权激励、期权激励、技术入股、成果奖励等方式,提高中小企业对从事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关键人才的薪酬竞争力。(四)完善中小企业人才留用机制1.搭建平台载体吸引留住人才。支持大中小企业联合共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通过平台载体建设与协同创新吸引、留住人才。搭建职业发展平台和创新科研平台,支持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备案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留住人才、用好人才。引导中小企业与大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共同组建创新联合体,围绕关键核心技术开展联合攻关,激发人才创新活力。鼓励职业学校与中小企业互聘兼职,推动职业学校与中小企业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科研攻关等方面加强合作。2.打造识才爱才的良好环境。引导社会各界积极营造尊重人才、求贤若渴的人才发展环境。加强中小企业就业监测与风险预警,支持中小企业稳定岗位。鼓励金融机构丰富信贷、保险等金融产品,提供安家、消费、健康养老等金融服务,支持企业留住人才。及时总结推广中小企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有效做法和典型经验,宣传一批优秀企业家、卓越工程师、高技能人才等先进典型,不断提升中小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影响力,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服务中小企业的良好氛围。3.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企业和人才诚信履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中小企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合规管理,推动企业依法用人、人才服务机构规范服务。推进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建设调解组织,建立健全劳动争议协商调解机制。加强劳动用工监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三、工作要求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把加强中小企业人才服务、推进中小企业人才队伍建设作为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性措施,纳入中小企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系统谋划、整体推进。要会同有关部门统筹运用有关政策和资金,制定出台精准有效的人才支持政策和服务举措,发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和全国中小企业服务“一张网”作用,扩大服务供给、提升服务质效,加大对中小企业人才队伍支持力度。要及时总结交流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宣传工作成效。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2026年4月7日
2026-04
各相关申报单位(个人):按照云南省科学技术厅2026年度科学技术奖申报的相关要求,经我局研究,现将《云南省科技厅关于2026年度云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云科奖发〔2026〕1号)转发给你们。昆明市科学技术局作为州(市)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昆明市区域内相关申报单位(个人)的提名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要求:一、提名要求请拟申报的各相关单位(个人)按照《云南省科技厅关于2026年度云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见附件)的相关要求,结合自身情况认真开展相关申报工作。二、材料要求2026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实行无纸化申报,所有提名材料均从云南省科技管理系统中上传。其中,提名书主件的签名、盖章,在省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形式审查通过后,由项目负责人按通知要求和时限,从提名系统打印相关页签字、盖章,扫描后上传。申报材料按照《云南省科技厅关于2026年度云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见附件)执行,并尽量提早进行网络提交。三、时间安排1.云南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系统开通时间为2026年4月6日9:00。2.申报单位提交时限。2026年5月6日中午12:00,关闭申报单位提交权限,逾期项目将无法提交提名者。请各项目完成单位在此时限前完成公示,及时提交提名材料。3.提名者(昆明市科技局)提交时限。2026年6月1日中午12:00,关闭提名者提名权限,逾期项目将无法提交省科技厅。4.省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在提名截止后进行形式审查。形审结果通过奖励提名系统反馈,请各申报单位及时关注。四、联系方式(一)省系统技术支持1. 省系统软件问题,请联系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技术支持客服。联系电话:400-161-6289。2. 省系统内单位注册问题,请联系省科技厅信息中心技术支持人员。联系人及电话:李俊,0871-63133894。(二)业务咨询请根据所选奖项类别和学科(专业)领域,联系省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有关人员。1. 杰出贡献奖,医疗卫生、医药与基础医学、交通运输领域。联系人及电话:李佳,0871-63137002。2. 电子信息技术、环境保护与气象、机械轻工、化学及化学工程领域。联系人及电话:杨伟辉,0871-63155414。3. 动力与电气、冶金与材料、地球科学国土资源与利用领域。联系人及电话:高阳一,0871-63168766。4. 农业、林业、畜牧兽医与养殖领域。联系人及电话:尹鑫,0871-63155414。5. 数理与天文、水利土木建筑、高技能人才技术创新领域。联系人及电话:彭钼植,0871-63155414。(三)昆明市科技局提名工作咨询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处 房欣童 0871-63136416 附件:《云南省科技厅关于2025年度云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登陆地址://kjt.yn.gov.cn/html/2026/tongzhigonggao_0324/3012365.html)昆明市科学技术局2026年4月1日
2026-04
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完善技术创新体系,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根据《云南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要求,组织开展2026年度(第二十九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重点领域重点支持以铝铜为主的有色金属精深加工产业、以铟锗铂为主的稀贵金属及新材料产业、高效高值利用磷资源发展新能源电池和精细磷化工产业、绿色食品和中药材精深加工产业、以数字信息大通道为引领的通信设备等电子信息制造业、软件和互联网产业等5个重点产业,传统优势产业,新兴及未来产业等领域企业申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二、申报条件(一)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二)企业在行业中具有较强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具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具有在国内或省内同行业领先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三)企业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创新效率和效益显著。(四)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500万元;有较好的技术积累,重视前沿技术开发,具有开展高水平技术创新活动的能力。(五)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500万元;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科技人员队伍结构合理,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20人。(六)已与一个以上的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建立较稳定的合作关系,并能有效地开展产学研联合研究开发工作。(七)已组建企业技术中心并正常运行一年以上。所在州(市)已开展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企业原则上应是州(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八)企业在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前三年内,不得存在下列情况:1.因违反海关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走私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或因严重违反海关监管规定受到行政处罚;2.因违反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严重税收违法行为;3.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三、组织实施(一)企业申报。各州(市)工信部门根据《管理办法》,筛选并指导有意愿、符合条件的企业准备申报材料,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统一进行申报。