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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
有关单位:2024年9月3日,云南省委科技委办公室发布了《云南省首批重大技术攻关“揭榜挂帅”项目发榜通知》,受到了社会广泛关注和积极响应。按照《云南省科技揭榜制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经商行业主管部门、需求征集、咨询论证等流程,按照“一事一议”原则,已正式明确揭榜制项目“天然橡胶机械化低成本智能高效割胶与初处理关键技术”研究内容、预期指标、发榜单位等内容。现面向国内外征集揭榜团队,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发榜项目及发榜单位(一)项目名称:天然橡胶机械化低成本智能高效割胶与初处理关键技术。(二)发榜单位:云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二、揭榜要求(一)揭榜方揭榜方应是国内外具有研究开发能力的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或多个创新主体组成的联合体等,鼓励产学研合作揭榜攻关。须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较强的研发实力、良好的科研条件,揭榜团队负责人在行业内具有较强影响力。2.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社会诚信,3年内无违背科研诚信的记录及科研部门实施联合惩戒的社会失信行为记录。3.承诺项目取得的成果在发榜方进行转移转化。4.发榜方及其子母公司不得作为揭榜方。(二)其他要求1.揭榜方、发榜方在技术攻关过程中,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严格遵循科研诚信、科学伦理等有关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串通控榜等不良行为发生,相关部门将全程跟踪和监督检查。2.揭榜项目可行性方案应在榜单要求的预期目标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并提出具体、明确的考核指标及考核方式,项目的研究内容不得少于附件1中的研究内容。3.提交揭榜申报材料时,无需归口管理单位或属地管理单位推荐,由揭榜方对揭榜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负责。4.多个单位联合揭榜的,要明确约定项目牵头单位、参与单位承担的研究任务、考核指标、专项经费分配比例和知识产权归属等,并作为附件提交。5.项目可行性方案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报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是涉密内容需脱密后提交。(三)研究内容,预期技术、经济、社会效益指标(见附件1)。三、揭榜流程(一)揭榜洽谈。有意向的揭榜方根据本次项目需求内容填报《揭榜意向表》(详见附件2),与发榜方对接洽谈,共同细化落实相关内容要求,共商合理技术解决方案,研究编制科技揭榜制项目可行性方案(详见附件3),并于2025年4月9日前,将加盖公章的可行性方案纸质版扫描件(PDF版)及电子版发送至云南省科技厅农村处(联系方式:吴杰,0871-63163265;电子邮箱:wujie3140939@126.com)。(二)方案论证。省科技厅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揭榜方的资质条件、揭榜方案的可行性等进行充分论证。同一项榜单需求有多个揭榜方揭榜的,省科技厅组织专家评审论证,根据评审论证意见商发榜方择优定榜。发榜方、确定中榜的揭榜方按有关规定签订合作协议,并共同制定发榜项目的实施方案报送省科技厅。省科技厅对项目实施方案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和任务完成的可行性等4个方面进行论证,审核科技经费投入情况,确定拟支持项目名单,并向社会公示。(三)中榜公告。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省科技厅将及时发布中榜公告。 附件:1.“天然橡胶机械化低成本智能高效割胶与初处理关键技术”揭榜制项目需求表2.揭榜意向表(格式)3.云南省“揭榜挂帅”项目可行性方案(格式)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2025年3月17日
2025-03
各州(市)科技局,有关单位:根据《云南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建设实施办法》(云科规〔2023〕2号)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培育库入库企业奖补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奖补资金申报对象云南省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名单内的企业。二、培育奖补资金申报各州(市)科技局于2025年3月31日(星期一)之前,将本地区推荐备案奖补企业申报资料报送至省科技厅成果转化处,企业向所在地科技局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以地方通知为准。(一)申报提交材料1.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的I类或II类知识产权。2.企业2023年度销售收入汇总表,规模以上企业提供企业上年度产品(服务)收入分类归集汇总表,规下企业(除农业企业)提供上年度税务系统收入导出汇总表,农业企业提供上年度产品收入明细表;最少提供4—5套对应的企业主营产品(占比达到60%的产品)检测报告、销售合同(技术服务合同)、销售发票(服务发票)。3.企业研发和生产设备清单(需明确研发和生产分类)。4.企业近三年所有研发资料,包括:自立项目归集资料,承担县(区)、市、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资料等。5.企业近三个年度(2021年、2022年、2023年)审计报告(未审计的提供财务报表)。6.企业近三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2021年、2022年、2023年)。特别说明:2024年入库且2024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无需递交上述资料,培育库资金奖补推荐备案意见以省级专家评审结果为准。(二)办理流程企业递交奖补资金的申报资料至各州(市)科技局,各州(市)科技局审核把关,给出明确推荐意见,报省科技厅备案。省科技厅组织技术及财务专家对备案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复核,通过复核的,上报厅务会审定,审定通过后,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云南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建设实施办法》第八条规定给予奖补。三、工作要求(一)申报企业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主体责任,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省科技厅将取消其资格并列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二)企业需提交一式一份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纸质材料按装订顺序编制总目录和分类目录报送企业注册地州(市)科技局,所有提交的材料正反双面打印。所提交材料一律不退还,请自备存档。(三)各州(市)科技局负责组织本辖区内入库企业申报奖补资金推荐备案工作。各州(市)、各县(市、区)科技局要强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政策、入库培育政策的宣传、指导及服务工作。四、联系方式省科技厅成果处联系人及电话:王莹,0871-63160665。省高促会联系人及电话:魏金亚,0871-65303253。邮寄地址:昆明市五华区东风西路71号联社大厦7楼。电子邮箱:644958445@qq.com。 附件:云南省2024年入库企业奖补资金申报信息汇总表云南省科学技术厅2025年3月1
