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
政策
公告
服务商
发文单位: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布地区:云南省/昆明市
发布日期:2025-09-08
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3815”战略发展目标,促进传统制造业优化升级、先进制造业创新发展,按照《云南省磷石膏综合利用省级财政以奖代补实施方案》(云财建〔2024〕42号)有关规定,拟组织开展2025年云南省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磷石膏综合利用方向)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类别和要求
(一)支持类别
2025年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磷石膏综合利用方向)重点支持两个类别:磷石膏无害化处理及综合利用项目建设、磷石膏综合利用产品推广应用。
磷石膏综合利用方向包含的类别、支持重点以及申报条件,依据申报指南(见附件)执行。其中,磷石膏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项目奖补资金分项目审核通过和项目验收通过两次拨付,磷石膏综合利用产品推广应用利用量类采取事后奖补方式。
(二)总体要求
1.申报项目须位于云南省辖区内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云南省产业发展规划。
2.国家明确的产能过剩行业违规扩能项目,2024年发生过重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重大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纳税信用等级D级或有重大违法涉税行为的,以及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查询,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单位)所申报项目不予支持。
二、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采取“网络申报+书面申报”方式,原则于2025年10月10前完成2025年前三季度奖补资金申报,第四季度奖补资金申报顺延至2026年一季度前完成(不再另行发文)。拟按后续政策要求组织实施。书面申报材料须与网络申报材料保持一致,未按照要求进行网络申报的项目不予支持。申报程序为:
(一)项目单位申报
网络申报:项目单位可登录“阳光云财一网通”(网址:http://czt.yn.gov.cn/ygyc/)或“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220.163.9.134/),根据磷石膏综合利用方向申报指南要求上传相关材料,提交县级工信部门审核,完成网络申报。(网络技术咨询电话:13708894643、13888327451)
书面申报:项目单位须向当地县级工信部门报送3份纸质申报材料。中央驻滇企业和省属企业向所属县级工信部门申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不直接受理。
(二)县级初审
各县(市、区)级工信部门项目单位,完成申报项目书面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及合规性审查,网络审核和现场核查,并将符合条件项目的2份纸质申报材料及现场核查表(附件3)报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络申报同步提交。
(三)州(市)推荐
2025年10月15日前,各州(市)工信部门完成辖区内申报项目材料审查、网络审核(含排序)及现场抽查,经认真筛选、汇总后,将州(市)资金申请文件、2025年XX州(市)磷石膏综合利用省级资金申报汇总表(附件1)及申报文本1份(含电子版)、纸质申报材料1份提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资源综合利用处。网络申报同步提交。
(四)项目审核与资金拨付
各州(市)推荐上报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及时开展项目审核等工作,审核通过后统筹形成资金安排方案,通过阳光云财一网通或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部门网站对拟安排项目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提出资金分配方案,省财政厅下达资金。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有关部门加强协同配合,组织做好相关工作。各州(市)要主动走进企业、深入基层做好政策宣传,将申报通知及时转发有关企业(单位),并在转发文件中明确本级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切实做好政策咨询解答,指导企业做好申报工作。
(二)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各州(市)、县(市、区)工信部门对本地区所推荐的企业(单位)、项目负责,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以及装订顺序提出明确的书面审核意见,不得推荐上报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单位)、项目。
(三)按照谁申报、谁负责的原则,申报企业必须(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申报材料有关数据须做到实事求是。
(四)专项资金分配使用全过程坚持网络申报、网络公示,结果在“阳光云财一网通”平台长期公开。
(五)纸质申报材料用A4纸双面打(复)印,并按申报指南要求的顺序装订成册。
(六)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代理专项资金申报事宜,相关企业(单位)按程序自主申请申报。各级工信部门受理项目实施单位申报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
联系人及电话: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张义方 17387167363
省自然资源厅 柴正交 13619630930
省生态环境厅 张学全 13529309670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莫 飞 13888465608
省交通运输厅 李 毓 13759595298
附件:磷石膏综合利用方向申报指南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云南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5年9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磷石膏综合利用方向申报指南
2025年磷石膏综合利用主要针对磷石膏综合利用相关工作给予奖补,主要方向包含2个类别:磷石膏无害化处理及综合利用项目建设、磷石膏综合利用产品推广应用。
一、磷石膏无害化处理及综合利用项目建设
1.支持重点及申报条件。
支持2025年在建年无害化处理磷石膏和年综合利用磷石膏能力达30万吨(含)以上,且无害化项目建设总投资额(土地使用投资不计算在内)达300万元(含)以上、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总投资额(土地使用投资不计算在内)达500万元(含)以上的新、改、扩建项目。
