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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
各县(市)区、滇中新区、各开发(度假)区、自贸试验(经济合作)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各有关企业:根据工信部《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财政部《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3〕117号)、《昆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备案版)》《昆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在前期全市组织试点项目试验收的经验基础上,拟分三个批次对全市全部试点企业开展项目验收工作,现决定组织开展第二批项目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验收相关要求(一)验收申请条件1.申请主体已纳入昆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名单;2.申请验收的改造项目已通过昆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立项,并完成数字化诊断和改造工作;(二)验收申请材料1.昆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项目验收档案(附件1);2.项目验收申请表(附件2);3.项目验收财务核查表(附件3)4.企业数字化改造合同(附件4)5.企业数字化改造发票及付款证明(附件5);6.数字化改造项目总结报告(附件6);7.企业改造成效佐证材料(附件7);8.企业改造后自评测及佐证材料(附件8)。(三)验收工作流程1.被改造试点企业申请原则上,试点企业在完成数字化改造后3个月内完成项目验收材料准备,通过昆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www.kmszpt.com)提交验收申请和验收材料。根据试点企业项目进度,请各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指导参与第二批次验收189户试点企业(附件9:第二批拟验收试点企业名单)做好验收准备工作,第二批验收申请应在2025年6月30日前通过平台提交。2.申请材料审核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过平台对被改造试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初审后通过平台提交至昆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昆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专家进行复审。3.现场验收昆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专家赴企业开展现场验收工作,现场验收后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成效验收报告》、《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报告》和《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专项财务审核报告》,经验收测评,企业数字化水平等级达不到二级的,限期优化提升,由第三方专业机构提出完善意见,企业优化提升后,再次申请验收。现场验收将通过查看相关系统日志和历史数据、与一线人员访谈等方式,了解试点企业的数字化改造项目实际应用情况,如发现“建而不用”、“新瓶装旧酒”及签订虚假合同、夸大改造成本、约定回扣交易、伪造改造成果等骗取补贴的行为,现场取消试点企业资格。4.一企一档资料完善试点企业在验收通过后,需登陆全国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平台,完成试点企业“一企一档”备案登记。详细填写企业基础信息、数字化转型需求、数字化改造情况、数字化改造成效等部分内容。5.补助拨付昆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验收结果,按程序对通过验收的企业进行公示,各县(市)区、滇中新区、各开发(度假)区、自贸试验(经济合作)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根据《昆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在确保试点企业完成全国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项目备案的条件下,在5个工作日内拨付数字化改造补助到试点企业。(四)验收有关要求1.试点企业须对评测验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并积极配合评测验收工作。2.服务商为企业提供的材料和服务不得弄虚作假,全力协助试点企业做好申报材料准备。3.验收服务商严格遵守廉洁规定,不得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4.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主管部门应做好辖区内补助资金申报的组织协调工作。二、验收培训与答疑为排除试点企业验收过程各项疑难问题,经研究,决定组织各县(市)区企业验收培训活动。请各县(市)区科工信局通知相关试点企业参加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验收培训与答疑会。(一)时间:2025年6月23日至7月30日(开展培训的县(市)区将会提前一天收到通知)(二)地点:昆明市工信局或各县(市)区科工信局(三)参会人员1.验收机构相关专家2.尚未开展实地验收的试点企业及其他相关试点企业(四)会议议程1.验收机构相关专家解读验收办法、操作流程2.现场交流答疑三、其他事项(一)验收工作如有疑问或需进一步了解相关事宜的,请联系昆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姜老师、谢老师,联系电话:0871-63105600。(二)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已获得中央财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已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2022〕22号)中转型试点的中小企业,中央财政资金不再重复支持。(三)针对第一批次现场验收过程中,35户试点企业(详见附件10:需优化后二次验收的企业名单)因使用数据不足、平台功能不完善等问题暂未通过现场验收,前期已将相关提升意见发给试点企业,请各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指导企业依据意见尽快优化提升,按期参与第二批次验收。(四)根据《昆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通过“预拨付”方式提前获得试点资金的企业,预拨后若达不到改造方案、绩效目标要求的,按原渠道收回预拨资金。附件: 附件1:【验收档案】 附件2:【验收申请表】 附件3:【财务核查表】 附件4:【合同】 附件5:【发票、流水】 附件6:【总结报告】 附件7:【改造成效】公司全称 附件8:【自评测及佐证材料】公司全称 附件9:第二批拟验收试点企业名单 附件10:需优化后二次验收的企业名单 附件11:验收材料填写说明 昆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代章) 2025年6月19日
2025-06
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相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产业发展中心关于举办第十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信中〔2025〕4号)要求,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决定组织我省中小企业和创业团队参加第十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 激发创新潜力,集聚创业资源,营造创新创业氛围,打造为中小企业和创客提供交流展示、项目孵化、产融对接、协同创新的平台,发掘和培育一批优秀项目、团队和企业,催生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和成长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支持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实现“以赛促创新活力、以赛促供需对接、以赛促‘四链’融合、以赛促大中小融通”的目标,加速培育新质生产力,服务国家新型工业化建设,助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 二、参赛报名 企业和创业组通过大赛官网(https://www.cnmaker.org.cn)注册报名(报名流程见附件1),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0日。未注册登记的参赛者不得参加比赛。