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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
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水利(水务)局、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有关单位:为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推动企业、园区开展水效对标达标,促进工业用水效率提升,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6〕190号)要求,现就我省组织开展2026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遴选范围(一)申请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2026年云南省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遴选的范围主要是钢铁、炼焦、石油炼制、乙烯、氯碱、氮肥、现代煤化工、纺织染整、化纤长丝织造、造纸、啤酒、发酵、氧化铝、电解铝、多晶硅、船舶制造、铁矿采选、木材加工及其制品、建材、铅冶炼、锌冶炼、铁合金、印制电路板、聚酯涤纶、毛纺织、丝绸、维纶、氨纶等28个行业工业企业,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的工业企业:1.遵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节水政策和标准;2.有取用水资源的合法手续,近三年无超计划取用水行为;3.近三年依法合规用工,未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比较重大以上行政处罚,不存在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规定的垄断行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未发生因其产品质量不合格引发的安全事故,未发生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等事故,在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相关督查工作中未发现存在严重问题,未被列入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4.年用水量不小于10万立方米的独立法人单位;5.2025年主要产品的水效指标达到节水型企业标准要求,且为领先水平;6.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列入禁止、淘汰目录的用水设备或器具;7.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时依法实施节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8.建立节水管理制度,各生产环节有配套的节水措施,建立完备的用水计量和统计管理体系,水计量器具配备满足国家标准《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T 24789)要求,并依法检定或校准。(二)申请重点用水园区水效领跑者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管理机构的县级以上工业园区且满足以下条件的县级以上工业园区:1.遵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节水政策和标准;2.有取用水资源的合法手续,近三年无超计划取用水行为;3.近三年园区内企业未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比较重大以上行政处罚,不存在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规定的垄断行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级别的突发环境事件、环境污染事故或生态破坏事件,未发生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未发生因其产品质量不合格引发的安全事故,未发生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等事故,在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相关督查工作中未发现存在严重问题,未被列入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4.满足国家标准《节水型工业园区评价导则》(GB/T 43477)要求,且水效指标为领先水平;5.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时依法实施节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6.建立节水管理制度,规模以上重点企业有配套的节水措施。二、遴选程序(一)申请。按照自愿参与原则,相关行业企业和园区可向所在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水利(水务)局提交水效领跑者申请报告(详见工信部节能司网站,纸质材料一份、光盘一份,电子版同时登陆“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报送)。2024年水效领跑者名单的企业、园区,可直接将申请材料提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审核。(二)初步材料审核。