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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技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5-03-06

一、工作落实情况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1.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作为推进科技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市科技局班子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在局党组会议及局党组理论中心学习会议中集中开展法治学习9次。

2.推动法治建设责任全面落实。成立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担任组长、局长和其他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全面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制定市科技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并督促落实。集中研究法治议题6次,及时研究解决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强化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程,持续推进干部职工尊法学法用法守法,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参谋助手作用。将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经费纳入本级预算予以保障。

(二)健全行政权力运行体系,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优化机构职能。按照中央、省市机构改革工作要求,顺利完成机构改革工作,机构职能得到进一步优化,强化了科技发展规划、资源统筹、综合协调、政策法规、督促检查、科技安全等职责,加强了科技创新全链条的服务保障,推动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

2.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规范执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和流程,2024年昆明上报925户高企至国家认定办,全市总量预计突破2400户,2023年高企保有量占全省的66%。加大对研发投入统计工作的监督力度,2023年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150.71亿元,投入强度为1.92%,两项指标在全省各州(市)中均排名第一。细化技术合同分类标准和技术交易额核定办法,2024年全市登记技术合同13311项、合同成交额176.73亿元,两项指标在全省各州(市)中均排名第一。

3.积极推行极简审批。落实实验动物许可“证照分离”改革和告知承诺制度,及时公示办事指南,实验动物许可证核发(变更、补证、注销)等事项均承诺并且实现1个工作日办理,2024年共核发实验动物行政许可证15个。

4.持续提升监管效能。认真履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严格按照《昆明市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的检查原则、范围和内容对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5.全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清理政策文件,坚持将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拟定的必经流程。持续推动打造更具活力科技创新营商环境,顺利实施昆明市“局长坐诊接诉”活动,为企业搭建起政企常态化沟通桥梁;组织完成昆明市第五期“营商环境监督行”活动,构建起新型亲清政商关系,持续推动科技创新营商环境迈上崭新台阶。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支撑

1.推进科技进步创新条例修订。成立立法工作领导小组,深入调查研究、学习外地经验、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讨论修改,开展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社会风险稳定评估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审查,全省率先完成《昆明市科学技术进步与创新条例》修订,自2025年1月1日施行,为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全市科技创新能力、激发创新活力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2.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及时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按要求开展3次专项清理。完成13件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和1件其他政策文件数据库录入。对2024年新制定的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完成备案。

(四)落实依法决策要求,持续提升公信力和执行力

1.强化依法决策意识,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落实《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细则》,公布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坚持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行政决策要求,做好跟踪评估和动态调整。

2.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将防范法律风险的关口前移,认真听取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对合同文件和行政管理决策提出的意见建议,邀请参与现场会议及讲座交流,全年共收到法律顾问咨询答复意见合计98次,及时应对和解决日常工作中出现的突发问题,有效提升了全局依法行政能力。

(五)遵守行政执法工作要求,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抓实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落实资格管理,对全局38位行政执法人员做好执法证件管理,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杜绝不符合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的人员申领或持有行政执法证件。提高业务能力,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全员轮训,全年开展培训17场次,人均公共法律知识培训21学时,人均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65学时。

2.推进包容审慎原则。规范完善“五张清单”、“减免责清单”编制和动态更新,制定并公布不予处罚清单1项,从轻处罚清单1项,减轻处罚事项清单1项,从重处罚事项清单1项。

3.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针对2024年开展的15件行政许可事项,做好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工作,随机抽取3个现场检查单位,同步随机抽取3名检查人员,进行执法检查。

4.推动行政执法监督。按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要求,对2023年度22件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对2024年已结案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检查和整改。

5.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配置执法记录设备,确保执法全过程有痕迹、可查看、可追溯。

6.提升行政执法信息化水平。按照要求做好云南省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应用工作,2024年开展的15件行政许可事项均按要求完成信息录入。

(六)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加大行政权力监督

1.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制定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对政府采购项目、科技计划项目开展资金审计。制定年度绩效自评计划,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对整体预算及全部专项按季度进行跟踪监控。定期开展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培训,提高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加强对重点岗位的制约和监督,针对项目审批、资金管理、资源配置等重点岗位,实行岗位风险研判、轮岗交流等制度,确保权力不被滥用,防止腐败现象发生。

2.主动接受多方面监督。严格落实党内监督要求,定期开展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鼓励党员干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主动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定期向市人大报告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意见,及时回应人大关切。广泛听取群众意见,通过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民情民意,确保科技政策更加科学合理、贴近实际。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过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等方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增强工作透明度。

(七)坚持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1.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细化年度普法责任分工。连续两年选派普法骨干参加普法强基补短板督导工作,为市级普法志愿者队伍活动提供支持。在“两微一端”设置“科技普法·普法强基”专栏,全年共开展宣传46次,帮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政策法规。推送“以案释法”典型案例8期,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结合身边鲜活的事例,进一步理解相关法律法规。以“政策直通车、服务零距离”科技服务团活动,由5支科技服务小分队深入县区、园区、企业面对面宣讲法律法规、科技政策140余场次,覆盖全市14个县(市)区,共惠及企业、科研院所近1000家。在全市科技活动周中开展民法典宣传,为群众200余人次提供现场法律咨询。在昆明市首个“昆明企业家日”活动中,制作发放《科技创新惠企重要政策宣传册》200余册,现场向企业家解读政策。

2.组织开展本部门领导干部学规学法活动。制定《昆明市科学技术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积极组织开展学法活动。针对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云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等法律法规,采取自主学习、集中学习、专家授课、现场旁听庭审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和教育。

二、2025年工作打算

(一)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和科技创新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全局系统干部职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走向深入,确保法治思想、法治理念入脑入心。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并落实年度法治工作计划。

(二)坚持科学立法

制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措施,探索推进科技成果权属改革,允许科技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上有更大自主权。持续推动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和科技创新赋能产业发展等文件出台,建立健全科技监管体系。

(三)坚持依法行政

加强对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确保在执法过程中能够准确、全面地执行相关法律法规。

(四)坚持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畅通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群众监督等渠道,主动接受驻局纪检监察组、人大代表、公众舆论等的监督,确保对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全覆盖、无缝隙。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科技管理干部队伍。

(五)坚持认真落实普法责任

采取多种形式提高公众对于科技创新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认识,深入企业、科研机构、高等学校,有针对性的为一线科技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解读科技创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