企业和创客注册报名取得资格后,填写《第十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申报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表》,可在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官网http://gxt.yn.gov.cn下载),并于7月15日前向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交《申报表》。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于8月15日前将推荐企业及创业项目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推荐名额见附件3)。 三、参赛条件及要求 本次大赛面向云南省广泛征集参赛者,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和创客,均可报名参加。 (一)企业组 1.在云南省境内注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的中小微企业; 2.参赛项目已进入市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参赛项目知识产权须隶属于报名企业; 4.企业无严重失信记录。 (二)创业组 1.包括初创企业或创客团队: (1)初创企业:注册时间不满2年的中小微企业(工商注册日期在2023年1月1日(含)之后注册); (2)创客团队:遵纪守法的创业团队、个人、高校、科研院所团队,同一人员不得作为多个团队核心成员参赛。其中获奖证书中体现团队核心成员数量原则上不超过7人。 2.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知识产权归属初创企业或创客团队核心成员,与其它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 3.初创企业存在严重失信记录、创客团队成员被列为失信名单的不得参赛。 (三)其他要求 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或相似项目不可重复报名参加“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区域赛、专题赛、境外区域赛,近三年入围全国企业组500强或创客组100强的项目不得参赛。各参赛项目要增强保密意识,严格项目信息公开审查。对剽窃他人创新成果,以及用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奖项的参赛者,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四、激励措施在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推荐基础上,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遴选,将部分排名靠前的企业和创客推荐至全国总决赛组委会。经组委会秘书处审定后,进入全国企业组500强,创业组300强评审名单。优秀项目可获得以下支持:1.宣传展示。免费组织参加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通过“创客中国”国家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等渠道,对参赛项目、成果转化服务资源和对接成果进行展览展示、宣传报道和服务推介。2.成果转化对接。依托“创客中国”国家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调动各方积极性,汇聚技术、资金、市场、人才、龙头企业等服务资源,组织邀请“创客中国”全国企业组500强项目参与重点产业链对接等多项培育加速服务,分行业分需求提供专业培训、数字化转型、管理咨询、人才培引等相关孵化落地、成果转化服务。3.投融资对接。联合“国家队”投融资机构、政府投资基金、创业投资机构、银行等机构,组织线上线下需求对接、产融对接、大中小企业融通等活动,集聚带动各类投融资机构为参赛企业提供多元化服务,选择优质项目“投早、投小、投长期”。4.“创工厂”新型成果转化平台。聚焦具有优质技术、产品和工艺的项目,结合项目优势及技术核心竞争力,联合地方政府与行业协会开展“创工厂”新型成果转化平台建设,推进科技创新与创业创新深度融合,推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落地孵化一批创新项目。5.落地入驻园区。组织赴开发区、产业园区、产业集聚区等产业基地参与产业对接,定制“空间+金融+政策”组合式政策包,享受最新创业扶植政策和创业孵化服务,加速实现产业化。6.专精特新认定政策支持。“创客中国”全国企业组500强、50强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支持政策,按照《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指导参赛企业和团队于7月10日前通过大赛官网及时完成报名和项目审核,并于8月15日前将推荐企业及创业项目名单、推荐项目相关资料、加盖公章的《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可编辑版本)汇总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二)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坚持公益性,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费用,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禁止向企业摊派、乱收费;要增强保密意识,做好参赛项目的信息审查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有关要求,坚持节约办赛原则,按照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切实加强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 五、联系方式 云南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曾雨均 电 话:0871—63347945 邮 箱:ynckzg@163.com 附件:1.第十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注册报名流程2.第十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申报表3.第十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推荐名额分配表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6月13日(此件公开发布)
2025-06
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为加快培育一批消费品“三品”名城名企名品,遴选一批“数字三品”应用场景典型案例,打造一批国内外一流的消费品企业和特色区域品牌,现就组织开展2025年消费名品方阵推荐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聚焦云南消费品产业特色优势,围绕轻工、纺织、食品、医药等重点领域,深入挖掘自主创新、品质高端、信誉良好的消费品牌,加快培育区域特色优势产业和优质品牌,积极构建云南消费名品方阵名录。二、推荐方向(一)云南消费名品1.企业品牌:从历史经典、时代优品、潮流新锐三个维度,构建以企业品牌和区域品牌为主体的云南消费名品体系。主要从以下三个方向加以培育。历史经典方向:注重历史文化底蕴,是历史悠久、至今仍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影响力的经典品牌。时代优品方向:注重产品竞争力,是新中国成立以来质量过硬、美誉度高,在人民群众中影响深远的优质品牌。潮流新锐方向:注重创意设计,是近年来出现的引领时代消费潮流的新兴品牌。2.区域品牌:产业特色鲜明、地域标识明显、行业认可度较高的地方优势品牌,一般以“地名+产品”命名。(二)云南“数字三品”应用场景典型案例面向家具家居、美妆日化、纺织服装、包装印刷、特色食品、生物医药等重点行业,挖掘培育基于消费数据驱动产品设计创新、智能仿真测款驱动新品孵化、个性化定制驱动消费模式重塑、面向精益管理的智能调度排产、面向透明消费的质量追溯管理、面向市场需求的敏捷供应链、面向柔性化需求的智能产线、数字全域营销助力优质品牌推广、国潮新品助力品牌价值提升、数字服务供给助力区域名品打造等新模式新场景,加快推动数字技术在消费品领域融合应用。围绕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大方向,遴选一批创新性强、推广价值高、示范效应明显的典型案例。三、申报条件(一)云南消费名品1.基本条件。企业品牌应为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经营状况良好,在信用、质量、安全和环保等方面无不良记录;自主创建申报品牌,拥有商标所有权且在有效期内。区域品牌应为工作基础较好的城市或主产区所在地人民政府,近3年无重大质量安全等事故。2.产品创新力高。主要产品技术水平领先,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较高,自主创新能力较强。3.市场竞争力强。主要产品具有较高市场占有率,质量管理水平良好,产业优势特色突出,产业链相对完整,产业根植性较好。4.品牌影响力大。企业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健全完善,品牌影响力较大、美誉度较高,获得消费者普遍认可。5.文化赋能力好。企业产品具有较高的工业设计水平,与传统文化充分融合,品牌独特性强,文化赋能性好。(二)云南“数字三品”应用场景典型案例1.申报主体应为依法注册登记的消费品企业、互联网平台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经营状况良好,在信用、质量、安全和环保等方面无不良记录。