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水利(水务)局会同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按照通知遴选范围要求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报告进行初步材料审核,于2026年6月26日(星期五)前将符合条件的推荐企业名单及申请报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三)初评及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水利厅将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按照遴选要求及技术考核相关指标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报告进行初评,评选出云南省省级节水标杆企业后公告,并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水利部参加2026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遴选。联系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电 话:0871-63512586联系人:省水利厅水资源处电 话:0871-63602384联系人:省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电 话:0871-63113984联系人:省市场监管局计量处电 话:0871-63215520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云南省水利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5月21日
2026-05
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5—2027年)》及《对“云岭名方”入选中药制剂给予支持的措施(试行)》要求,推动首批10个“云岭名方”入选品种高质量发展,加速其向新药转化,做强做大我省中药产业。现组织申报2026年云南省首批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云岭名方”科技计划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及要求(一)由首批10个“云岭名方”持有单位(医疗机构)牵头,鼓励联合具备相应研究能力的药品生产企业、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进行“产学研医”联合申报。申报单位在云南省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运行管理规范、无不良信用记录、无严重逾期未验收在研项目;企业经营业绩好,且企业自筹的资金符合项目申报要求。(二)申报单位须针对首批10个“云岭名方”中的具体品种进行申报,每个品种限申报1个项目。申报单位根据重点方向下所列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进行整体申报,原则上须覆盖选题所规定的研究内容,达到或高于所有基本指标(相关选题有特殊规定的除外),项目执行期3年。申报项目原则上自筹经费与申请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1:1。鼓励项目申报单位统筹资源,加快研发进度,完成考核指标的可提前申请验收,按序组织策划后续研究项目,择优滚动支持。(三)项目申报单位推荐1名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当为直接领导或从事项目研究开发的骨干成员,具有相关研究经历及能力,并且能组织协调整个项目执行工作。承担有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且执行期满3个月后无故不申请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项目负责人申请和承担的项目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其中,承担有在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能申报与在研项目同类别计划的项目。(四)关于科研诚信及科研伦理的管理。对于立项项目,项目牵头承担单位应按照《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印发科技活动全流程实施诚信承诺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并按合同要求达到相关考核指标要求。若因主观原因未达到的,将按照科研诚信管理相关要求记入科研诚信档案。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生命科学研究,根据《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要求,必须在申请书中提供项目申报单位或其上级部门提供的伦理委员会审查批准意见,多单位参与的项目须分别提供各参与单位或其上级部门提供的伦理委员会审查批准意见。二、重点支持方向研发目标及任务、绩效目标要求:以临床价值为导向,遵循中医药理论,整合“中医药理论、人用经验、临床试验”三结合的中药注册审评证据体系。针对首批10个“云岭名方”品种,系统开展药学、非临床及临床研究,解决制约其发展的关键技术瓶颈,提升产品质量、明确临床定位、夯实安全有效性证据,最终推动其向中药新药转化,实现产业化发展。方向一:药学研究1.1药材与原料研究实施内容:参照《中国药典》,开展关键药味及云南道地药材的基原鉴定与产地溯源研究;建立药材、饮片及提取物的特征图谱或指纹图谱,并结合含量测定、浸出物、外源性污染物检测等明确其关键质量属性;研究建立原料(药材、饮片、提取物)的质量标准,确保批次间稳定性与一致性。考核指标:确定药材基原;修订完善药材标识成分的含量和浸出物的测定方法和指标,提交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获受理;建立不低于3味关键药味/原料的特征图谱或指纹图谱;制定并完善关键原料的内控质量标准;提供不少于3批中试规模原料的稳定性研究数据。支持强度:单个项目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1.2工艺提升研究实施内容:基于“云岭名方”传统制备工艺,运用现代制药技术进行工艺优化;开展中试放大研究,验证工艺的稳定性和可重复性;研究关键工艺参数与关键质量属性的相关性,实现生产过程的可控化。考核指标:形成稳定、可控、可放大的生产工艺规程;完成不少于3批中试规模样品的生产;关键工艺参数得到明确与验证;工艺变更获省药监局医疗机构制剂补充申请批件。支持强度:单个项目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1.3质量标准研究实施内容:针对“云岭名方”品种,系统开展质量标准提升研究。参照《中国药典》,对制剂的性状、鉴别、检查、浸出物、含量测定等项目进行升级。