申报企业需编制《云南省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见附件1),签订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书(见附件2),填报《云南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见附件3),并按云南省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材料清单的先后顺序,加入目录及页码形成文本(一式一份,用A4纸双面打印并装订),同时报送电子文档至所在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二)审核推荐。请各州(市)工信部门认真审核企业申报材料(含有关附件),按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的质量和水平进行排序(附件5),并附同级税务机关、海关对企业核查情况,正式行文推荐,于5月30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与工业人才处。四、有关要求(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和各州(市)工信部门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代理申报事宜、组织申报活动,申报全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请相关企业严格按程序自主申报。(二)请各州(市)工信部门严格坚持标准,把好审核关口,将“清廉云南”建设要求贯穿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全流程,坚决杜绝虚假申报或违法违规申报行为。(三)申报企业对所提交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承担主体责任,相关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凡在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本年度申报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联 系 人:段实磊、王全会联系电话:0871-63515105、63513030电子邮箱:yngxwjcc@163.com 附件:1.云南省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2.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书3.云南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4.云南省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材料清单5.云南省企业技术中心审核推荐汇总表点击下载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6年3月26日
2026-04
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119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和《云南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认定标准(2026年暂行版)》,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和2023年度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省级集群申报(一)按照自愿申报原则,由所在地县级行政区划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为申报主体,填写《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表》(附件1),参照附件3提供佐证材料,以上材料装订成册,一式4份报送至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二)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受理申报材料并进行初审,组织实地抽查,在符合《云南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认定标准(2026年暂行版)》认定标准的基础上,择优遴选在细分领域发展水平居于全省前列的中小企业产业集群推荐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二、省级集群复核(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告的2023年度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须参与本次复核工作,由所在地县级行政区划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作为复核申报主体,填写《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复核申报表》(附件2),参照附件3提供佐证材料,以上材料装订成册,一式4份报送至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二)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受理申报材料并进行初审,组织实地抽查,按照《暂行办法》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认定标准逐一审查、核实,必要时开展实地抽查,将通过初审的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推荐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未通过初审的,需说明原因。三、工作要求(一)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依据《暂行办法》和《云南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认定标准(2026年暂行版)》相关要求和标准,严格把关,积极稳妥开展申报、复核和推荐工作。(二)各申报主体需明确具体联系人,长期跟进推动工作的开展。各申报主体对材料真实性负责,如发现虚假申报或隐瞒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三)请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于4月3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表》(附件1)及佐证材料、《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复核申报表》(附件2)及佐证材料、《2026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复核、推荐)汇总表》各一式3份及电子版光盘1份,寄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昆明市永安路37号710室,650011),电子版同步发送至ynsmegov@126.com。联系人:曾群电 话:0871—63512704 附件:1.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表2.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复核申报表3.佐证材料清单4.2026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复核、推荐)汇总表5.云南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认定标准(2026年暂行版)点击下载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3月31日(此件公开发布)
2026-04
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根据《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省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度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要求,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制定了《云南省2026年度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配合执行。 附件:云南省2026年度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联系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李锦华 电 话:13708876917联系人: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 吕东耘 电 话:13518727076联系人: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赵雪梅 电 话:13638818568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云南省公安厅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2026年3月23日(此件依申请公开) 附件 云南省2026年度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第715号令)及其实施细则、《云南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行业监管,促进行业规范健康有序发展,按照《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省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度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抽查事项和内容(一)抽查事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二)抽查内容1.