2.每个申报主体只能申报1个方向,可结合实际情况联合申报,联合申报单位数量不超过3家。3.案例应具有完整的解决方案和成熟的应用模式,具有较强的示范性和推广应用价值,能充分体现消费品行业的技术特点和适用场景。4.相关产品、技术及相关知识产权归属申报主体或取得相应授权许可,无知识产权纠纷,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内容。四、填报形式申报主体通过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项目管理系统(https://report.ynaii.net/)在线填报,如实填写《云南消费名品申报书》《“数字三品”应用场景典型案例申报书》,向当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同时提交相关纸质材料供审核。五、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消费名品推荐申报工作,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迅速部署和组织动员,充分挖潜,确保把本地发展势头好、品牌影响力大的企业及品牌推荐出来。(二)认真审核。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结合评价指标及权重(附件4)对申报材料逐一认真审核,确保推荐质量,并对本地区所推荐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负责,审核无误填写推荐意见。(三)报送时间和方式。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于2025年7月22日前将正式上报文件1份、推荐申报企业相关材料1份按要求加盖公章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云南消费名品方阵推荐汇总表(附件3)可编辑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451566484@qq.com联系人:消费品工业处 吴荣桃电 话:0871—63513569材料寄送地址:昆明市官渡区永安路37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附件:1.云南消费名品申报书 2.云南“数字三品”应用场景典型案例申报书 3.云南消费名品方阵推荐汇总表 4.云南消费名品主要评价指标及权重 附件下载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6月13日
2025-06
各州(市)科技局、有关单位:为深入实施《云南省新时代“银龄人才万人计划”实施方案》,引进留用一批银龄科技专家,推动云南省科技创新和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云南省新时代“银龄科技专家”实施方案(试行)》,云南省科技厅开展2026年银龄科技专家申报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云南省内用人单位聘请的省内外高校、企业、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等单位退休的优秀科技专家。为避免专项间重复申报和支持,从事高原特色农业领域研究工作的科技专家,建议申报“银龄农业科技特派员”专项。二、申报条件(一)政治立场坚定,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遵纪守法、德才兼备、群众认可。(二)省内外已办理退休手续人员(其中,省内银龄科技专家须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已办理退休手续),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含)(195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积极热忱,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条件。单位返聘的已退休人员不纳入银龄科技专家。(三)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在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较好成效,或对相关领域的发展有过重要贡献,得到业内认可的优秀科技专家。三、遴选程序(一)组织申报。以用人单位为主体,组织符合条件的意向人选进行申报,并在规定时间提交材料。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申报工作。(二)审核遴选。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提交至审核遴选单位。州(市)用人单位由所在州(市)科技局负责审核遴选;省属及中央驻滇单位由用人单位负责审核遴选(省属及中央驻滇单位可根据实际每家遴选3—5人)。2025年7月15日前完成遴选工作。(三)公示审定。负责开展遴选工作的部门(单位)对遴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于2025年7月22日前将遴选结果报省科技厅审定。(四)签订协议。省科技厅审定后印发银龄科技专家入选通知,用人单位与银龄科技专家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聘用协议,聘期1—3年,并报省科技厅备案。四、有关要求(一)提高认识、强化担当。云南省银龄科技专家申报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充实人才队伍,促进旅居云南建设,增强银发经济发展动力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单位)要提高认识,强化担当,将省银龄科技专家申报工作与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高质量发展有机结合起来,认真组织、精准申报、严格遴选。(二)加强宣传、积极动员。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运用媒体,多途径、多方式广泛宣传,扩大政策和此项工作知晓面,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人才申报。鼓励用人单位从省外引进银龄科技专家到云南开展科技创新,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三)严格要求、宁缺毋滥。申报单位要客观、真实、完整填写申报材料,避免空项、漏项、误项,对于申报材料与事实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审核遴选单位严格把关,把关不严的单位将取消本年度及下一年度推荐资格。(四)公平公正,强化监督。银龄科技专家申报遴选工作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在申报遴选过程中,一旦发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五、材料报送及联系方式(一)材料报送报省科技厅审定材料(纸质版+电子版):1.遴选工作情况报告:主要内容包括遴选基本情况、遴选结果、公示情况等。2.《云南省新时代“银龄科技专家”申报书》(附件1),并在“推荐意见”栏签署相关意见。3.云南省新时代“银龄科技专家”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附件2)。(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云南省科学技术院:夏欣,64638005;杨亚娟,68232416。云南省科技厅人才处:姜硕琛,63130157。电子邮箱:kejirencaiguanli@163.com。地址:昆明市滇池路488号云南省科学技术院2号楼503办公室。 附件:1.云南省新时代“银龄科技专家”申报书2.云南省新时代“银龄科技专家”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3.云南省各州(市)科技管理部门联系方式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2025年6月9日
2025-06
