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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为你找到 301 条通知公告
2024-04
为树立尊重知识、崇尚科学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营造鼓励知识创新的法律环境,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决定,自2001年起,将每年的4月26日定为“世界知识产权日”。我国设立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一般始于每年4月20日,4月26日即世界知识产权日结束。
2024-04
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本次评价工作,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评价范围我市2023年12月31日前认定的268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名单详见附件1)。二、有关要求(一)各县(市)区按属地管理原则,组织辖区内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开展2023年度评价工作。请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认真准备《云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见附件2)、《云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年度工作总结》(见附件3)及有关证明材料(纸质材料需胶装成册),按属地原则报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二)请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企业报送材料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将材料一式一份及电子版于2024年6月5日前统一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技术创新处。三、联系方式联系人: 钟韬电 话:63136022电子邮件:km3136022@126.com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4月16日
2024-04
一、项目名称2024年工业和信息化工作宣传及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宣传平台运行维护服务二、购买主体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三、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代码及名称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该项目一级目录为公共服务,二级公共信息与宣传服务,三级目录为公共公益宣传服务,目录代码为A1502。四、资金预算预算资金:人民币25万元。所需经费拟从2024年初部门预算项目“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工作经费”中安排。五、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起1年六、工作内容(一)宣传服务按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宣传工作的要求,以全媒体形式全面展开。采取专版、专题、系列报道进行新闻宣传,协同组织做好省市聚焦产业政策、新兴产业发展的宣传活动,利用新媒体持续关注报道我局的工作动态和开展的重大活动,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产业发展氛围,让市民群众全面深入了解并支持昆明市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建设各项工作。(二)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宣传平台运行维护服务1.网站维护。日常网站信息的审核、编辑和发布,按照上级部门要求进行栏目更新和管理,收集整理相关重点信息。2.微博、微信公众号的维护。信息的筛选、报审、发布等。对微博、微信中涉及的相关信息进行监测与反馈。3.信息安全保障。核查网站错别字、敏感词及错误链接,监测扫描网页、栏目内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4.协助开展网络信息发布评价及信息反馈监测工作。5.信息采编服务。涉及工业和信息化工作重点通报会、新闻发布会的信息采编工作。6.网络专题制作。针对重点工作、重大活动策划、制作专题。简报、PPT等宣传资料的制作和修改。七、承接标准(一)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二)具有融媒体宣传的相关资质,具备承担网站设置专栏和发布信息的能力和经验;能够提供完成服务所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三)具有固定的服务机构(提供工商登记资料证明)。(四)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用。(五)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违规或其他不良记录,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六)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方指定其中一家为牵头单位。八、目标要求(一)宣传服务1.选择重要节点(如省委市委全会、省市两会、经济工作会议等),在纸质媒体上刊发不少于1次整版专题,稿件字数不少于5000字,并根据稿件内容和版面配图。围绕新兴产业发展、产业招商、民营经济建设、工业能效提升等各项重点工作持续推出相关报道或系列报道。2.指定专人协助并共同做好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日常信息采编、专项工作报道和选题策划。3.重要会议、重大节点的新闻策划、工作动态、表态发言等内容,以及有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的重点稿件向学习强国、云岭先锋、掌上春城等相关新媒体平台同步推送,图文并茂展示相关动态。4.完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交办的其他宣传工作。(二)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宣传平台运行维护服务1.组建运维团队负责宣传平台信息筛选、报审、发布等工作。信息的来源包含自采信息、转载信息和原创信息。2.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对于所发信息由政务编辑负责自检自查后报送主管单位审核调整,依据审核意见进行发布。3.网站信息发布数量根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实际工作需求确定,每月更新网站信息不低于60条,每年不少于720条。