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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各有关企业:2024年9月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2024年版)》,明确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试点企业的数字化水平需按照2024年版指标进行现场评定。为做好新版指标的宣贯工作,加快推进昆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进程,经研究,拟于9月24日举办昆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交流会,现诚挚邀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各有关企业参会,具体事项如下:一、会议时间及地点时间:2024年9月27日(星期二)上午8:30至下午17:00;地点:盘龙区云上数字赋能产业园(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拓东路20号巨人大厦)。二、会议议程序号时间议程18:30-9:00签到29:00-9:10省工信厅领导致辞39:10-9:20市政府领导致辞49:20-9:40昆明市工信局做数转工作进展通报59:40-10:10工联院对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贯标610:10-10:20数促中心发布小灯塔、数字车间、链式企业名单遴选情况710:20-12:00三个服务商及五个细分行业数转企业案例分享813:30-15:00工联院对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进行培训915:00-15:30数转平台培训1015:30-17:00分行业进行交流,选取两个完成较好区县工信经验分享1117:00结束三、有关事项(一)诚挚邀请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分管领导参加,会上将对政策实施、验收工作进行解读,请组织辖区试点行业内企业参加昆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交流会,参会人员回执请于9月20日(星期五)12:00点前通过公文交换系统反馈至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或通过电子邮箱(kmsgxjxcc@163.com)反馈。(二)本次会议将对试点工作的中期评估、资金拨付、项目管理等流程进行详细解读,事关企业能否通过验收,请各试点企业及服务商高度重视并安排相关负责人按时参会。(三)请各单位参会人员提前15分钟签到,无特殊事项不得请假,确因有事不能参会的,须提前请假,并安排熟悉情况的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昆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章)2024年9月12日 附件:昆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交流会工作方案
2024-08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要求,做好老旧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安全有序更换动力电池工作,服务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动力电池更换工作应在确保整车安全的前提下实施,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运营企业、动力电池更换服务提供商应具有法人资格,并遵循“谁主张、谁负责;谁更换、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二、用于更换的动力电池性能应满足GB 38031《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建议满足GB/T 31484《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循环寿命要求及试验方法》、GB/T 31486《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电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等推荐性国家标准要求。更换产生的废旧动力电池应移交给回收服务网点等渠道,相关主体应按有关规定上传溯源信息。三、更换动力电池后的整车性能应满足GB 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38900《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 1589《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 18384《电动汽车安全要求》、GB 38032《电动客车安全要求》等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四、已更换动力电池车辆的年检、安全管理、缺陷召回、事故调查、报废回收等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火灾事故调查规定》《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五、已更换动力电池车辆在发生事故后,其保险理赔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车辆保险合同约定组织开展。特此公告。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商务部应急管理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2024年8月16日
2025-06
云科联发〔2025〕8号 各州(市)科技局、团委、教育体育局、有关协会和商会,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各国家级、省级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中国(云南)自贸区各片区管委会,各双创孵化载体,各大赛组委会指导单位、支持单位,有关企业: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推动人才、资本、技术等创新要素向科技型企业聚集,持续壮大科技型企业队伍,强化我省“彩云汇”科创品牌,培育、引进更多科技型企业。云南省科技厅、共青团云南省委、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工商联将联合有关部门,共同举办2025年“彩云汇”科创大赛(暨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云南赛区比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大赛目的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新质生产力为核心目标,激发创新潜力,集聚创业资源,营造创新创业氛围,共同打造中小企业交流展示、项目孵化、产融对接、协同创新的平台,助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构建云南现代化产业体系新格局。