按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2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国科奖字〔2025〕4号)要求,现将云南省拟提名202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11项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11日至2025年6月15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提名项目持有异议,应当按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异议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须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写明联系人和有效联系电话,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亲笔签名(打印无效)并提供有效联系电话。省科技厅将按规定对异议提出者相关信息严格保密。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联系人及电话:尹鑫,0871-63155414。地址:昆明市北京路542号,云南科技大楼901室。邮编:650051。 附件:1.2025年度云南省拟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汇总表2.云南省拟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公示内容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202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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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云南省专精特新企业倍增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5年6月6日(此件公开发布)云南省专精特新企业倍增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激发涌现更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构建多层次、递进式的云南省专精特新企业培育体系,推动专精特新企业数量倍增、质量提升,制定本行动计划。一、工作目标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主要围绕工业“六基”、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网络强国建设3个方面。其中,工业“六基”包括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软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6个领域;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农机装备、新材料、高性能医疗器械10个产业;网络强国建设包括信息基础设施、关键核心技术、网络安全、数据安全4个领域。目前,全省已培育3019户创新型中小企业、1543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85户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力争到2027年年底,创新型中小企业达到6000户左右,年均增加1000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到3000户左右,年均增加500户;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到170户左右。二、工作措施(一)靶向确定目标企业围绕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重点领域,对照认定标准,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州(市)梳理创新能力突出、掌握核心技术、细分市场占有率高、质量效益好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每年年底前筛选形成次年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目标名单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汇总。围绕龙头企业梳理上下游配套企业,挖掘一批潜力企业;结合我省独特的区位、资源、气候等优势,挖掘一批特色企业。〔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各州(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州(市)人民政府负责,不再列出〕(二)建立梯度培育种子库以专精特新企业倍增目标为导向,分层级建立企业种子库。其中,每年按照不少于年度增长目标数2倍的比例,建立创新型中小企业种子库;每年从有效期内创新型中小企业中筛选,按照不少于年度增长目标数2倍的比例,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种子库。各州(市)于每年1月31日前将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种子库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备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商省知识产权局等部门,每年按照不少于年度增长目标数3倍的比例,从有效期内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筛选具有2项及以上发明专利的企业,建立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种子库。(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对标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标准1.围绕产业链配套、市场占有率、生产经营、数字化等条件,每年筛选一批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3年以上的种子企业,引导其坚持专业化发展道路,深耕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组织专家服务团队,配合种子企业深入分析细分市场,论证市场占有率,引导企业加大产品推广力度,提高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力争主导产品在全国细分市场占有率超过10%;引导企业稳健生产经营,力争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高于5%,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高于70%,资产负债率控制在70%以内;引导企业规范财务审计,通过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报备审计报告。“一企一策”靶向推动数字化水平系统提升,推动在研发设计(CAX)、生产制造(CAM)、经营管理(ERP/OA)、运维服务(CRM)、供应链管理(SRM)等方面,至少1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组织种子企业参加“创客中国”云南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配合)2.围绕研发创新、科技项目、研发机构等条件,支持种子企业在产业链关键领域实现“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瞄准产业链关键环节卡位入链,积极为知名大企业配套;对标国外龙头企业实现国产替代,突破一批“卡脖子”技术;紧盯国内(国际)空白领域,开展重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在细分领域实现关键技术首创。推荐种子企业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国家级技术创新类项目,申报国家级科技奖励。引导种子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争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亿元以上的企业,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达到3%以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5000万元—1亿元的企业,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达到6%以上。支持种子企业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建立研发机构,设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负责)3.围绕发明专利、管理体系、产品认证、标准制修订、品牌等条件,鼓励种子企业申报、受让发明专利等Ⅰ类知识产权。指导种子企业获取质量、环境、职业安全等管理体系认证,申请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UL、CSA、ETL、GS等)。鼓励种子企业建立完善标准体系,主持或参与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支持种子企业申请商标,打造直接面向市场并具有竞争优势的自主品牌。(省市场监管局负责)4.围绕合规经营条件,指导种子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产品质量控制和质量改进,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监管要求,诚信纳税。种子企业已依法依规完成相应处罚整改任务的,有关部门应及时出具凭证。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种子企业按照要求完成整改后,有关部门应依法依规及时将其移除名录、名单。(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发展优势领域培育后备企业围绕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重点领域,结合我省优势,推动有关企业开发新产品、衍生新产业、进军新领域、拓展新业态,将分拆或衍生出的新企业纳入培育名单。