重点建立多成分、多指标的含量测定方法,引入指纹图谱或特征图谱技术以控制批间一致性,强化重金属、农残、微生物等安全性检查项,构建科学、全面、可控的高质量标准体系。考核指标:完成制剂质量标准提升研究,包含指纹图谱/特征图谱、浸出物、多成分含量测定等项目的提升研究;形成高于现行医疗机构制剂标准的“云岭名方”质量标准草案;完成质量标准草案的方法学验证;变更标准获省药监局医疗机构制剂补充申请批件。支持强度:单个项目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方向二:非临床研究2.1安全性评价实施内容:系统开展单次给药毒性、重复给药毒性试验;根据制剂特点,开展刺激性、过敏性、溶血性等试验;对长期临床应用中未见的潜在风险,开展必要的遗传毒性、生殖毒性等研究。考核指标:在中药制剂说明书中明确不良反应、禁忌及注意事项;获得符合GLP规范的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报告;明确制剂的毒性靶器官、安全剂量范围及临床用药风险提示。支持强度:单个项目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2.2有效性评价实施内容:针对性地开展支持其后续申报目的的非临床有效性评价研究,包括作用机制的探讨和药代动力学的摸索;选择与中医证候或疾病模型高度相关的动物模型或新型评价技术(如类器官和器官芯片),开展主要药效学研究;进行必要的药代动力学研究,阐明其体内吸收、分布、代谢、排泄过程,探索其作用机制。考核指标:获得符合GLP或相关规范的非临床有效性评价研究报告;明确制剂的主要药效物质基础及作用特点;提供药代动力学研究数据。支持强度:单个项目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方向三:中医理论与处方基础3.1处方与理论研究实施内容:系统梳理“云岭名方”的处方来源、历代沿革、组方理论及配伍规律;明确其主治病证的病因病机、证候要素及治则治法;挖掘其在云南地区的临床应用特色与优势。考核指标:形成中医药理论研究总结报告;明确其临床定位、目标人群及特色优势;发表相关学术论文或形成研究报告。支持强度:单个项目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20万元。3.2人用经验数据化研究实施内容:回顾性收集“云岭名方”近5年以上的临床病历资料,运用真实世界研究方法,系统评价其在真实临床环境下的有效性与安全性;前瞻性设计并开展小样本的临床观察研究,进一步验证其疗效。考核指标:建立“云岭名方”人用经验数据库;形成基于真实世界研究的人用经验总结报告,为后续临床试验设计提供依据;完成至少1项前瞻性临床观察研究。支持强度:单个项目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方向四 中药制剂增加适应症研究实施内容:遵循中医药理论及“三结合”(中医药理论、人用经验、临床试验)审评证据体系要求,对入选“云岭名方”中药制剂进行深度开发。通过系统性的非临床与临床研究,科学论证新适应症,拓展临床应用范围,提升制剂价值。考核指标:新增适应症获云南省药监局批准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补充申请批件。支持强度:单个项目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方向五新药转化研究实施内容:整合药学、非临床及人用经验研究结果,按照中药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准备新药临床试验(IND)申请资料;与药品监管部门(CDE)进行pre-IND沟通。考核指标:完成IND申报资料的撰写与内部审核;获得药品监管部门出具的pre-IND会议纪要;提交IND申请并获得受理通知书。支持强度:单个项目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三、申报流程(一)网上填报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各项目申报单位登录云南省科技信息管理系统(https://kjgl.kjt.yn.gov.cn/egrantweb/,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在线填报申报项目,项目类别请选择“重大科技计划”下“生物医药专项”,并在申请书中注明选题方向,如:方向一选题1。2026年6月8日前申报的项目,符合立项要求的,可纳入2026年度预算安排。2026年6月8日后申报的项目,符合立项要求的,原则上进入项目储备库。(二)项目推荐部门审核项目推荐部门在线完成材料审查并签署推荐意见提交省科技厅(在线申报无需提交纸质材料)。推荐部门在线审核时间为申报单位提交项目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2026年6月15日23时59分截止)。(三)涉密项目申报涉密项目不通过网络申报。申报单位需按保密程序,向省科技厅项目主管处室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3份,密封并标注“涉密”)。(四)咨询服务1.业务处室省科技厅社会发展科技处,咨询电话:胡燕琴,0871-63135540。2.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爱瑞思软件(深圳)有限公司:400-161-6289(负责系统注册、填报操作指导);省科技厅信息中心:0871-63133894(负责系统故障处理)。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云南省医疗保障局2026年5月 26日