2025-03
各项目承担单位: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省级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云财绩〔2025〕3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财政科技专项绩效评价工作的函》以及《云南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云科规〔2022〕5号)第二十六条的相关要求,请2024年度有财政资金安排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于2025年3月28日前完成《云南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报告》填报。其中,在“云南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中申请并签署合同的项目请在系统中通过“填写执行报告”功能模块完成(具体操作参见“附件3. 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使用手册”);未在系统中申报的项目,请下载本通知附件2进行填报(具体操作参见“附件4. 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填报说明”),并将报告电子版、提供的电子数据和资料承诺书盖章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附件1中各专项计划联系人邮箱)提交给相关处室(文件名按“项目编号+项目年度报告”的格式编辑,以便汇总,例“2024FC003项目年度报告”)。相关附件请在云南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http://kjt.yn.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附件:1.2024年度绩效自评项目清单及分管业务处室联系信息2.云南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报告3.云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科技成果信息表4.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使用手册5.2024年度云南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填报说明6.提供电子数据和资料承诺书云南省科学技术厅2025年3月19日
2025-03
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119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和《云南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认定标准(2025年暂行版)》,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和2022年度国家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省级集群申报(一)按照自愿申报原则,由所在地县级行政区划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为申报主体,填写《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表》(附件1),参照附件3提供佐证材料,以上材料装订成册,一式4份报送至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二)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受理申报材料并进行初审,组织实地抽查,在符合《云南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认定标准(2025年暂行版)》认定标准的基础上,择优遴选在细分领域发展水平居于全省前列的中小企业产业集群推荐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二、国家集群复核(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的2022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须参与本次复核工作(我省有:勐海县普洱茶加工产业集群),由所在地县级行政区划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作为复核申报主体,填写《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复核申报表》(附件2),参照附件3提供佐证材料,以上材料装订成册,一式4份报送至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二)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受理申报材料并进行初审,组织实地抽查,按照《暂行办法》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认定标准逐一审查、核实,必要时开展实地抽查,将通过初审的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推荐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未通过初审的,需说明原因。三、国家集群推荐(一)按照自愿申报原则,请目前在库的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填写《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表》(附件1),参照附件3提供佐证材料,以上材料装订成册,一式4份报送至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在目前在库的省级集群和今年遴选产生的省级集群中,择优遴选发展水平居于细分领域全国前列的中小企业产业集群推荐至工业和信息化部。四、工作要求(一)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依据《暂行办法》和《云南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认定标准(2025年暂行版)》相关要求和标准,严格把关,积极稳妥开展申报、复核和推荐工作。