二、大赛主题创新引领·科技强滇三、组织单位(一)主办单位云南省科技厅、共青团云南省委、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工商联。(二)指导单位省委统战部、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管理局、民盟云南省委、致公党云南省委、省总工会、省妇联、省科协。(三)支持单位建设银行云南省分行、招商银行昆明分行、华夏银行昆明分行、兴业银行昆明分行、光大银行昆明分行、云南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云南省分行、云南红塔银行昆明分行、云南省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四)承办单位曲靖市人民政府、红河州人民政府,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西山区人民政府、官渡区人民政府,昆明高新区管委会、昆明经开区管委会、临沧高新区管委会。(五)协办单位各州(市)科技局、团委、教育体育局、企业协会商会,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有关双创孵化载体、金融投资机构。四、组织机构(一)组织委员会大赛成立组织委员会,负责活动的统筹组织,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云南省科技厅成果转化处,各承办单位共同参与。(二)评审委员会大赛成立评审委员会,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及仲裁工作。评审委员会主要由银行金融专家、创投金融专家、创业导师、孵化专家以及部分行业技术专家组成。五、奖项设置大赛设立成长企业组、初创企业组、团队组(仅限省外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专项赛各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若干名。根据项目组织推荐和参赛情况,择优从各州(市)、县(市、区)行政管理部门中评选10家作为大赛组织奖获奖单位。六、赛制规则(一)比赛环节1.初赛、复赛和决赛。本届大赛除设置云南赛区(办赛城市:昆明)外,还设置长三角赛区(办赛城市:上海、杭州、苏州)、大湾区赛区(办赛城市:深圳、广州)、华中赛区(办赛城市:武汉)、成渝赛区(办赛城市:成都)、西北赛区(办赛城市:西安),共六个赛区,9个办赛城市。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大赛经初赛、复赛、决赛3个环节完成。其中,初赛将邀请专家评委通过线上方式对参赛企业报名资料进行评审,择优晋级复赛;复赛阶段,将在各办赛城市采用线下评审、路演答辩的方式进行;决赛将统一在昆明采用线下评审、路演答辩的方式进行,复赛和决赛的举办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2.设“大学生创新创业专项赛”。经云南省教育厅推荐,从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5)云南赛区选拔赛获奖企业中选出一定数量大学生创业企业,进入大赛决赛。3.项目尽职调查和实地核查。复赛后,大赛组委会将邀请银行及相关社会机构对进入决赛企业和项目开展尽职调查及实地核查,全面核实企业及项目真实性、可行性。(二)推荐全国赛名额在省内晋级决赛企业中,根据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分配的晋级名额,择优推荐参加第十四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赛。参赛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重点择优推荐参加共青团中央、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税务总局等单位主办的第十二届中国青年创青春大赛。七、参赛行业领域本届大赛按省内省外区分行业领域报名参赛,省内赛区主要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5大领域面向省内企业进行项目征集;省外赛区主要围绕生命大健康、新一代信息技术、能源新材料3大领域面向省外企业、团队进行项目征集。八、参赛条件(一)成长组及初创组参赛条件(包括省内和省外企业)1. 工商注册时间在2024年1月1日(含)之后的企业参加初创组比赛,其他企业参加成长组比赛。2. 企业产品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服务等业务。3. 参赛项目中产品、技术、专利归属参赛企业,且无知识产权纠纷。4. 企业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5. 企业2024年度营业收入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省外参赛企业不作要求)。6. 参加往届全国大赛获得过全国总决赛或全国行业总决赛前三名或一、二、三等奖的企业,不再参加本届大赛(省外参赛项目不作要求)。7. 往届获过奖的企业,只能用新项目参加本届大赛,不能与原获奖项目重复或雷同。(二)团队组参赛条件(仅限省外项目参加)1. 截至报名时未在云南省内注册成立企业,且拥有科技创新成果和创业计划的省外团队。2. 核心团队成员3人以上。3. 参赛项目的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等知识产权归属参赛团队,与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无产权纠纷。4. 有意向将科技成果在云南落地转化。(三)大学生创新创业专项赛参赛条件大学生创新创业专项赛仅参加总决赛,参赛企业经云南省教育厅推荐,从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5)云南赛区选拔赛获奖企业中选出一定数量企业参加。注:本届大赛不接受涉密项目参赛。九、报名方式参赛企业/项目报名时应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并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大赛组委会将对报名项目进行最终审核确认。“大学生创新创业专项赛”参赛企业由云南省教育厅组织推荐,无需报名。大赛全程不向参赛企业、团队收取任何费用。(一)省内参赛企业自评符合条件的省内参赛企业,自愿登录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官网(www.cxcyds.com)注册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15日。(二)省外参赛企业、团队自评符合条件的省外参赛企业、团队,自愿登录“彩云汇”科创大赛官网(http://yncaiyunhui.cn/)注册报名。十、支持政策报名参赛企业、团队可全程参与各项赛事配套活动和培训,决赛评出的获奖企业、团队,可获得以下支持:(一)省内获奖企业支持政策1.成长组及大学生创新创业专项赛一、二、三等奖,分别获得50万元、30万元、20万元资金补助。2.初创组一、二、三等奖,分别获得20万元、15万元、10万元资金补助 。3.获奖企业可备案为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4.获奖企业符合条件的,推荐纳入云南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5.