2026-05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全国工商联办公厅关于开展2026年“百场万企”大中小企业融通对接活动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函〔2026〕2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国资委、知识产权局、工商联: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大中小企业协同融通发展的决策部署,搭建大中小企业融通对接渠道,促进大企业与中小企业间的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生态共建,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国资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全国工商联联合组织开展2026年“百场万企”大中小企业融通对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目标深化拓展大中小企业融通对接渠道,集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金融机构等各方资源,搭建中小企业与大企业交流、展示、服务、对接平台,通过部门联动、上下推动、市场带动,不断丰富拓展融通对接的广度和深度,促进更多中小企业融入大企业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推动形成协同、高效、融合、顺畅的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生态,有力支撑产业链供应链补链固链强链,共同积极应对外部风险挑战。二、活动时间2026年5—12月。三、活动内容(一)组织开展重点行业专场对接活动。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司局组织开展机器人、服务器、人工智能终端等重点行业对接活动(见附件1)。部分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发展改革委、国资委、知识产权局、工商联结合本省重点产业链,组织开展全国性的融通对接活动,活动名称原则上统一为“百场万企”大中小企业融通对接活动。(二)开展中央企业、民营企业与中小企业专场对接。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国务院国资委举办“走进央企”、闭门对接会等央企与中小企业系列对接活动,与央企产业链融通发展共链行动有效衔接,鼓励央企面向中小企业开放应用场景,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带动;国家发展改革委举办全国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场会等活动,发挥大型企业特别是产业链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助力中小企业参与重点产业链供应链强链补链;联合全国工商联举办大型民营企业与中小企业系列对接活动(见附件2),推动大型民营企业面向中小企业开放创新资源和供应链体系;联合国家知识产权局举办“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以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专利转化对接和企业融通创新。(三)各地分层次分领域举办形式多样的对接活动。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国资委、知识产权局、工商联结合当地产业基础和发展实际,聚焦制造业重点产业链、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分层次分领域举办本区域融通对接活动,广泛集聚资源,推动健全完善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的生态体系。包括但不限于:1.依托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集群专场融通对接活动,持续畅通集群协作网络、打造全产业链条。2.依托高校和科研机构专利转化资源库开展融通对接。各地知识产权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聚焦特色优势产业,组织产业园区、行业协会、专业机构等共同参与,分领域组织专利转化对接系列活动,整合服务资源、优化服务供给,加速一批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实现产业化,以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加快打造一批以专利产业化为成长路径的样板企业。3.依托数智化产业链供应链平台开展融通对接。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加强与地方产业链供应链平台企业协同,基于平台汇聚、组织制造资源,实现市场订单、研发资源、生产原料等与中小企业精准匹配。加强与中小企业数智化转型工作的协同,鼓励开展“链式转型”专场对接,推动链主企业、龙头企业开放数字系统接口,促进供应链上下游中小企业实施标准统一的数字化改造。4.依托重点领域应用场景开展融通对接。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委、国资委等部门围绕“人工智能+”、“机器人+”、“工业互联网+”等重点领域,支持地方国有企业、链主企业、大型民营企业主动开放主业领域场景,举办系列供需对接活动,推出应用场景项目清单,吸引中小企业开展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创新性应用、验证,强化场景开放协同共享。5.助力中小企业积极开拓海外市场。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外贸型企业专场对接活动,强化大企业与中小企业之间产销合作、品牌推广,推动商贸流通企业助力中小企业开拓新市场,获取更多订单。加大支持中小企业参加国际展览展会活动力度,组织举办各类跨境撮合活动,精准对接海外客户资源。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国资委、知识产权局、工商联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工作协同机制,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作,确保对接活动取得成效。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可及时在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发布活动信息,组织企业报名,推动全国范围内企业广泛参与。在平台上发布的对接场次数量及成效,将纳入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评价及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二)做好活动谋划。