(二)各申报主体需明确具体联系人,长期跟进推动工作的开展。各申报主体对材料真实性负责,如发现虚假申报或隐瞒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三)请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于5月9日前将加盖公章的《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表》(附件1)及佐证材料、《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复核申报表》(附件2)及佐证材料、2025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复核、推荐)汇总表各一式3份及电子版光盘1份,寄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昆明市永安路37号714室,650011),电子版同步发送至ynsmegov@126.com。联系人:曾群电 话:0871—63512663 附件:1.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表 2.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复核申报表 3.佐证材料清单 4.2025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复核、推荐)汇总表 5.云南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认定标准(2025年暂行版) (附件下载)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3月14日(此件公开发布)
2025-03
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4〕168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25年度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5〕63号),现就组织推荐2025年度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按照自愿申报原则,由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为申报主体,填写《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申报表》,提交申报表中要求的佐证材料,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择优遴选在开放合作方面具有较强示范效应的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推荐至工业和信息化部。三、各申报主体需明确具体联系人,长期跟进推动工作的开展。各申报主体需对材料真实性负责,如发现虚假申报或隐瞒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四、请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于5月9日前将加盖公章的《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申报表》(附件1)、《2025年度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推荐汇总表》(附件2)各一式3份及电子版光盘1份,寄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昆明市永安路37号714室,650011),电子版同步发送至ynsmegov@126.com。联系人:张海涛联系电话:0871—63512824 附件:1.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申报表2.2025年度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推荐汇总表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5年3月16日(此件公开)
2025-03
各有关单位、学校及有关人员:根据全国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5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工作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计考办〔2025〕1号)要求,2025年上半年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高级、中级、初级)将于5月24日至27日举行,现将云南省2025年上半年考试报名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级别、资格及费用考试级别资格名称考试科目考试费(50元/人科)高级系统分析师、系统架构设计师、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综合知识150元/人案例分析论文中级软件设计师、网络工程师、软件评测师、电子商务设计师、嵌入式系统设计师、数据库系统工程师、信息系统监理师基础知识100元/人应用技术初级程序员、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员基础知识100元/人应用技术二、考试方式:计算机化考试。各级别、各资格的批次划分待考试报名结束后由国家统一确定,具体考试时间或批次以准考证为准。三、报名及缴费时间提交信息时间:2025年3月19日9:00~4月14日17:00。省软考办在工作日按序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请报考人员尽早完成报名信息提交。缴费时间:2025年3月19日9:00~4月15日23:59。四、报名省市1、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限于户籍地(身份证或户口册)或居住地(居住证)或工作地(至少近3个月云南社保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社保证明应有验证二维码和验证号码,可实时查询验真。(“12333”微信小程序或“掌上12333”APP均可查询下载个人参保证明,文件页眉处有验真二维码和验证号码))在云南省内的人员、以及在云南省内院校学习(学信网学籍在线证明)的在校人员报考。报考人员须如实上传证明材料。2、报名省市(即考试考区):昆明、呈贡、杨林、安宁、玉溪、楚雄、曲靖、红河、大理、丽江、保山、普洱。(1)系统分析师、系统架构设计师、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三个高级资格的考试可选择昆明、呈贡、曲靖、大理、普洱5个考区参加考试,具体考点由省软考办统一安排,以准考证为准;(2)报考其它资格的人员可就近选择。3、其他:若遇突发事件等,省软考办将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考区或考点进行调整。五、单独划线地区人员申报符合单独划线申报条件(详见《云南省单独划线申报须知》)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同时提交单独划线申请材料(单独划线地区《工作单位证明》样表),报名缴费成功后无法再提交,且考后不再组织受理申请。