2.申报材料要求及装订顺序。
(1)承诺书(附件6)。
(2)2025年XX州(市)磷石膏综合利用省级资金申报
汇总表(附件1)
(3)2025年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建设省级资金申报表(附件2)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投资项目的核准或备案文件复印件(建设内容必须和申报项目一致)。
(6)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7)项目单位2024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审计报告复印件。
(8)生态环境部门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复印件(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及我省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9)有新增土地的建设项目,须有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或项目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复印件。无新增土地的建设项目,须附原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租赁土地经营的,须提供有法律效力的土地租赁经营合同复印件,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10)建设项目2025年内实际投资支撑票据,需扫描上传至项目申报系统,无需报送纸质版。
二、磷石膏综合利用产品推广应用
1.支持重点及申报条件。
支持实施磷石膏进行矿坑回填类利用、磷建筑石膏建材推广、磷石膏路基材料应用等“三个工程”的主体,以磷石膏为原料生产和应用相关产品的综合利用主体。
(1)利用磷石膏生产磷建筑石膏粉、高强石膏粉、制酸联产水泥、生产石膏矿渣水泥、免烧砖等,利用磷建筑石膏粉生产建材类系列产品(包括但不仅限于系列石膏砂浆、石膏砌块、石膏条板、纸面石膏板、石膏模盒、石膏防火涂料、石膏装饰材料等),当年利用量达到5万吨(含)以上。
(2)利用磷石膏制作水泥缓凝剂(包括矿化剂、增强剂等),当年利用量达到3万吨(含)以上;在水泥生产中利用磷石膏或磷石膏水泥缓凝剂,当年利用量达到3万吨(含)以上。
(3)采购使用磷石膏建材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单个项目利用量200吨以上。
(4)经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公路)、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市政道路)认定的利用磷石膏作为路基材料(包含水稳基层材料、路基填料、路面修补材料、路基加固材料、隔音屏障等)试点示范项目,且磷石膏利用量达到1万吨(含)以上的。
(5)经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认定的利用改性磷石膏材料进行矿坑回填类利用试点示范项目,且磷石膏利用量达到10万吨(含)以上的。
2.申报材料要求及装订顺序。
(1)承诺书(附件6)。
(2)2025年XX州(市)磷石膏综合利用省级资金申报汇总表(附件1)
(3)2025年磷石膏综合利用产品推广应用省级资金申报表(附件4)。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磷石膏综合利用量核定的相应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申报企业磷石膏(或磷石膏综合利用产品)采购发票扫描件、销售发票扫描件、磷石膏消纳明细表(电子版本)、过榜单、制作水泥缓凝剂、磷石膏建材类产品检验报告(报告中应包含磷石膏掺量)、企业生产(或利用)台账(电子版本),及所利用磷石膏省内来源证明材料。
(6)申报磷石膏综合利用产品推广应用中利用改性磷石膏材料进行矿坑回填类利用试点示范项目奖补资金认定需提供如下材料:①经批准的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实施方案、工程设计;②相关主管部门组织对项目验收通过的意见书;③项目实施区域的矢量数据,以及实施前后国土变更调查矢量数据(文件格式*.shp)。坐标系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高程基准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投影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分带为3度分带;④修复后现状无人机正摄影像图(图件格式*.jpg),出图dpi优于300;⑤项目实施总结报告,报告应含项目立项审批情况、实施项目的矿山情况、修复成效评估情况等。
“经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公路)、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市政道路)认定的利用磷石膏作为路基材料(包含水稳基层材料、路基填料、路面修补材料、路基加固材料、隔音屏障等)试点示范项目”和“经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认定的利用改性磷石膏材料进行矿坑回填类利用试点示范项目”申报材料,需相关省级部门在2025年磷石膏综合利用产品推广应用省级资金申报表(附件4)中出具认定意见。
联 系 人:资源综合利用处 张义方
联系电话: 0871-63517565,17387167363
附件:1.2025年XX州(市)磷石膏综合利用省级资金申报汇总表
2.2025年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建设省级资金申报表
3.审报项目现场核查表
4.2025年磷石膏综合利用产品推广应用省级资金申报表
5.申报材料封面模板
6.承诺书点击下载
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2025年度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昆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
昆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昆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小灯塔”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关于开展昆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项目中期评估(第二批)的通知
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昆明市财政局 关于征集昆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第三批转型项目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关于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
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昆明市公安局 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昆明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