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聚焦本地特色优势产业,提前摸排大企业需求,广泛动员中小企业、相关机构参与,根据企业合作意愿以及能力匹配程度,确定预对接企业名单,做好会前沟通指导,提升对接精准度和成功率。要充分发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的产业集聚优势,做好对接活动的支撑保障。(三)丰富活动形式。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注重将大中小企业融通对接与科技成果转化、投融资服务、数智化转型、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等工作相协同,邀请有关高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行业协会、投融资机构、数字化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积极参与,结合企业实际需求,组织开展专利发布、路演展示、投融资对接、人才供需对接等活动。鼓励探索将党组织联学共建,与企业间、校企间的参访交流、融通对接结合起来。(四)做好信息报送。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发展改革委、国资委、知识产权局、工商联做好活动信息报送工作,于6月末、12月末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管理端),填报“百场万企”大中小企业融通对接活动成效,并于12月20日前将对接活动统计表(附件3)盖章版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版发至cxfwc@miit.gov.cn)。重要活动举办后,要及时报送活动信息和成效。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的重点行业专场对接活动表 2.大型民营企业与中小企业系列对接活动表 3.“百场万企”大中小企业融通对接活动统计表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全国工商联办公厅2026年5月20日3.“百场万企”大中小企业融通对接活动统计表.pdf2.大型民营企业与中小企业系列对接活动表.pdf1.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的重点行业专场对接活动表.pdf
2026-05
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全面实施“人工智能+”行动、以人工智能引领科研范式变革的部署要求,集聚优质科研AI模型资源,赋能全省前沿科学研究与产业技术创新,省科技厅拟开展科研AI模型信息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范围本次征集面向各类优质科研AI模型,包含各单位依托通用基础大模型,结合相关数据集经训练优化、定制改造形成的自主研发的科研AI模型,以及涵盖各类外部研发、开源共享、商用授权等不同类型的科研AI模型。各单位了解的具备科研应用价值,能够有效赋能科研创新、提升科研工作质效的模型,均可进行报送。二、填报内容各单位请按照附件填写,可填报多个模型信息。三、报送时间及方式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安排专人梳理科研AI模型信息,于2026年6月25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表格扫描件及电子版报送至邮箱598623379@qq.com。 附件:科研AI模型信息登记表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2026年5月21日(联系人及电话:刘薇,0871-63109557)
2026-05
有关单位:根据《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云科规〔2022〕5号)规定,经申报评审、省科技厅厅务会和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将云南种子种业联合实验室与崖州湾国家实验室2个创新合作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6年5月22日—5月2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将有关情况反馈至省科技厅实验室与创新平台处,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提供书面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写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电话。匿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联系人及电话:赵青,0871-63138618。通讯地址及邮编:昆明市北京路542号省科技大楼606室,650051。 附件:云南种子种业联合实验室与崖州湾国家实验室2个创新合作项目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2026年5月22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云南种子种业联合实验室与崖州湾国家实验室2个创新合作项目序号项目名称承担单位推荐部门起止年限备注1低纬高原水稻种质创新基地提升建设云南种子种业联合实验室云南省农业科学院2026年7月至2029年6月2热带血缘玉米种质创新基地提升建设云南种子种业联合实验室云南省农业科学院2026年7月至2029年6月合计:2项
2026-05