微博原则上每天发布的信息不少于5条(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微信公众号每周推送2-3期,每期发布3-5条信息。如遇重大事件、活动等应安排加推信息。4.派专人对网站栏目更新、错别字及敏感词开展日常监测和统计汇总工作,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协助整改。通过微博、微信使网友能够便捷地了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的工作动态、通知通告等信息,并对相关信息内容进行监测和反馈解决。5.涉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重点工作通报会、新闻发布会等,派工作人员到现场采编信息,信息报审后由责任编辑在网站公开发布。6.针对重点工作、重大活动进行网络专题策划和制作,每年制作工作专题不少于2个。按照实际需要制作符合主题的简报、PPT、专刊等宣传资料。九、购买方式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等有关文件要求,该项目拟通过委托中介招标代理机构,按照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定承接主体。十、公示时间2024年4月16日至4月23日十一、联系方式地址: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4号楼569室电话:0871-63133789 联系人:张老师
2024-04
各有关企业:2024年3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官网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做好2024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明确2024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制定工作相关安排及具体要求,详情可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官网查看(www.ndrc.gov.cn/xxgk/zcfb/tz/202403/t20240322_1365168.html)。如对政策存在疑问,可通过电话咨询昆明市发展改革委:郭倩月,0871-639699252024年3月25日
2024-04
为确保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有序推进,整合资源共建昆明市首个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经昆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组织召开昆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公开交流座谈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会议时间2024年4月12日(星期五)9:15 开始。二、会议地点云上数字赋能产业园(拓东路 20 号)2楼路演厅。三、参加人员市工信局分管领导,相关处室负责人;盘龙区分管领导,相关区委办局。服务商、科研院所、金融机构等。四、会议议程会议由市工信局主持,议程如下:09:20--09:30 观看盘龙区宣传片,进行科技招商推介。09:30--09:35 市工信局宣布昆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综合型)公示结果,发布《昆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资金使用管理办法》。09:35--09:40 市工信局通报试点工作情况,汇报下步工作计划。09:40--09:50 昆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主体单位汇报下步工作计划。09:50--11:00 参会单位就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建设交流(从平台建设、运营模式、人才培训等方面进行交流发言)。11:00--11:20 参会领导讲话。五、有关事项1.请各参会人员提前 15 分钟签到,无特殊事项参会人员不得请假,确因有事不能参会的,须提前请假,并安排熟悉情况的分管领导参加会议。2.请盘龙区科工信局配合盘龙区开投集团,做好会场摆放材料准备等会务服务工作。3.请盘龙区商投局提前准备盘龙区宣传片及招商推介材料,按要求在会议过程中播放。4.本次公开座谈会诚邀服务商、科研院所、金融机构报名参加,请各参会单位将参会人员信息于 4月11日12:00 前反馈至昆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联系人:王燕,请各参会单位扫描下方二维码入群反馈参会人员信息)。
2024-04
各县(市)区、滇中新区、各开发(度假)区、自贸试验(经济合作)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全面加强磷石膏综合利用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昆政办笺〔2023〕23号)及《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加快推动磷石膏综合利用二十条措施的通知》(昆政办〔2022〕84号)要求,加快推动磷石膏综合利用工作,现就做好昆明市2024年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补助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 (一)2023年在昆明市实际完成投资2000万元(含)以上的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二)昆明市辖区内组织开展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评价且评价认定2023年度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量达到5万吨(含)以上(干基)的项目。二、申报资料(一)项目建设投资补助资金1.承诺书(附件1)2.昆明市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投资补助申报表(附件2)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4.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复印件5.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复印件6.企业在“信用中国(云南昆明)”平台下载打印的信用报告证明材料(二)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补助资金1.承诺书(附件1)2.昆明市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补助申报表(附件3)3.2023年度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报告(按季度评价)4.企业在“信用中国(云南昆明)”平台下载打印的信用报告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需要加盖企业公章。