获奖企业符合条件的,推荐申报云南省科技金融结合专项补助资金支持。6.获奖企业符合条件的,推荐与银行、投融资等金融机构对接合作。7.获奖企业符合条件的,推荐进入云南省创新创业园区、双创示范基地、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各类创业平台。8.获奖企业符合条件的,推荐申报“云南青年创业省长奖”。(二)省外获奖企业、团队支持政策1.成长企业组一、二、三等奖,比赛结束后半年内落地云南注册企业并实际运营的,落地企业分别获得50万元、30万元、20万元资金补助。2.初创企业组及团队组(省外)一、二、三等奖,比赛结束后半年内落地云南注册企业并实际运营的,落地企业分别获得20万元、15万元、10万元资金补助。3.获奖企业在云南省内落地注册的企业,可备案为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4.获奖企业在云南省内落地注册的企业,需入驻省内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及各类创新创业园区的,可享受相关创新创业优惠政策。5.获奖企业在云南省内落地注册的企业,符合条件的,推荐与银行、投融资等金融机构对接合作。6.获奖企业在云南省内落地注册的企业,可获得创业辅导以及创业政策、创业融资、商业模式、市场开拓等方面培训。7.获奖企业在云南省内落地注册的企业,可享受注册所在地有关优惠政策支持。(三)其它1.省外获奖企业、项目落地曲靖市、红河州、昆明市盘龙区、昆明市西山区、昆明市官渡区、昆明高新区、昆明经开区、临沧高新区的,可获得当地相关配套政策支持。2.所有奖补资金经审核后,按省级财政规定的资金拨付程序拨付获奖企业。3.同一企业最多可获得2次大赛资金支持,往届已获得2次及以上大赛资金支持的参赛企业,不再给予资金补助。十一、工作要求(一)请各大赛指导单位、支持单位,各州(市)科技局、团委、教育体育局、有关协会和商会,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各国家级和省级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中国(云南)自贸区各片区管委会,有关双创孵化载体加强对大赛的宣传动员,积极组织企业报名参赛;积极动员高校毕业生、科研人员、退役军人、自主创业青年、返乡创业人员、妇女、职工等创新创业群体成立企业报名参赛;积极为参赛企业提供支持,配合做好大赛宣传培训、跟踪服务、成效统计等工作。(二)请有关金融机构积极梳理制定针对大赛企业的支持政策,打造资金有效对接平台,发挥金融机构作用,扶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十二、联系人及电话(一)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报名咨询:0871-67160518、65318519;高老师,13529371915;何老师,18788510811。(二)云南省科技厅成果转化处张 涛,0871-63133814。(三)共青团云南省委青年发展部段晓明,0871-63995435。(四)云南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保柯羽,0871-65102714。(五)云南省工商联经济服务处段如川,18187114427。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共青团云南省委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工商业联合会2025年5月29日
2025-06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将《云南省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等程序,确保决策内容合法、程序规范、责任明确。二、各州(市)人民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要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机制,制定并公布本地区、本部门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进一步提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由承办单位按照法定程序办理。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5年5月9日(此件公开发布)云南省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5-06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各有关单位:《贯彻就业优先战略 落实重点领域就业支持计划15条措施》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5年5月23日(此件公开发布)贯彻就业优先战略 落实重点领域就业支持计划15条措施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决策部署,锚定“3815”战略发展目标,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加力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一体推进产业强省、企业兴省、就业稳省,加大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岗位挖潜扩容,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确保年度城镇新增就业不低于50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稳定在1500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全国平均水平以内,努力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制定以下措施。一、强化就业优先导向(一)建立就业影响评价机制。在重大规划编制、重大政策制定、重大项目确定、重大生产力布局时,同步开展岗位创造、就业影响评估,提升经济发展就业带动力。将城镇新增就业、重点群体就业等核心指标纳入县以上党政班子绩效评价重要内容。建立就业创业评价激励机制,制定促进就业先进地区分级分类激励实施办法,在就业资金分配时给予倾斜,对成效明显的先进地区给予资金支持。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重点群体就业帮扶不力、政策资金执行滞后的地区约谈通报、责令整改,对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问责。(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建立资金支持保障机制。做好就业资金保障,加强资金监管使用,确保各项就业创业政策全面落实。强化就业创业金融支持,面向吸纳就业人数多、稳岗效果好的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加大金融助企稳岗扩岗力度,将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最高可申请的稳岗扩岗专项贷款单户授信额度由3000万元提高至50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个人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给予单户授信额度最高1000万元。