各州(市)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企业:为深入贯彻落实《加快构建科技金融体制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政策举措》(国科发资〔2025〕47号)关于扎实推广“创新积分制”、持续强化对科技型企业赋能的政策要求,根据《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创新积分制”企业信息征集工作的通知》(国科办函资〔2026〕197号)部署,现就征集云南省2026年“创新积分制”企业信息通知如下。一、政策背景2024年7月,科技部发布《“创新积分制”工作指引(全国试行版)》,构建了一套重点突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重视成长经营能力的企业创新能力评价指标体系,“创新积分制”适用范围从国家高新区进一步扩展到全国试行,科技部将通过积分计算,以评级结果为依据,联合相关部门研究形成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等政策工具的推荐名单,引导各类创新资源向科技型企业集聚。二、征集范围全省范围内所有科技型企业,包括但不限于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其他具有科技研发活动的企业。三、征集说明(一)填报时间2026年5月27日8:30至7月10日17:00。(二)填报方式1.组织路径。各州(市)科技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企业填报;企业也可依据本通知自主登录系统申报。2.操作流程。企业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service.most.gov.cn/),点击“科技金融—创新积分制”查看“创新积分制”服务模块,通过“创新积分制—企业信息填报”模块开展本公司数据信息报送,请点击“新建”按钮自主填报。3.账号说明。如有尚未注册账号的企业通过浏览器登录国科管系统(网址:https://service1.most.gov.cn/),按照提示流程准备审核材料并开展企业用户注册,如需咨询或电话服务可拨打010-58882999。如企业已注册,无需重复注册,请使用已具有单位管理员权限的账号登录;如企业名称变更,无需重新注册,请使用已具有单位管理员权限的账号登录后进行单位信息变更。4.审核机制。请各州(市)科技管理部门全面梳理辖区内企业,加强政策宣讲,进一步扩大企业覆盖面,指导企业填报完善数据,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省科技厅将对企业填报数据信息收集、汇总,提交至科技部,科技部组织开展创新积分计算。科技部以企业创新积分评级为基础,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形成符合条件的备选企业名单,推送至对应的金融机构,匹配对接相关金融资源。四、结果应用(一)国家层面。科技部将会同相关部门通过科技创新再贷款、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等措施支持科技创新贷款项目融资;协调相关银行创新科技金融产品,为科技型企业提供高效率、长周期、低成本融资服务;通过创新积分评级,为企业精准画像。(二)省级层面。省科技厅将根据科技部反馈名单,跟踪企业贷款落地情况,配合金融机构做好放款服务;同时将积分结果与省内信贷、担保、投融资、保险等资源对接,提升科技型企业融资便利度。鼓励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按照云南省科技金融专项、云南省科技创新券等政策要求,申报有关贴息补助、科技创新券(科技贷款担保)等政策,降低企业贷款成本。五、工作要求(一)压实主体责任。各州(市)科技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全面梳理辖区内科技型企业,确保“应报尽报”;严格审核把关,对数据真实性、完整性、可追溯性负责。(二)明确专人联络。请各州(市)科技管理部门指定1名业务联络人,统筹负责辖区内有效期内科技型企业梳理、政策宣讲、填报指导及分级审核工作。填报期间,省科技厅将按周通报各地进度,同步开展数据质量校验,校验问题将反馈联络人校正。(三)按时报送账号信息。为满足系统分级审核需求,请各州(市)科技管理部门填写《国科管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用户注册信息表》(模板)(附件1),务必于2026年5月27日前反馈至省科技厅资配处邮箱:ynkjjr2023118@sina.com,由省科技厅汇总后报送科技部生成分级审核账号。(四)强化后续跟踪。请各(州)市科技管理部门根据后期反馈的企业积分计算名单,及时跟踪企业贷款落地等金融资源获得情况,支持配合金融机构开展贷款发放等工作,积极拓展创新积分应用场景。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一)云南省科技厅王冀芳、郭璐璐,0871-63160562。(二)系统使用咨询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010-58882999。 附件:1. 国科管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用户注册信息表(模板)2.“创新积分制”企业信息服务系统(申报模块)操作指引3.“创新积分制”数据样表(2026)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2026年5月22日(此件对外公开)
2026-05
各州(市)科技管理部门、财政局、税务局,滇中新区税务局,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管委会,有关企业: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领导小组办公室”)对2025年推荐报备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了备案抽查,现按照全国领导小组办公室《云南省认定机构2025年认定报备的高新技术企业第二批补充备案结果》、《云南省认定机构2025年认定报备的高新技术企业第二批补充备案名单》,同意临沧蓝涯科技有限公司等18家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发证日期分别为2025年12月2日、2025年12月8日,有效期3年。各州(市)科技、财政、税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健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协调机制,不断提升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服务能力,协同推进高新技术企业政策落实,促进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 附件:云南省2025年第二批补充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2026年5月13日(此件公开发布)
2026-05