申报人员须提交真实、准确的证明文件,并妥善保管原件,此原件为领取证书的凭证之一。六、报名流程2025年起,计算机软件资格考试考务管理服务平台正式接入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平台,考生报考须通过国家网络身份认证APP完成实名认证和人脸识别。实名认证操作流程及常见问题说明详见www.ruankao.org.cn/article/content/2501161347599242422467386.html报考人员应于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并进行缴费确认。1、报考人员登录云南省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站http://www.ynxr.com,点击“考试报名”快速入口,选择“云南”按提示进行注册登录,进行网上报名。2、报名提交后,报考人员登录报名账号,查看报名审核结果;如果没有通过审核,登录并修改相关内容或者重新上传电子照片后,继续等待报名审核信息。如果需要修改报名信息,报考信息未审核前,可以直接修改再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可在右上角下拉菜单“我的报考”中“取消报考”,然后重新填报报考信息。资格核查: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证明资料须接受核查,资格核查贯穿考试全过程。在核查过程中,资格核查部门可要求存疑报考人员补充提交相关材料,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规定材料按指定方式接受人工核查,未按要求进行人工核查的,将被给予考试报名无效或成绩无效的处理。3、报考人员查看报名审核通过以后,进入网上缴费环节。4、报考人员须在支付前确认自己的报考信息是否正确。支付完成后,不可修改信息。5、支付缴费后,不予办理退考。七、报名注意事项1、报考人员报名时须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提交不实信息、伪造报名资料。2、电子照片要求报考人员电子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生签到表、证书制备及认证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报考人员对照片质量负责,如因照片质量影响考试、成绩及证书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证件照验证和处理工具对源照片的要求:源照片须为白色背景的彩色标准证件照,JPG格式,文件大于30K,大于295*413像素,照片清晰,通过审核的照片才能正常上传,否则无法完成注册和报名。严禁小照片放大后使用。点击“添加照片”按钮选择源照片文件,验证工具软件对照片进行处理;源照片验证不通过的,按提示原因重新选择或处理照片重新验证,验证工具软件验证通过的照片约10K左右。保存验证处理后照片并在报名系统中上传该照片,进行后续报名操作。报名系统中上传成功的照片须符合以下要求,否则不予审核通过:(1)上传照片必须为报考人员本人近期彩色免冠正面证件照(白底),务必保证照片清晰、可辨认,其他如生活照、视频捕捉、摄像头所摄等照片一律不予审核;(2)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常戴眼镜的报考人员应配戴眼镜。八、准考证打印发放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2025年5月19日开始登录云南省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站www.ynxr.com打印准考证,并关注网站发布的考试公告及相关要求,按要求备齐考试进场证明,以免延误考试。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九、成绩查询、成绩复查及证书领取(一)成绩查询报考人员可登录(http://www.ynxr.com)查看成绩查询通知获取查询时间及时查询成绩。(二)成绩复查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应在成绩查询通知规定时间范围内,按照规定方式提交成绩复查申请。(三)证书领取合格人员可登录(http://www.ynxr.com)查看领取证书途径和时间。一般可现场领取和申请邮寄(邮费到付,由持证人自行承担)。云南省计算机资格考试办公室地址:昆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医路176号综合楼210室,联系电话:0871-63617131、63626248。网址http://www.ynxr.com。附件:1.云南省单独划线申报须知202503171758210009.docx2.工作单位证明202503171758361397.doc 云南省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2025年3月17日 (此件公开)
2025-03
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有关金融机构:为落实《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优质中小企业银行贷款贴息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2024年第二批优质中小企业银行贷款贴息资金资料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范围(一)支持对象经省级以上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认定的优质中小企业,包括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2024年新认定的优质中小企业,对认定日期后获得的新增贷款进行报送。(具体名单见附件1)(二)支持条件1.贴息时间。本批次贴息贷款的发放时间为2024年7月1日—2024年12月31日,贴息期间为贷款实际发放日至2024年12月31日。在前期批次获得过贴息的续报贷款,累计贴息期限不能超过一年,贴息满一年的贷款本轮不再报送。2.贴息标准。每笔贷款按实际贷款金额的2%给予一年期贴息资金补助,贷款期限不足一年的按实际贷款期限计算。贴息金额以企业实际支付的利息为准,实际贷款利率低于2%的以实际利率计算贴息金额。贴息金额=本金金额*贴息天数*2%/360,若一笔贷款存在多次放款或还款的,分段计算贴息金额。3.不予支持情形。2024年以来因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环境污染事件、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有违法涉税行为等,经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反馈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项目不予支持。4.其他要求。对2024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发放的贷款,因6月30日前可贴息金额不足10000元未在上一批次获得贴息的,可累计至本次报送。同一笔贷款已享受过其他贷款贴息政策支持的原则上不再重复补助。二、组织程序(一)审核报送。3月31日前,各金融机构省级分行或地方性银行金融机构总行汇总本机构贴息材料,审核无误后统一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提交。