推行“云岭创业贷”,个人创业者、企业法人分别可申请最高50万元—500万元信用贷款、1000万元—3000万元抵押担保贷款。〔各州(市)人民政府,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中国人民银行云南省分行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建立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发挥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完善落实就业创业政策,协调解决重难点问题,稳步推进就业工作。协同推动产业、企业、就业联动,支持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和企业,优先投资劳务报酬比例高、带动就业人数多的项目。强化政策、岗位协同,建立部门间岗位挖潜扩容会商机制,同步做好岗位开发、技能提升、服务匹配,更好提升人岗匹配效率。〔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二、聚焦县域经济促就业(四)聚焦农业强县促就业。聚焦乡村振兴和“三农”工作主线,围绕高原特色农业“1+10+3”重点产业,培育就业带动强的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主体,建立就业增收利益联结机制,拓展种植、加工、销售等环节就业岗位和季节性用工岗位,鼓励返乡入乡人员通过发展或参与林下经济相关产业实现就地就近就业。打造好“家门口的务工车间”,盘活闲置资产“招小商”,推动帮扶车间提档升级,提升就业吸纳能力。坚持外出就业和就地就近就业并重,落实农民工稳岗就业政策,总结推广高原特色农业领域技能促增收试点经验做法,推进“一县一业”项目式培训评价方式,围绕云南鲜切花、云南普洱茶、云南咖啡培育一批“地域+行业职业”特色劳务品牌。(省农业农村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林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聚焦工业大县促就业。聚焦工业转型升级,挖掘先进制造等新质生产力就业潜力,完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岗位。围绕绿色铝延链补链、硅光伏提质升级带动就业。以人口和外出务工大县(市、区)为重点,主动承接五金、家具、纺织等劳动密集型企业,支持劳动密集型产业园区建设。支持企业与职业(技工)院校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共同建设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职业训练院,对培养产业技能人才成绩突出的,每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职业训练院给予不少于500万元经费支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六)聚焦文旅名县促就业。围绕全力打造“旅居云南”品牌,分批建设旅居重点项目,引培一批旅居龙头企业、定期发布特色旅居目的地及重点招商项目,因地制宜开发一批城镇旅居、养老旅居、体育旅居、边境幸福旅居等新就业岗位,促进就地就近就业。围绕“文化+旅游”、“乡村+旅游”、“康养+旅游”、“生态+旅游”、“体育+旅游”,推动文旅融合发展,创造文旅就业机会。支持培育“新云南人”创业生态,加大民宿管家、旅居主播、文旅创意等技能人才培养,强化文旅康养行业人力资源供给和就业创业服务。(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体育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七)聚焦口岸强县促就业。依托“2+3+N”沿边产业园区发展格局,强化昆明、曲靖承接产业转移园区和磨憨、瑞丽、河口沿边产业园区建设,培育和吸引一批劳动密集型企业落地,打造沿边产业集聚区和就业增长极。推动“百企入边”,加快边境仓储物流、贸易商品市场、边民互市场所建设,带动商贸物流领域就业,支持发展“互联网+边境贸易”,拓展落地加工、物流配套等就业岗位,促进边民就业增收。围绕口岸功能提升、智慧口岸建设,重点培养跨境电商、国际贸易、国际物流等高技能人才,引导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口岸、抵边地区劳动密集型产业用工需求提供服务。(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强化就业创业服务支撑(八)实施“创业云南”建设行动。打造“七彩云南·创业福地”品牌,推广普洱“创业之城”特色模式,塑造“一市一品牌,一县一特色”创业品牌。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群体自主创业,按规定给予资金、场地、税收等政策扶持。发挥农村致富带头人和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效应,鼓励支持“归雁”返乡创业。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每年培训4万人以上。对符合条件的首次创业者,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对评价认定为创业小镇、街区、社区、村落的,给予30万元—200万元补助资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九)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构建以“幸福里”社区就业平台为龙头,以零工市场、公共就业服务站点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支撑的“四位一体”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快推进“互联网+”公共就业服务模式,建成全省统一的就业信息资源库和就业信息平台。协同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向基层下沉,提升基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加强数据比对,利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提供招聘求职、职业指导等服务,促进供需匹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实施技能提升培训行动。支持行业主管部门聚焦岗位挖潜扩容的重点方向,建立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培训机制,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推行“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项目化培训模式。实施高原特色农业、中药材、文旅、养老服务、绿色能源、劳动密集型等产业技能提升培训专项行动,促进产业增值、企业增效、群众增收。