重点推动以铝、铜为主的有色金属产业深度延链,大力发展铝材、铜材及其下游终端产品;做大做强铟、锗、铂为主的稀贵金属新材料产业,发展高纯铟、ITO靶材、磷化铟、卫星用太阳能电池、锗光学元器件、铂族金属功能材料及催化剂等;用好磷资源,垂直整合新能源电池产业链,推动“磷矿—磷酸—正极材料—电池”全产业链发展;以建设数字信息大通道为牵引,培育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外向型信息产业。(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按职责分工负责)(五)招商引资新增后备企业省、州(市)协同,围绕优势领域延链强链、空白领域“补短板”、“强弱项”,建立“两图两库三清单”(产业链图谱、产业链布局图,产业项目库、招引目标企业库,发展优势清单、要素保障清单、政策支持清单),锚定长三角、珠三角、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区域,上门精准招商、定向招商。各地将新引入落地且符合条件的企业遴选纳入培育名单,“一企一策”制定针对性培育措施,引导其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投资促进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六)完善机制协同联动,改进服务注重激励1.与州(市)深度“捆绑”助力企业发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要把挖掘培育专精特新企业作为重要任务,建立由厅级领导负责,直插企业上门服务的包保机制;建立季度调度机制,按季度调度推进各州(市)工作,当好州(市)的智囊、参谋、推手和帮手,与州(市)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同题共答、同责共担。各州(市)要把专精特新企业培育作为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引导符合标准的企业成长为专精特新企业,企业发展过程中需要省级层面协调解决的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重大事项,可上报工业经济运行省级工作专班研究。(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2.对标对表开展服务。围绕种子企业实际,结合申报指标逐一研判,列出“施工路线图”,明确企业指标短板、完善措施、拟培育层级、拟申报时间,靶向补缺。适时复盘专精特新培育工作开展情况,查找不足、总结经验。依托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建设专精特新企业“一对一”助企服务员队伍。对专精特新企业培育进行赋能,为企业提供管理诊断、人才培训、质量诊断、技术创新等服务。组织开展“一起益企”中小企业服务行动、“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发挥各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线下“一张网”和中国中小企业服务网线上“一张网”作用,组织各类服务资源深入企业纾困解难,和企业一起抓订单、拓市场、降成本、增效益。(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3.帮助企业提升研发创新能力。落实厅局长“坐诊”、“巡诊”、“上门问诊”制度,建立工业和信息化、科技、知识产权等部门联合组成的服务团队,定期或不定期入企调研问诊,聚焦技术研发、专利布局等需求,有针对性地提供专利预审通道、科技创新等服务。推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发布科技成果供给清单,常态化征集专精特新企业创新需求和产学研合作需求,促进科技成果供给与中小企业需求精准对接,提升在细分领域关键技术的研发创新能力。(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4.加强人才培引。推动具备条件的专精特新企业试点开展高级职称自主评审,支持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自主认定高层次人才。搭建人才对接平台,增强专精特新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效能。加大科技副总及专家人才产业服务团的支持力度,针对专精特新企业短板精准施策,助力企业提升竞争力。支持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企业人才申报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推荐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企业招募“银龄工程师”。由省工商联牵头,依托各级党政培训机构、省内外高校等,加强对全省专精特新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培训。(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商联按职责分工负责)5.加强政策解读、注重激励示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多渠道开展专精特新企业政策宣传解读,提升企业对政策的知晓度和获得感。总结推广各地培育的好经验好做法,树立企业创新发展典型,引导更多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各级政府要安排领导干部挂钩联系企业,将专精特新企业作为重点。工商联系统开展的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工作,应邀请辖区内专精特新企业参与。组织好现有涉中小企业的评先评优活动,激励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广大中小企业对标争先,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商联按职责分工负责)三、保障措施(一)加强财税支持统筹省级工业领域专项资金,通过直接补助、以奖代补、贷款贴息、购买服务等方式,围绕认定核心指标,支持专精特新企业打造新动能、攻坚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强化产业链配套能力等。鼓励各级政府对新获评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奖励,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支持。推荐专精特新企业参与国家“两重”、“两新”战略。加强税费优惠政策宣传,运用税收大数据为专精特新企业提供精细化、个性化的优质辅导。按照规定落实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加强金融服务构建“政府搭台+金融赋能+企业唱戏”协同机制,围绕主导产业、重点项目和专精特新企业诉求,常态化组织开展“政银企”融资对接活动,促进金融活水“精准滴灌”。深入推进政银企保衔接工作,建立专精特新企业名单共享机制,定期向有关部门、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担保机构推送企业名单。持续深化云南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不断完善和强化平台数字信用、贷款撮合、政策直达、融资增信等功能,提升专精特新企业融资服务的精准度。将专精特新企业纳入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走访清单,集中优势资源力量做好服务。设立云南省先进制造业股权投资母基金,重点投资专精特新企业产业链关键环节和延链补链强链项目。(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数据局、省金融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云南省分行、云南金融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本行动计划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023年9月28日印发的《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专精特新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41号)同步废止。附件:各州(市)专精特新企业倍增计划分解附件各州(市)专精特新企业倍增计划分解
2025-06