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抽查内容:报废机动车会回收拆解企业的资质条件情况、回收拆解程序合规情况、《资质认定书》使用合规情况、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情况和“五大总成”及其他零部件处置情况。2.省公安厅抽查内容:报废大型客车、货车等营运车辆和校车的监督解体情况,报废机动车注销登记情况。3.省生态环境厅抽查内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危险物管理及按要求贮存、利用和处置情况,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情况,危险废物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如实记录和通过相关信息管理系统申报情况,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处置情况,填写、运行危险废物电子或纸质转移联单情况,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制定情况,向生态环境部门和其他负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管职责部门的备案情况。二、抽查检查时间2026年11月30日以前。三、检查对象及抽取方式(一)检查对象依法注册并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的78户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截至2026年3月20日)。(二)检查对象名单抽取方式检查对象统一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按不低于全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户数5%的比例随机抽取进行检查。回收拆解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的,同时检查不少于1个分支机构。四、执法检查人员选派方式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各随机抽取1-2名执法检查人员参加检查。五、检查方式采取现场检查和书面检查的方式进行。六、抽查检查结果判定及录入公示(一)抽查检查结果判定1.对于双方数据一致的,检查结果判定为正常。2.对于检查结果不一致的,由检查对象就相关情况进行说明。能够提供合理说明的,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责令其限期改正。不能够提供合理说明的,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判定为相关违法行为。3.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其他违法线索,交由属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进一步核查处理。(二)抽查检查结果录入公示抽查任务完成后,各检查单位于检查结束1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分别将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向社会公示。其中,涉企信息统一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并记于企业名下向社会公示。七、抽查检查结果分类处理抽查工作按照《云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行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云政办发〔2019〕39号)要求,做好抽查工作结果公示、全过程记录及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一)抽查结果录入。检查结束10个工作日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分别将所查事项的抽查检查结果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二)违法违规问题处理。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的,按照“谁主管、谁监管,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的衔接。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防止监管脱节。八、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抓好工作落实。要严格落实国家和云南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的有关规定,加强行业监管和规范开展经营。要把“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作为推动行业常态化监管和促进行业规范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手段,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和责任分工,认真组织做好相关工作。(二)严守纪律,依法履行职责。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涉企行政检查的纪律规定,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和执法责任制、责任追究制等相关管理规定及工作要求,不断完善执法监督流程,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等制度,依法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团结协作,强化工作合力。要坚持“职能有分工,服务不分家”的观念,加强沟通联系和推进建立协作联动机制,形成行业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工作合力,有效加强对行业的管理。
2026-03
各州(市)科技局,有关单位:为做好2026年度云南省科学技术奖的提名工作,省科技厅将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召开2026年度云南省科技奖励工作培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时间2026年4月3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二、会议地点主会场:云南省科学技术厅3楼会议室(地址:北京路542号)。线上会议:通过腾讯会议(会议号:979-257-982)同步参加。三、会议内容(一)省科学技术奖提名相关政策及要点解析。(二)省科学技术奖提名系统操作业务培训。(三)省科学技术奖提名书填写业务培训。四、参会人员主会场:在昆的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单位负责科技奖励工作的同志各1人,部分高校、科研院所、医院、企业、社会力量设奖机构等负责科技奖励工作的同志各1人(参会名单见附件)。线上参会人员:各州(市)科技局和有关单位负责科技奖励工作的同志;有意愿申报2026年度云南省科学技术奖的科技人员等。五、相关要求(一)各州(市)科技局、各提名单位负责组织动员本区域、本系统(单位)有报奖意愿人员线上参会。(二)请主会场参会人员于2026年4月1日前扫描下方二维码报名参会,会议当天提前15分钟到达会场进行签到。(三)请线上参会人员提前下载腾讯会议并完成注册登录,提前15分钟进入会议,并实名(单位规范简称)加入会议。因线上会议容纳能力有限,建议参会者尽量集中参会。(四)联系人及电话:李清清,0871-63156755;王雁,0871-68232792。报名二维码 附件:主会场参会单位名单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2026年3月27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主会场参会单位名单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水利厅、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云南省通信管理局、云南省地震局、云南省气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昆明海关、云南省农业科学院、云南大学、昆明理工大学、云南师范大学、昆明医科大学、云南农业大学、西南林业大学、云南财经大学、云南民族大学、云南中医药大学、云南开放大学、昆明学院、中国科学院昆明分院、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生物学研究所、中国兵器工业集团第二一一研究所、云南省总工会、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云南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白药控股有限公司、云南省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铜业有限公司、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国家林业局昆明勘察设计院、云南省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昆明船舶设备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北方光电仪器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九二〇医院、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昆明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昆明市延安医院、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云南省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云南滇中新区管理委员会、昆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华电云南发电有限公司、中国机械总院集团云南分院有限公司、云南省市政工程协会、云南省水利学会、云南省土木建筑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