每年组织培训100万人次以上,其中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50万人次以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一)抓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统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政策性岗位招录,扩大市场化就业渠道,落实就业创业补贴补助等政策,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提供更多优质岗位。提升青年就业服务效能,强化对困难家庭毕业生、长期失业青年的就业帮扶。统筹做好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等就业帮扶工作,完善就业援助机制,畅通求助渠道,精细化跟踪帮扶。(省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强化就业应急保障(十二)加大市场化岗位挖潜扩容。加大岗位挖潜扩容力度,把岗位创造落实到具体项目和企业。依托东西部劳务协作机制,结合县域经济发展,定期挖掘归集省内外就业岗位。培优扶强中小企业,构建“创业—个转企—企升规—培优扶强”全生命周期培育体系,提升就业吸纳能力。培育便民生活圈,打造“夜经济”等消费场景,发展健康消费、绿色消费等模式,推动消费热点转化为新就业渠道。围绕景区服务、乡村旅居(游)等做大旅游市场规模,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围绕“一老一小”服务供给,拓宽银发经济岗位需求,增加健康照护和托育服务岗位。深入挖掘交通、水利、农业农村、保障性住房建设等领域工程项目用工潜力,扩大就业容量。〔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三)强化政策性岗位兜底保障能力。发挥“以工代赈”项目作用,加大劳务报酬发放规模,促进脱贫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增收。加大科研助理、特岗教师、医疗卫生、基层治理、“西部计划”、“三支一扶”、就业见习等岗位开发力度和国有企业招聘力度。做好农村公共服务、护林、道路养护、水利设施管护、市政维护、寄递物流服务等公益性岗位开发,提升对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零就业家庭、残疾人等困难群体的兜底帮扶能力。(省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四)加强就业监测预警。密切关注国际形势、经济走势、行业动态及政策变化对就业的影响,积极应对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快速发展对就业的冲击,适时开展规模性失业风险评估。建立高质量充分就业统计监测体系,强化就业舆情监测研判、协调和应急处置,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群体、重点企业就业监测。做好规模性裁员减员及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通过用工余缺调剂和储备性岗位及时安置,确保就业形势稳定。加大就业政策宣传,稳定社会预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信访局、省统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五)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持续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依法查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以工程建设领域为重点开展治理欠薪专项行动。健全劳动人事争议矛盾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稳妥开展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加强对企业收入分配的宏观指导,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省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地区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抓好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就业政策落地见效。要创新工作举措,因地制宜探索行之有效的就业创业工作经验。要加强宣传引导,挖掘选树先进典型,确保在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上取得明显成效。
2025-05
为全面谋划“十五五”科技创新工作,现面向社会各界征集征求《昆明市“十五五”科技创新规划》编制的意见建议并通告如下。一、 意见建议内容围绕我市“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聚焦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方面提出意见建议。二、 建言要求立足昆明市建设发展,聚焦“十五五”时期科技领域需要谋划的重点任务、重大项目及基础设施建设、重要政策等提出意见建议,建言要主题明确、观点鲜明,突出战略性、创新性、宏观性和可操作性,建言字数不限。三、 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四、 征集方式(一)本次网上意见征求活动,建议文稿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kmkjcxgh155@163.com(主题请注明“十五五”科技创新规划建言献策+关键词),如涉及敏感、保密事项,请按照有关规定通过保密方式报送昆明市科技局。(二)来稿请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职称职务、联系方式。参与者的个人信息和建言内容我们将严格保密。(三)我们将对征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研究、充分参考吸纳。昆明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5月20日
2025-05
各试点企业、各县(市)区、滇中新区、各开发(度假)区、自贸试验(经济合作)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的有关工作部署,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工作的通知》《2023 年云南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实施方案(昆明市)》等文件精神和要求,为加快数字化转型工作的推进,我办定期跟踪试点项目进展,截至目前,尚未收到云南广益食品等13家企业试点项目进展情况。为避免试点资格空置,财政资金闲置。请上述企业于5个工作日内将已签订的合同、试点项目进度情况通过邮箱报送至昆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数字化转型试点资格,我办将按照程序进行递补。联系人:谢祚云0871-63105600,邮箱:kmsgxjxcc@163.com 。附件:数字化转型试点项目进度滞后企业名单。