云科联发〔2025〕8号 各州(市)科技局、团委、教育体育局、有关协会和商会,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各国家级、省级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中国(云南)自贸区各片区管委会,各双创孵化载体,各大赛组委会指导单位、支持单位,有关企业: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推动人才、资本、技术等创新要素向科技型企业聚集,持续壮大科技型企业队伍,强化我省“彩云汇”科创品牌,培育、引进更多科技型企业。云南省科技厅、共青团云南省委、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工商联将联合有关部门,共同举办2025年“彩云汇”科创大赛(暨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云南赛区比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大赛目的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新质生产力为核心目标,激发创新潜力,集聚创业资源,营造创新创业氛围,共同打造中小企业交流展示、项目孵化、产融对接、协同创新的平台,助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构建云南现代化产业体系新格局。二、大赛主题创新引领·科技强滇三、组织单位(一)主办单位云南省科技厅、共青团云南省委、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工商联。(二)指导单位省委统战部、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管理局、民盟云南省委、致公党云南省委、省总工会、省妇联、省科协。(三)支持单位建设银行云南省分行、招商银行昆明分行、华夏银行昆明分行、兴业银行昆明分行、光大银行昆明分行、云南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云南省分行、云南红塔银行昆明分行、云南省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四)承办单位曲靖市人民政府、红河州人民政府,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西山区人民政府、官渡区人民政府,昆明高新区管委会、昆明经开区管委会、临沧高新区管委会。(五)协办单位各州(市)科技局、团委、教育体育局、企业协会商会,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有关双创孵化载体、金融投资机构。四、组织机构(一)组织委员会大赛成立组织委员会,负责活动的统筹组织,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云南省科技厅成果转化处,各承办单位共同参与。(二)评审委员会大赛成立评审委员会,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及仲裁工作。评审委员会主要由银行金融专家、创投金融专家、创业导师、孵化专家以及部分行业技术专家组成。五、奖项设置大赛设立成长企业组、初创企业组、团队组(仅限省外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专项赛各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若干名。根据项目组织推荐和参赛情况,择优从各州(市)、县(市、区)行政管理部门中评选10家作为大赛组织奖获奖单位。六、赛制规则(一)比赛环节1.初赛、复赛和决赛。本届大赛除设置云南赛区(办赛城市:昆明)外,还设置长三角赛区(办赛城市:上海、杭州、苏州)、大湾区赛区(办赛城市:深圳、广州)、华中赛区(办赛城市:武汉)、成渝赛区(办赛城市:成都)、西北赛区(办赛城市:西安),共六个赛区,9个办赛城市。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大赛经初赛、复赛、决赛3个环节完成。其中,初赛将邀请专家评委通过线上方式对参赛企业报名资料进行评审,择优晋级复赛;复赛阶段,将在各办赛城市采用线下评审、路演答辩的方式进行;决赛将统一在昆明采用线下评审、路演答辩的方式进行,复赛和决赛的举办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2.设“大学生创新创业专项赛”。经云南省教育厅推荐,从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5)云南赛区选拔赛获奖企业中选出一定数量大学生创业企业,进入大赛决赛。3.项目尽职调查和实地核查。复赛后,大赛组委会将邀请银行及相关社会机构对进入决赛企业和项目开展尽职调查及实地核查,全面核实企业及项目真实性、可行性。(二)推荐全国赛名额在省内晋级决赛企业中,根据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分配的晋级名额,择优推荐参加第十四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赛。参赛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重点择优推荐参加共青团中央、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税务总局等单位主办的第十二届中国青年创青春大赛。七、参赛行业领域本届大赛按省内省外区分行业领域报名参赛,省内赛区主要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5大领域面向省内企业进行项目征集;省外赛区主要围绕生命大健康、新一代信息技术、能源新材料3大领域面向省外企业、团队进行项目征集。八、参赛条件(一)成长组及初创组参赛条件(包括省内和省外企业)1. 工商注册时间在2024年1月1日(含)之后的企业参加初创组比赛,其他企业参加成长组比赛。2. 企业产品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服务等业务。3. 参赛项目中产品、技术、专利归属参赛企业,且无知识产权纠纷。4. 企业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5. 企业2024年度营业收入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省外参赛企业不作要求)。6. 参加往届全国大赛获得过全国总决赛或全国行业总决赛前三名或一、二、三等奖的企业,不再参加本届大赛(省外参赛项目不作要求)。7. 往届获过奖的企业,只能用新项目参加本届大赛,不能与原获奖项目重复或雷同。(二)团队组参赛条件(仅限省外项目参加)1. 截至报名时未在云南省内注册成立企业,且拥有科技创新成果和创业计划的省外团队。2. 核心团队成员3人以上。3. 参赛项目的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等知识产权归属参赛团队,与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无产权纠纷。4. 有意向将科技成果在云南落地转化。(三)大学生创新创业专项赛参赛条件大学生创新创业专项赛仅参加总决赛,参赛企业经云南省教育厅推荐,从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5)云南赛区选拔赛获奖企业中选出一定数量企业参加。注:本届大赛不接受涉密项目参赛。九、报名方式参赛企业/项目报名时应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并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大赛组委会将对报名项目进行最终审核确认。“大学生创新创业专项赛”参赛企业由云南省教育厅组织推荐,无需报名。大赛全程不向参赛企业、团队收取任何费用。(一)省内参赛企业自评符合条件的省内参赛企业,自愿登录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官网(www.cxcyds.com)注册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15日。(二)省外参赛企业、团队自评符合条件的省外参赛企业、团队,自愿登录“彩云汇”科创大赛官网(http://yncaiyunhui.cn/)注册报名。十、支持政策报名参赛企业、团队可全程参与各项赛事配套活动和培训,决赛评出的获奖企业、团队,可获得以下支持:(一)省内获奖企业支持政策1.成长组及大学生创新创业专项赛一、二、三等奖,分别获得50万元、30万元、20万元资金补助。2.初创组一、二、三等奖,分别获得20万元、15万元、10万元资金补助 。3.获奖企业可备案为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4.获奖企业符合条件的,推荐纳入云南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5.获奖企业符合条件的,推荐申报云南省科技金融结合专项补助资金支持。6.获奖企业符合条件的,推荐与银行、投融资等金融机构对接合作。7.获奖企业符合条件的,推荐进入云南省创新创业园区、双创示范基地、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各类创业平台。8.获奖企业符合条件的,推荐申报“云南青年创业省长奖”。(二)省外获奖企业、团队支持政策1.成长企业组一、二、三等奖,比赛结束后半年内落地云南注册企业并实际运营的,落地企业分别获得50万元、30万元、20万元资金补助。2.初创企业组及团队组(省外)一、二、三等奖,比赛结束后半年内落地云南注册企业并实际运营的,落地企业分别获得20万元、15万元、10万元资金补助。3.获奖企业在云南省内落地注册的企业,可备案为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4.获奖企业在云南省内落地注册的企业,需入驻省内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及各类创新创业园区的,可享受相关创新创业优惠政策。5.获奖企业在云南省内落地注册的企业,符合条件的,推荐与银行、投融资等金融机构对接合作。6.获奖企业在云南省内落地注册的企业,可获得创业辅导以及创业政策、创业融资、商业模式、市场开拓等方面培训。7.获奖企业在云南省内落地注册的企业,可享受注册所在地有关优惠政策支持。(三)其它1.省外获奖企业、项目落地曲靖市、红河州、昆明市盘龙区、昆明市西山区、昆明市官渡区、昆明高新区、昆明经开区、临沧高新区的,可获得当地相关配套政策支持。2.所有奖补资金经审核后,按省级财政规定的资金拨付程序拨付获奖企业。3.同一企业最多可获得2次大赛资金支持,往届已获得2次及以上大赛资金支持的参赛企业,不再给予资金补助。