三、申报流程及要求(一)按照《昆明市支持市场主体财政资金网上公开办理实施方案》(昆政办〔2019〕11号)要求,项目按属地化原则完成线上线下双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请于3月15日前登录省财政厅“阳光云财一网通”平台(网址czt.yn.gov.cn/ygyc/)进行注册申报,系统上提交所在县(市)区工信部门、财政部门网上审核,并同步向所属县(市)区提交纸质申报材料(胶装成书),申报单位应如实、准确、全面提供相关材料。所有网上录入的项目申报内容、材料必须与纸质申报材料一致。(二)3月22日前,各县(市)区、滇中新区、各开发(度假)区、自贸试验(经济合作)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组织完成辖区内相关企业项目线上、线下申报材料的审核推荐工作,并将各县(市)区申请报告和企业申报资料(一式三份)及电子文档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资源综合利用处。 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昆明市财政局2024年2月29日
2024-04
为更加安全、高效、稳定地保障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化设备的正常运行,提升办公效率,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印发的《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拟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信息化设备运行维护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一、项目名称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化设备运行维护(目录代码为B1001 机关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服务)二、购买主体单位名称: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三、项目概况(一)本项目的主要工作内容1. 服务期限:1年;2. 维护市政府办公室计算机局域网络,及时排除网络故障,保障网络的正常运行,确保网络安全,并负责计算机等终端设备的网络接入;3. 信息化设备的日常巡检保养,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传真机、碎纸机等信息化办公硬件设备的维护,及时排除故障,确保设备正常使用;4. 按照要求对计算机操作系统及指定相关软件进行重新安装、升级、卸载;5. 其他与信息化设备运行维护有关的工作。(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以保障市政府办公室工作的正常开展为目的,安排技术人员常驻市政府办公室,做好市政府办公室内部信息化办公设备运行维护、故障排除、修理保养工作。四、预算资金(一)项目金额:人民币16万元(大写:壹拾陆万元整)(二)资金来源:计划从市政府办公室综合保障经费中列支五、承接标准(一)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具有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相关经营范围,提供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五)具有乙级及以上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六、目标要求(一)服务方提供不少于5天×8小时驻场维护和7天×24小时远程技术支持服务,对我单位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自动化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及网络连接、检查等日常工作,当计算机和网络出现故障时,及时解决问题。(二)服务方对设备进行不定期检修保养,并按我单位要求免费对计算机操作系统及指定相关软件进行重新安装、升级、卸载。(三)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需对我单位相关信息进行保密,未经我单位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四)服务方应在确保我单位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下提供服务。七、购买方式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该项目不在采购目录之内,金额未达到60万,由采购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八、资金支付方式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公示日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联系人及电话:向老师 0871-63186423
2024-04
为牢固树立以钉钉子精神抓落实的工作理念,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在“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中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工作标准、转变机关作风,推动市级机关在大抓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深化“当好排头兵”高质量发展大竞赛活动中取得的新突破、新成效,全力打造让群众满意的服务型效能型机关,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昆明评议”微信扫码即时评价渠道,广泛接受群众的评价监督。我们真诚邀请您参与评价!您只需微信扫描二维码,在“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评价等次中选择评价并进行留言,同时也可拍摄照片和视频如实反映评价情况。您的个人信息将进行严格保密,请您放心评价。期待在您的监督评议下,能更好推动昆明市直机关在“三服务”中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工作标准、转变机关作风,全力打造让群众满意的服务型效能型机关,感谢您的参与!监督电话:0871—63102192电子邮箱:kmpy2023@126.com昆明市人民政府大健康发展管理办公室2024年3月27日
2024-03