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为加快培育一批消费品“三品”名城名企名品,遴选一批“数字三品”应用场景典型案例,打造一批国内外一流的消费品企业和特色区域品牌,现就组织开展2026年消费名品方阵推荐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聚焦云南消费品产业特色优势,围绕轻工、纺织、食品、医药等重点领域,深入挖掘自主创新、品质高端、信誉良好的消费品牌,加快培育区域特色优势产业和优质品牌,积极构建云南消费名品方阵名录。二、推荐方向(一)云南消费名品1.企业品牌:从历史经典、时代优品、潮流新锐三个维度,构建以企业品牌和区域品牌为主体的云南消费名品体系。主要从以下三个方向加以培育。历史经典方向:注重历史文化底蕴,是历史悠久、至今仍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影响力的经典品牌。时代优品方向:注重产品竞争力,是新中国成立以来质量过硬、美誉度高,在人民群众中影响深远的优质品牌。潮流新锐方向:注重创意设计,是近年来出现的引领时代消费潮流的新兴品牌。2.区域品牌:产业特色鲜明、地域标识明显、行业认可度较高的地方优势品牌,一般以“地名+产品”命名。(二)云南“数字三品”应用场景典型案例面向家具家居、美妆日化、纺织服装、包装印刷、特色食品、生物医药等重点行业,挖掘培育基于消费数据驱动产品设计创新、智能仿真测款驱动新品孵化、个性化定制驱动消费模式重塑、面向精益管理的智能调度排产、面向透明消费的质量追溯管理、面向市场需求的敏捷供应链、面向柔性化需求的智能产线、数字全域营销助力优质品牌推广、国潮新品助力品牌价值提升、数字服务供给助力区域名品打造等新模式新场景,加快推动数字技术在消费品领域融合应用。围绕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大方向,遴选一批创新性强、推广价值高、示范效应明显的典型案例。三、申报条件(一)云南消费名品1.基本条件。企业品牌应为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经营状况良好,在信用、质量、安全和环保等方面无不良记录;自主创建申报品牌,拥有商标所有权且在有效期内。区域品牌应为工作基础较好的城市或主产区所在地人民政府,近3年无重大质量安全等事故。2.产品创新力高。主要产品技术水平领先,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较高,自主创新能力较强。3.市场竞争力强。主要产品具有较高市场占有率,质量管理水平良好,产业优势特色突出,产业链相对完整,产业根植性较好。4.品牌影响力大。企业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健全完善,品牌影响力较大、美誉度较高,获得消费者普遍认可。5.文化赋能力好。企业产品具有较高的工业设计水平,与传统文化充分融合,品牌独特性强,文化赋能性好。(二)云南“数字三品”应用场景典型案例1.申报主体应为依法注册登记的消费品企业、互联网平台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经营状况良好,在信用、质量、安全和环保等方面无不良记录。2.每个申报主体只能申报1个方向,可结合实际情况联合申报,联合申报单位数量不超过3家。3.案例应具有完整的解决方案和成熟的应用模式,具有较强的示范性和推广应用价值,能充分体现消费品行业的技术特点和适用场景。4.相关产品、技术及相关知识产权归属申报主体或取得相应授权许可,无知识产权纠纷,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内容。四、填报形式申报主体通过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项目管理系统(https://report.ynaii.net/)在线填报,如实填写《云南消费名品申报书》《“数字三品”应用场景典型案例申报书》,向当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同时提交相关纸质材料供审核。五、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消费名品推荐申报工作,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迅速部署和组织动员,充分挖潜,确保把本地发展势头好、品牌影响力大的企业及品牌推荐出来。(二)认真审核。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结合评价指标及权重(附件4)对申报材料逐一认真审核,确保推荐质量,并对本地区所推荐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负责,审核无误填写推荐意见。(三)报送时间和方式。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于2026年6月1日前将正式上报文件1份、推荐申报企业相关材料1份按要求加盖公章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云南消费名品方阵推荐汇总表(附件3)可编辑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451566484@qq.com联系人:消费品工业处 吴荣桃电 话:0871—63513569材料寄送地址:昆明市官渡区永安路37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附件: 1.云南消费名品申报书 2.云南“数字三品”应用场景典型案例申报书 3.云南消费名品方阵推荐汇总表 4.云南消费名品主要评价指标及权重点击下载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5月9日
2026-05