十一、工作要求(一)请各大赛指导单位、支持单位,各州(市)科技局、团委、教育体育局、有关协会和商会,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各国家级和省级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中国(云南)自贸区各片区管委会,有关双创孵化载体加强对大赛的宣传动员,积极组织企业报名参赛;积极动员高校毕业生、科研人员、退役军人、自主创业青年、返乡创业人员、妇女、职工等创新创业群体成立企业报名参赛;积极为参赛企业提供支持,配合做好大赛宣传培训、跟踪服务、成效统计等工作。(二)请有关金融机构积极梳理制定针对大赛企业的支持政策,打造资金有效对接平台,发挥金融机构作用,扶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十二、联系人及电话(一)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报名咨询:0871-67160518、65318519;高老师,13529371915;何老师,18788510811。(二)云南省科技厅成果转化处张 涛,0871-63133814。(三)共青团云南省委青年发展部段晓明,0871-63995435。(四)云南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保柯羽,0871-65102714。(五)云南省工商联经济服务处段如川,18187114427。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共青团云南省委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工商业联合会202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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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将《云南省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等程序,确保决策内容合法、程序规范、责任明确。二、各州(市)人民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要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机制,制定并公布本地区、本部门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进一步提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由承办单位按照法定程序办理。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5年5月9日(此件公开发布)云南省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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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各有关单位:《贯彻就业优先战略 落实重点领域就业支持计划15条措施》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5年5月23日(此件公开发布)贯彻就业优先战略 落实重点领域就业支持计划15条措施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决策部署,锚定“3815”战略发展目标,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加力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一体推进产业强省、企业兴省、就业稳省,加大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岗位挖潜扩容,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确保年度城镇新增就业不低于50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稳定在1500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全国平均水平以内,努力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制定以下措施。一、强化就业优先导向(一)建立就业影响评价机制。在重大规划编制、重大政策制定、重大项目确定、重大生产力布局时,同步开展岗位创造、就业影响评估,提升经济发展就业带动力。将城镇新增就业、重点群体就业等核心指标纳入县以上党政班子绩效评价重要内容。建立就业创业评价激励机制,制定促进就业先进地区分级分类激励实施办法,在就业资金分配时给予倾斜,对成效明显的先进地区给予资金支持。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重点群体就业帮扶不力、政策资金执行滞后的地区约谈通报、责令整改,对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问责。(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建立资金支持保障机制。做好就业资金保障,加强资金监管使用,确保各项就业创业政策全面落实。强化就业创业金融支持,面向吸纳就业人数多、稳岗效果好的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加大金融助企稳岗扩岗力度,将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最高可申请的稳岗扩岗专项贷款单户授信额度由3000万元提高至50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个人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给予单户授信额度最高1000万元。推行“云岭创业贷”,个人创业者、企业法人分别可申请最高50万元—500万元信用贷款、1000万元—3000万元抵押担保贷款。〔各州(市)人民政府,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中国人民银行云南省分行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建立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发挥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完善落实就业创业政策,协调解决重难点问题,稳步推进就业工作。协同推动产业、企业、就业联动,支持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和企业,优先投资劳务报酬比例高、带动就业人数多的项目。强化政策、岗位协同,建立部门间岗位挖潜扩容会商机制,同步做好岗位开发、技能提升、服务匹配,更好提升人岗匹配效率。〔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二、聚焦县域经济促就业(四)聚焦农业强县促就业。聚焦乡村振兴和“三农”工作主线,围绕高原特色农业“1+10+3”重点产业,培育就业带动强的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主体,建立就业增收利益联结机制,拓展种植、加工、销售等环节就业岗位和季节性用工岗位,鼓励返乡入乡人员通过发展或参与林下经济相关产业实现就地就近就业。打造好“家门口的务工车间”,盘活闲置资产“招小商”,推动帮扶车间提档升级,提升就业吸纳能力。坚持外出就业和就地就近就业并重,落实农民工稳岗就业政策,总结推广高原特色农业领域技能促增收试点经验做法,推进“一县一业”项目式培训评价方式,围绕云南鲜切花、云南普洱茶、云南咖啡培育一批“地域+行业职业”特色劳务品牌。(省农业农村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林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聚焦工业大县促就业。聚焦工业转型升级,挖掘先进制造等新质生产力就业潜力,完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岗位。围绕绿色铝延链补链、硅光伏提质升级带动就业。以人口和外出务工大县(市、区)为重点,主动承接五金、家具、纺织等劳动密集型企业,支持劳动密集型产业园区建设。支持企业与职业(技工)院校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共同建设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职业训练院,对培养产业技能人才成绩突出的,每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职业训练院给予不少于500万元经费支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六)聚焦文旅名县促就业。围绕全力打造“旅居云南”品牌,分批建设旅居重点项目,引培一批旅居龙头企业、定期发布特色旅居目的地及重点招商项目,因地制宜开发一批城镇旅居、养老旅居、体育旅居、边境幸福旅居等新就业岗位,促进就地就近就业。围绕“文化+旅游”、“乡村+旅游”、“康养+旅游”、“生态+旅游”、“体育+旅游”,推动文旅融合发展,创造文旅就业机会。支持培育“新云南人”创业生态,加大民宿管家、旅居主播、文旅创意等技能人才培养,强化文旅康养行业人力资源供给和就业创业服务。(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体育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七)聚焦口岸强县促就业。