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印发的《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昆明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数智化转型服务项目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作为该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购买计划如下:一、 项目名称昆明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数智化转型服务项目(项目所用指导性目录代码为A1607,政府设立的行业投诉举报热线、网站平台的维护和申诉受理服务,包括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民营企业、政府采购、招标投标、销售彩票、消费者、产品质量、公益服务等,行业投诉数据统计与分析服务、医疗事故和医疗损害鉴定等。)二、购买主体单位名称: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三、主要内容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地方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53号)有关要求,聚焦职责厘清、流程再造、体系升级,提高12345热线数字赋能、智慧服务、敏捷响应水平,推动社情民意及时感知、快速响应、高效办理,真正把惠民生的事办实、暖民心的事办细、顺民意的事办好,打造便捷、高效、规范、智慧的“昆明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以下简称12345热线),为企业和群众提供“7×24小时”全天候人工服务。项目购买内容为:(一)12345热线平台运营、管理服务。合理配置热线平台资源、提供呼叫中心服务、智能坐席助手服务、智能客服服务、智能话务质检服务、实现12345热线平台与相关平台数据及系统的互联互通,保障规范运行。(二)12345热线平台基础技术保障服务。提供保障12345热线平台运行的系统、线路、设施、数据库以及数据交互共享等技术服务,并保证信息系统及数据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三)12345指挥中心智慧政务数据分析应用服务。12345指挥中心基于热线业务,运用人工智能算法和大数据分析技术等,对热线数据整合与挖掘分析,通过场景化识别、趋势化预警、智能化运用,对平台数据进行智能化聚类分析应用,并形成多种维度可视化展示。(四)12345热线平台移动端应用服务。提供的服务包括诉求下单、进度查询、在线客服、信息查询等功能,可根据用户自主诉求,完成服务选择,从而获取相应的服务,智慧客服模块可以在多个渠道上提供支持,如小程序、APP、网页端等,以满足不同用户的服务需求,在现有PC端基础上扩展手机端的应用,提供受理端、处置端、管理端应用。四、预算资金(一)项目金额:人民币1626万元(大写:壹仟陆佰贰拾陆万元整)/年;(二)资金来源:12345热线工作经费。五、承接标准(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六、目标要求达到人工话务接通率95%以上;话务服务满意率99%以上,一般性服务差错率1%(含)以内;一般性办件差错率2%以内;一般性办件差错率2%以内;智能质检比例100%,工单人工质检率20%及以上等主要服务质量指标要求。提供的信息系统功能全面并保障其稳定运行,信息系统、数据及网络安全达到昆明市信息网络安全要求等。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需对12345热线平台所有信息进行保密,未经项目购买主体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七、购买方式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的规定,项目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要求组织实施。八、资金支付方式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合同内容支付服务费用。联系人:沈云敏 联系方式:0871-63120607公示期:2024年3月26日-4月1日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3月25日
2024-03
东川区、晋宁区、安宁市、富民县、宜良县、嵩明县、石林县、禄劝县、寻甸县人民政府,空港经济区、阳宗海风景区管委会∶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加快推进网格化管理“强化、拓宽、提标、联动”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管理体制、工作机制、信息系统和基础数据,推动数字化城市管理向网格化管理升级,不断提升城市综合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以《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GB/T 30428) 系列标准为引领,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全面开展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的有关要求,紧紧围绕市委主要领导对网格化管理工作的批示精神,在有关县(市)区现有的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平台和工作体系的基础上,运用信息技术推动城市综合管理手段、管理模式、管理理念创新。到2021年底前,基本建立“高位监督、监管分离”的管理体制,初步构建科学合理的网格体系,形成以问题发现和处置为核心的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并有效运转。二、主要任务(一)建立健全管理体制1. 完善网格化监督指挥机构。建立“高位监督、监管分离”的监督指挥机构,是推进城市数字化网格化管理高效运行的有力保证。有关县(市)区要借鉴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高新区、经开区及滇池度假区的经验和做法,以原数字化城市管理办公室为基础,组建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或明确相关部门(单位)承担网格化监督指挥的具体工作,确保有机构、有人员、有场所、有经费、有制度。各街道(乡镇)要明确专职人员负责城市数字化网格化管理工作。2. 加强网格监督员和受理员队伍建设。按照2017年4月21日《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巡查覆盖范围、巡查频度、巡查时间、网格案件数量等实际,建立规模适当的专职网格监督员和受理员队伍。建立人员招聘、培训、管理、考核和退出制度,强化人员队伍建设。网格监督员和受理员主要负责网格化管理的信息采集、问题上报 、案件受理、立案派遣、核查结案和各类专项普查工作。(二)完善信息系统和管理网格1. 开展基础数据普查更新。参照《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第2部分∶管理部件和事件》(GB/T 30428.2—2013), 开展县城建成区城市管理部件信息的普查和更新工作,逐步将其他街道(乡镇) 纳入数据普查范围,构建基础地理信息和部件信息数据库,并将数据共享至市级网格化管理系统平台。建立基础地理信息和行政区划数据更新机制,结合城市发展实际定期对基础数据进行更新,保证数据的完整性、现势性和正确性。2. 科学划分管理网格。按照《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第1部分∶单元网格》(GB/T 30428.1 一 2013)规定,划分单元网格。以单元网格为基础,以“规模适度、尊重传统、界定清晰、方便管理”为原则,以基层社区(村)为主导,结合市级标准和本区域管理实际,组织开展县城建成区管理网格划分工作,将基层存在的党建、综治、城管等各类网格进行整合,形成统一的网格体系,实现“多网合一”。3. 完善信息系统平台。