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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国资委 云南省市场监管局 云南省数据局关于印发云南省智能工厂梯度培育工作实施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6-27

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财政、国资、市场监管、数据主管部门:

为加快推进我省智能工厂梯度培育工作,现将《云南省智能工厂梯度培育工作实施方案(2025—2027年)》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国资委

云南省市场监管局   云南省数据局

2025年5月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南省智能工厂梯度培育工作实施方案(2025—2027年)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委《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为加快推进我省智能工厂梯度培育工作,促进制造业企业智能化转型,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全面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委关于智能工厂梯度培育体系建设的工作部署,重点聚焦烟草、有色金属精深加工、稀贵金属新材料、新能源电池、生物医药、绿色食品加工、装备制造、石化化工等领域,普及推广基础级智能工厂、建设认定一批先进级智能工厂、培育行业领先的卓越级和领航级智能工厂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推动制造业企业加快设备更新、工艺升级、数字赋能和模式创新

至2027年,全省基础级智能工厂普及覆盖率大幅提升,建设认定80个以上先进级智能工厂,打造10个以上国内领先的卓越级智能工厂,鼓励和引导省内优势行业头部企业探索建设领航级智能工厂。

二、重点任务

(一)普及推广基础级智能工厂。组织规上制造业企业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鼓励支持企业参考评估结果制定智能工厂建设提升计划,对照基础级智能工厂要素条件自建自评。推进工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每年实施一批制造业高端化、数智化、绿色化改造项目,支持企业加强智能制造装备、工业软件和系统等集成应用,不断提升行业整体技术装备和工艺水平。到2027年底,力争达到基础级智能工厂水平的企业占完成自评企业的50%以上。

(二)分类推进先进级智能工厂。围绕重点领域,推进建设具有区域、行业领先水平的智能工厂,每年认定一批先进级智能工厂。支持烟草企业全面建成先进级智能工厂,树立智能制造云南标杆。推进有色金属精深加工、稀贵金属新材料、新能源电池、生物医药、绿色食品加工、装备制造、石化化工等行业重点企业全部完成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加快向先进级智能工厂升级。到2027年底,认定先进级智能工厂80个以上。

(三)积极培育卓越级和领航级智能工厂。支持先进级智能工厂推进制造各环节集成贯通和综合优化,向卓越级智能工厂跃升。鼓励卓越级智能工厂探索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和先进制造技术的深度融合发展,带动装备、工艺、软件和系统的研发与应用突破,打造国内乃至全球领先的应用标杆。每年推荐申报卓越级智能工厂,支持有意愿、有条件的卓越级智能工厂积极申报领航级智能工厂。到2027年底,重点支持和培育卓越级智能工厂10个以上。

三、组织实施

(一)构建工作体系。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做好我省智能工厂梯度培育和管理工作,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培育、认定先进级智能工厂,总结推广梯度培育成效和经验。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市级工作推进机制,按照年度工作目标,动员规上制造业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建立本地智能工厂基础数据库,结合本地区实际组织开展智能制造供需对接活动,充分调动企业建设智能工厂的积极性。

(二)明确评价标准。确定基础级、先进级智能工厂认定程序和标准。企业需登录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按指引开展自评估,确定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等级。基础级智能工厂由企业自评自认,完成智能工厂建设的企业自评估等级达到二级以上的,可自主评定为基础级智能工厂。先进级智能工厂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认定,申报企业自评估等级达到三级以上并通过省级评选的,认定为先进级智能工厂。

(三)开展成效分析。组织完成智能工厂认定的企业按照《智能工厂建设关键绩效指标参考》《智能制造效能通用评测方法》,开展智能工厂建设成效评价,全面掌握我省智能工厂建设成效。加强对相关数据的分析和使用,制定我省制造业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图谱,明确我省各地区、各行业智能制造水平,为推动制造业智能化发展提供数据支撑。

(四)加强经验推广。加大智能工厂建设经验总结推广力度,遴选一批先进级智能工厂典型案例,编制形成案例集。组织开展智能工厂现场观摩会、智能制造诊断评估专家行活动,交流智能工厂建设经验,推广智能制造先进技术、产品和解决方案。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做好智能工厂梯度培育工作总结,定期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围绕智能工厂建设需求,共同推动技术攻关、装备创新、推广应用、标准研制、人才培养等工作。具备条件的重点州市要研究制定推动企业智能化改造的具体支持政策,加大支持力度,形成省、市、县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组建云南省智能制造专家委员会,为推进我省智能制造提供智力支撑。

(二)加力政策支持。企业被认定为先进级、卓越级、领航级智能工厂的,在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项资金安排时予以重点支持。将智能工厂梯度培育纳入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试点城市、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省级产业园区等工作中,形成政策合力。发挥省先进制造业股权投资母基金作用,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支持智能化改造项目。

(三)强化公共服务。探索搭建省级智能制造公共服务平台,加强与国家平台对接,接入相关数据,为省内智能工厂建设提供数据比对、案例展示、供需对接等服务。组织开展智能工厂梯度培育相关政策宣讲培训,进行政策解读。鼓励制造业企业、高校联合建立人才培训基地,加快智能制造工程技术人才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