依托“2+3+N”沿边产业园区发展格局,强化昆明、曲靖承接产业转移园区和磨憨、瑞丽、河口沿边产业园区建设,培育和吸引一批劳动密集型企业落地,打造沿边产业集聚区和就业增长极。推动“百企入边”,加快边境仓储物流、贸易商品市场、边民互市场所建设,带动商贸物流领域就业,支持发展“互联网+边境贸易”,拓展落地加工、物流配套等就业岗位,促进边民就业增收。围绕口岸功能提升、智慧口岸建设,重点培养跨境电商、国际贸易、国际物流等高技能人才,引导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口岸、抵边地区劳动密集型产业用工需求提供服务。(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强化就业创业服务支撑(八)实施“创业云南”建设行动。打造“七彩云南·创业福地”品牌,推广普洱“创业之城”特色模式,塑造“一市一品牌,一县一特色”创业品牌。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群体自主创业,按规定给予资金、场地、税收等政策扶持。发挥农村致富带头人和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效应,鼓励支持“归雁”返乡创业。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每年培训4万人以上。对符合条件的首次创业者,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对评价认定为创业小镇、街区、社区、村落的,给予30万元—200万元补助资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九)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构建以“幸福里”社区就业平台为龙头,以零工市场、公共就业服务站点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支撑的“四位一体”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快推进“互联网+”公共就业服务模式,建成全省统一的就业信息资源库和就业信息平台。协同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向基层下沉,提升基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加强数据比对,利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提供招聘求职、职业指导等服务,促进供需匹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实施技能提升培训行动。支持行业主管部门聚焦岗位挖潜扩容的重点方向,建立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培训机制,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推行“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项目化培训模式。实施高原特色农业、中药材、文旅、养老服务、绿色能源、劳动密集型等产业技能提升培训专项行动,促进产业增值、企业增效、群众增收。每年组织培训100万人次以上,其中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50万人次以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一)抓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统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政策性岗位招录,扩大市场化就业渠道,落实就业创业补贴补助等政策,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提供更多优质岗位。提升青年就业服务效能,强化对困难家庭毕业生、长期失业青年的就业帮扶。统筹做好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等就业帮扶工作,完善就业援助机制,畅通求助渠道,精细化跟踪帮扶。(省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强化就业应急保障(十二)加大市场化岗位挖潜扩容。加大岗位挖潜扩容力度,把岗位创造落实到具体项目和企业。依托东西部劳务协作机制,结合县域经济发展,定期挖掘归集省内外就业岗位。培优扶强中小企业,构建“创业—个转企—企升规—培优扶强”全生命周期培育体系,提升就业吸纳能力。培育便民生活圈,打造“夜经济”等消费场景,发展健康消费、绿色消费等模式,推动消费热点转化为新就业渠道。围绕景区服务、乡村旅居(游)等做大旅游市场规模,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围绕“一老一小”服务供给,拓宽银发经济岗位需求,增加健康照护和托育服务岗位。深入挖掘交通、水利、农业农村、保障性住房建设等领域工程项目用工潜力,扩大就业容量。〔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三)强化政策性岗位兜底保障能力。发挥“以工代赈”项目作用,加大劳务报酬发放规模,促进脱贫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增收。加大科研助理、特岗教师、医疗卫生、基层治理、“西部计划”、“三支一扶”、就业见习等岗位开发力度和国有企业招聘力度。做好农村公共服务、护林、道路养护、水利设施管护、市政维护、寄递物流服务等公益性岗位开发,提升对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零就业家庭、残疾人等困难群体的兜底帮扶能力。(省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四)加强就业监测预警。密切关注国际形势、经济走势、行业动态及政策变化对就业的影响,积极应对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快速发展对就业的冲击,适时开展规模性失业风险评估。建立高质量充分就业统计监测体系,强化就业舆情监测研判、协调和应急处置,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群体、重点企业就业监测。做好规模性裁员减员及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通过用工余缺调剂和储备性岗位及时安置,确保就业形势稳定。加大就业政策宣传,稳定社会预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信访局、省统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五)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持续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依法查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以工程建设领域为重点开展治理欠薪专项行动。健全劳动人事争议矛盾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稳妥开展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加强对企业收入分配的宏观指导,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省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地区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抓好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就业政策落地见效。要创新工作举措,因地制宜探索行之有效的就业创业工作经验。要加强宣传引导,挖掘选树先进典型,确保在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上取得明显成效。
2025-05
为全面谋划“十五五”科技创新工作,现面向社会各界征集征求《昆明市“十五五”科技创新规划》编制的意见建议并通告如下。一、 意见建议内容围绕我市“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聚焦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方面提出意见建议。二、 建言要求立足昆明市建设发展,聚焦“十五五”时期科技领域需要谋划的重点任务、重大项目及基础设施建设、重要政策等提出意见建议,建言要主题明确、观点鲜明,突出战略性、创新性、宏观性和可操作性,建言字数不限。三、 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四、 征集方式(一)本次网上意见征求活动,建议文稿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kmkjcxgh155@163.com(主题请注明“十五五”科技创新规划建言献策+关键词),如涉及敏感、保密事项,请按照有关规定通过保密方式报送昆明市科技局。(二)来稿请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职称职务、联系方式。参与者的个人信息和建言内容我们将严格保密。(三)我们将对征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研究、充分参考吸纳。昆明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