加强对现有数字城管指挥中心指挥调度大屏、电脑、人工坐席等硬件设备的更新和升级,组织做好软件系统及其运行环境的维护工作,保证市、县(市)区、街道(乡镇)之间网络连通,系统正常运行。按照智慧城市总体框架和《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力发展智慧城管三年行动计划(2019一2021年)的通知》(昆政办〔2019 〕8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综合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拓展系统平台功能模块,加快推动城市管理数字化向城市综合治理智慧化升级。4. 协同推进网格化监督指挥中心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系统一体化运行。按照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有关要求, 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做好网格化监督指挥中心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系统对接、数据共享等工作,协同推进县(市)区、街道(乡镇)网格化监督指挥中心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系统一体化运行。(三)加强基层网格巡查监督1. 细化和拓展网格监督内容。参照《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第2部分∶管理部件和事件》(GB/T 30428.2一2013),在《昆明市城市网格化管理部(事)件立案、结案标准》基础上,进一步细化网格监督内容,明确立案结案标准和处置部门。制定和完善网格化管理责任清单,逐步将社会面综治维稳、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其他领域的内容纳入网格监督,持续拓展网格监督范围。2. 组织开展网格巡查监督工作。制定县(市)区级网格监督员巡查标准和规范,建立常态化的网格巡查和监督机制,按标准开展网格巡查和监督。压实网格监督员的监督职责,确保网格案件准确、真实、完整和及时。网格监督员巡查时间为每天9∶00— 17∶00;巡查重点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违法建设、户外广告、突发事件和本区域其他重点工作。有关县(市)区可根据管理实际适当提高巡查标准。(四)完善案件派遣处置机制1. 完善网格案件派遣机制。有关县(市)区要将相关责任部门和街道(乡镇)全部接入网格化管理系统,完善“受理一立案一派遣一处置一反馈一核查一结案”的闭环工作流程,畅通案件派遣渠道。按标准做好网格案件受理和立案工作,按照职能职责及时将案件派遣到责任单位或街道(乡镇)处置,提高案件派遣的精准性和问题处置的及时性。2. 建立常态化的问题处置机制。有关县(市)区相关责任部门和街道(乡镇)要安排专人专职负责网格化管理系统操作,及时受理本级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派遣的案件;建立网格案件处置机制,严格按照标准处置各类网格案件并及时反馈结果。落实值班备勤制度,在遇到突发应急事件时确保有人响应、有人处置。3. 建立疑难问题处置机制。建立网格化管理高位协调机制,定期对疑难问题进行协调办理和指挥调度,有效解决跨行业、跨部门、跨边界的问题。完善案件督办机制,对反复多发、长期不处理等问题进行督查督办并纳入考核。深化“党建引领、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将职责交叉、推诿扯皮等重点难点问题纳入“吹哨”范围,切实增强解决疑难问题的能力。4. 建立网格案件先行处置机制。研究建立无主案件先行处置机制,对存在安全隐患、经多方协调仍无法明确权属的网格化管理问题,可指定一家部门进行先行处置。在接到本级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的指派后,先行处置部门应尽快组织人员到现场处置问题,消除安全隐患。(五)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参照《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第4部分:绩效评价》(GB/T 30428.4一2016),从管理实际出发,建立网格化管理考核评价体系。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从区域评价、部门评价和岗位评价三个维度对县(市)区级责任部门、街道(乡镇)和监督员受理员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评价。创新考核结果运用方式,采取社会通报、 纳入目标考核等方式持续提升网格化管理考核权威性,全面提高城市数字化网格化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六)推进网格数据共享运用1. 推进城市综合管理数据和其他行业数据的共享。按照开放、 共享原则,促进多部门公共数据资源互联互通和开放共享,强化视频监控、交通运行、供水供气供电、防洪防涝、生命线保障等城市运行数据的综合采集和管理分析,形成综合性城市管理数据库,不断增强城市数字化网格化管理的感知、分析、服务和指挥能力 。2. 推进“数字 ”深化运用。以网格化管理系统的海量数据为基础,对各类问题进行量化统计、提取、整合分析和智能化派遣, 将“静态数据”转变为“动态信息”。及时研判分析城市综合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难点,总结特征和规律,逐步建立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的新机制。三、工作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推进城市数字化网格化管理是实现城市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力抓手。有关县(市)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采取有效措施,把城市数字化网格化管理工作抓紧抓实,持续推动数字城管向网格化管理升级。(二)加大经费保障。有关县(市)区要建立经费保障机制,统筹安排所需资金,加大对城市数字化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经费投入,确保各项工作有效开展。(三)加强督查检查。要建立健全督查检查机制,加强对城市数字化网格化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纠正和解决工作推进中出现的问题,对落实不力、不按标准推进、工作进度严重滞后的责任单位,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真正把城市数字化网格化管理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四)强化舆论宣传。要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将平面媒体、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结合,对城市数字化网格化管理中的好典型、好做法进行宣传。注重总结各部门、街道和社区的工作经验,及时总结和推广借鉴。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6月22日(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