各有关单位,各州(市)科技局: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聚焦“三个定位”,充分发挥省外院士专家及其团队在科技创新、产业升级中的引领作用,推动云南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云南省院士专家站管理办法》(云科规〔2026〕2号),省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委员会决定启动2027年度云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围绕云南资源经济、园区经济、口岸经济,聚焦“4+5+6”现代化产业体系,精准引入国内外高端科技人才资源,助力打赢重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二、申报对象符合《云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规定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医疗机构等。三、申报要求(一)工作站由建站单位与院士专家及其科研团队自愿组建,合作协议需经院士专家签字、院士专家所在单位签章同意后方可进行申报。(二)院士专家应为省外引进。申报院士工作站,院士需为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三)企业原则上需成立满三年及以上。(四)为避免重复布局,申请建站单位应在其他省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协)工作站验收后方可申报云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五)双方前期合作项目已获国家和省财政计划项目支持的,应提交项目立项文件、项目合同书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四、申报流程(一)网上填报1.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各项目申报单位即可组织项目负责人登录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kjgl.kjt.yn.gov.cn/egrantweb/)在线填报申报项目,并按要求上传相应附件材料。项目类别选择科技人才和平台计划下的“院士(专家)工作站”。2.本次申报在线填报时间为2026年5月8日8:30至2026年6月19日18:00止。3.未注册管理信息系统账户的申报单位(包括项目承担单位和参加单位)请先完成注册,再申报项目,申报单位均用全称。(二)推荐部门审核推荐部门根据申请建站单位网上填报信息,认真审查核实提交材料真实性,网上签署推荐意见后提交省科技厅(在线申报不需提交纸质材料)。推荐部门在线审核时间为申报时间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2026年6月26日23:59止)。五、其他事项(一)请各行业科技主管部门和州(市)科技局严格按照《云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云科规〔2026〕2号)等文件有关要求,做好本单位(地区)申请建站的组织、审查、推荐工作。(二)请各项目申报单位在申报项目时,提前就单位相关政策、院士专家意见、项目自筹经费到位计划、单位项目实施具体情况等进行研判,熟悉了解科技计划项目相关政策文件要求。项目一经申报,项目基本信息、项目自筹经费等内容不可更改,省科技厅将按照项目申报内容作为是否立项支持的依据。因申报单位自身原因造成项目申报内容与实际立项实施内容不符的,将影响项目后续评估、验收等。(三)对在申报认定过程中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取消其认定资格,并按规定列入科研信用记录。(四)涉密项目不通过网络申报,请按保密程序向省科技厅提交有关材料。(五)根据省整合院士专家工作站相关工作要求,2027年度云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经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科学技术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审议认定后予以批准。六、联系人及电话(一)业务处室省科技厅科技人才与科学普及处:冯静,0871-63130157。省科学技术院对外合作处:陈朔阳,0871-68227185。(二)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爱瑞思软件(深圳)有限公司:400-161-6289。省科技厅信息中心:0871-63133894。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2026年5月6日
2026-05
各有关单位:根据《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6年度第二批联合研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有关要求,为配合做好项目申报及推荐工作,现通知如下。一、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指南相应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项目申报单位推荐1名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二、申请资格、申报方式严格按照“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6年度第二批联合研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进行,请申报单位对所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把关。项目申报的具体要求详见项目申报指南。三、各申报单位于2026年5月7日8:00至2026年6月25日16:00,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填写并一次性提交项目正式申报书。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同时将申报材料(含签章页)发送至邮箱:kjthzyc@163.com。 附件:1.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6年度第二批联合研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2.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协商确定的港澳单位名单3.“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6年度第二批联合研发项目申报指南4.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2026年5月8日(联系人及电话:省科技厅对外合作处徐翠,0871-63130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