资料提交方式:登录网址https://report.ynaii.net/完成信息填报,并上传加盖公章的贴息资金情况报告、《云南省2024年优质中小企业贷款贴息情况汇总表》(附件2)、承诺书(附件3)、放款凭证、结息凭证、经企业签章的确认书(附件4,已提供过的可不再提供)等附件。(二)贴息终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收到各金融机构省级分行或地方性银行金融机构总行线上提交的贴息材料后,重点对以下内容进行审核:一是贷款主体是否符合名单制管理要求;二是贷款发放是否在规定时限范围内;三是贴息资金计算是否准确无误;四是其他需重点审核的内容。并根据终审结果提出贴息资金拟安排方案。(三)资金下达。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及时将终审确定的贴息资金拟安排方案经公示无异议后提供省财政厅;省财政厅根据贴息资金拟安排方案,将贴息资金按企业归属地拨付到各州(市)财政局,各州(市)直接将贴息资金拨付相关企业。三、工作要求(一)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认真做好专项资金政策宣传及咨询解答工作,积极对接金融机构,提高政策知晓度和企业满意度。(二)各有关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贷款贴息企业要做到应报尽报,并严格按照申报通知要求逐笔审核贷款贴息材料,对贴息材料和贴息金额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审核把关。配合各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对企业提出的问题及时给予答复。(三)各有关金融机构要将“清廉云南”建设有关要求融入贴息材料提交、审核等全流程,各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将“清廉云南”建设有关要求融入资金下达、监管、绩效评价等全流程,切实杜绝提交虚假资料、套取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四)各有关金融机构不得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代理贴息材料提交事宜,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按程序自主提交。联系人:张潇丹电 话:0871-63565381 附件:1优质中小企业名单202503181755539827.xlsx2云南省2024年优质中小企业贷款贴息情况汇总表202503181756127612.xlsx 3承诺书202503181756310633.doc 4确认书202503181756464218.doc (此件公开)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3月16日
2025-03
按照《云南省省级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规定的科技创新券兑付程序,经专家评审、实地核查、省科技厅厅务会议审议等程序,现对符合科技创新券兑付条件的科技服务事项进行公示。上述事项公示期7天(2025年3月11日至3月18日)。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将予以兑付(科技服务机构)。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省科技厅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和有效联系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打印无效)和有效联系电话,省科技厅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核查处理。匿名异议和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资配处联系人及电话:郭宇君,0871-63139805。监督处联系电话:0871-63132021。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542号云南省科技厅802室。邮编:650051。附件:省级科技创新券2024年4季度兑付清单云南省科学技术厅2025年3月11日
2025-03
有关单位:根据《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建立省级科技创新券科技服务机构常态化遴选入库机制的通知》,经单位自愿申报、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对1个拟纳入省级科技创新券科技服务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2025年3月11日至3月1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省科技厅反映,并提供相应事实依据。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和有效联系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打印无效)和有效联系电话。对收到的异议材料,省科技厅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匿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资配处联系人及电话:郭宇君,0871-63139805。监督处联系电话:0871-63132021。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542号云南省科技厅802室。邮编:650051。 附件:省级科技创新券科技服务机构及服务类型拟入库公示名单云南省科学技术厅2025年3月11日
2025-03
有关单位:根据《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云科规〔2022〕5号)、《云南省省级科学技术普及资金管理办法》(云财规〔2020〕4号)等规定,经省科技厅厅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2025年度科学技术普及专项拟立项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3月12日—3月1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将有关情况反馈至省科技厅科技人才与科学普及处,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提供书面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写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电话。匿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联系人及电话:单宇珂,0871-63130013。监督电话:省科技厅机关纪委,0871-63167157。通讯地址及邮编: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542号云南省科技厅,650051。 附件:2025年度科学技术普及专项拟立项项目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2025年3月12日(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