昆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代章)2025年5月27日 附件:昆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转型项目进度滞后试点企业名单(第一批)序号企业名称县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云南广益食品有限公司阳宗海91530100MA6K89TC7L2昆明市张英老酱厂阳宗海9153010070974341853昆明徐璟记酱菜厂阳宗海91530100MA6K42PX244云南丁氏蜂业工贸有限公司五华区9153000070970334425云南三迤酒业有限公司五华区91530102MA6N7TH4716云南神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开区9153010055012305697石林无量食品有限公司石林县91530126MAD24RFX358昆明市华港塑业有限公司安宁市9153018171947838XP9云南璞凌包装印务有限公司嵩明县91530100MAD429MJ5E10昆明特锐铸造有限公司富民县91530124778576465R11昆明厚森木业有限公司富民县91530124098398087Q12云南云彩金可虾青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石林县91530126MA7N7A3A7313昆明联控电气设备有限公司经开区91530111346640013W
2025-05
根据《云南省科技揭榜制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云科规〔2022〕5号)等规定,经省科技厅厅务会议及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揭榜制项目拟立项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5月27日—6月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将有关情况反馈至省科技厅高新技术处,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提供书面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写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电话。匿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联系人及电话:赵老师,0871-63138816。监督电话:省科技厅机关纪委,0871-63167157。通讯地址及邮编: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542号省科技大楼502室,650051。 附件:揭榜制项目拟立项项目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2025年5月27日附件揭榜制项目拟立项项目序号项目名称发榜方推荐部门起止年限备注1滇东北复杂区中浅层页岩气勘探开发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云南省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82新一代典型锡资源绿色分选关键技术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83磷石膏源头无害化-矿山生态修复利用成套技术研发与应用云南天安化工有限公司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8合计:3项
2025-05
各有关单位:2024年度云南省科学技术奖评审结果已报省人民政府,将于近期审定发布。为做好获奖项目表彰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供拨款账号在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授奖和省财政厅下达经费后,奖金由省科技厅统一拨付至项目第一完成单位,由项目完成单位和完成人员自行商议分配。为及时、准确拨付奖金,请各项目第一完成单位于2025年5月30日前将奖金拨款回执(见附件1)纸质件提交云南省科学技术院科技服务中心,同时将电子文档和盖章扫描件发送到电子邮箱。拨款回执须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传真无效。请准确填写单位名称、开户银行、账号等相关信息。在正式拨款前如有信息发生变更,请及时联系并重新报送回执。如因信息不全或错误,以及未按时提交回执导致奖金不能正常拨付的,责任由完成单位自负。通知所列拟奖项目和等级(见附件2)为预通知,2024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最终获奖项目和等级以省人民政府印发的奖励决定文件为准。二、领取证书项目获奖证书将在省委、省政府正式召开2024年度云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大会后发放。届时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可派人凭单位证明或介绍信到云南省科学技术院科技服务中心统一领取获奖证书。三、联系方式云南省科学技术院科技服务中心:昆明市滇池路488号云南省科学技术院2号楼5楼8501室,王雁,0871—68232792。电子邮箱:wy02003@126.com。 附件:1.奖金拨款回执(点击下载) 2. 2024年度云南省科学技术奖拟奖励项目(人)名单(点击下载)云南省科学技术厅2025年5月26日
2025-05
有关单位:根据《昆明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昆科规〔2023〕1号)《昆明市科学技术局科学技术普及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昆科发〔2025〕10号),经过公开发布项目申报通知、申报、主管部门择优推荐、资格审查、面试答辩、专家评审,市科技局审议通过,现将昆明市2025年度科学技术普及项目拟立项的“昆科惠民智启未来科学传播品牌活动”等2个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5月21日—5月2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将有关情况反馈至市科技局科技人才处,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提供书面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匿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联系人及电话:方萍,0871-63137618监督电话:市科技局机关纪委,0871-63161395通讯地址及邮编:昆明市呈贡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8号楼527室,邮政编码:650500附件:昆明市2025年科学技术普及专项拟立项项目名单昆明市科技局2025年5月21日昆明市2025年科学技术普及专项拟立项项目名单序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1“昆科惠民 智启未来”科学传播品牌活动中国科学院昆明动物研究所、中国科学院昆明分院22025年度科学技术普及项目(重大科普活动)昆明市智慧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云南广播电视台、湖州中自信息技术研究与产业化创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