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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为你找到 285 条通知公告
2024-07
各相关单位及个人: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锚定“3815”战略发展目标,围绕“六个春城”建设,聚焦全市重点产业创新发展的需要,激发科技成果转化活力,提升全市科技成果转化水平,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我局经广泛调研、认真研究,起草了《昆明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措施(试行)》,现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7月5日至18日。请于2024年7月18日(周四)前将相关建议意见反馈至昆明市科技局。建议意见反馈需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单位意见请加盖公章后反馈,社会公众可以通过邮件、信件等方式反馈。联系人及电话:昆明市科学技术局 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 孙荔莎,0871-63136416邮箱:kjjjlckm@163.com邮寄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8号楼北楼5楼523室,650500 附件:昆明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措施(试行)昆明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7月4日友情链接
2024-07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测评暂行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405号)有关规定,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现将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4年7月3日至7月1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省发展改革委机关纪委反映。 监督电话:0871-63118519。 附件: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名单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2日
2024-07
各州(市)科技管理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管理办法》(云科规〔2020〕5号)和《云南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工作的通知》,经州(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推荐、省科技厅复核,现将“如讯信息技术(云南)有限公司”等560家2024年第二批拟备案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2日至7月8日,为期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拟备案的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均可以实名、书面形式向省科技厅反映。反映的问题需明确、具体,并提供相应事实依据。省科技厅对所反映的问题,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核查处理。 联系人及电话: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白玉,0871-63182794;李煊,0871-63161307。 附件:2024年第二批拟备案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7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07
各州(市)科技管理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按照《科技部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国科发火〔2021〕362号)要求,推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证明事项 (一)营业执照等企业注册登记证件; (二)专利证书等企业知识产权证件。 申请企业可以自主选择是否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 二、告知承诺办理流程 (一)确认按告知承诺制办理。以企业账号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后,进入“高企认定申报—告知承诺制”。仔细阅读《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适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以下简称《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确认无误后,勾选“已阅读并同意《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并点击“下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模板”。 (二)打印、签字盖章和扫描《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在线打印《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后,保存为PDF扫描件。 (三)提交《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点击“上传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复印件”,将已签字盖章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PDF扫描件上传。同时,将签字盖章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原件)按照附件2中申报材料装订顺序附于申报材料中一同报送至所在地州(市)科技管理部门。 不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的,申请企业应当按规定提供有关事项需要的证明材料。 三、工作要求 各州(市)科技管理部门要通过工作管理群、公众号等渠道公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办理指南(附件1),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方便申请企业查阅、索取或下载。做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宣传、解读,积极推行和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 附件: 1.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办理指南 2.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适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7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07
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有关金融机构: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优质中小企业银行贷款贴息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云财建〔2023〕91号)和《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申报2024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云工信中小〔2024〕16号)要求,现将2024年第一批优质中小企业银行贷款贴息资金资料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范围(一)支持对象经省级以上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认定的优质中小企业,包括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2024年新认定的优质中小企业,对认定日期后获得的新增贷款给予贴息。(具体名单见附件1)(二)支持条件1、贴息时间。本批次贴息贷款的发放时间为2024年1月1日-2024年6月30日,贴息期间为贷款实际发放日至2024年6月30日。在前期批次获得过贴息的续报贷款,累计贴息期限不能超过一年,贴息满一年的贷款本轮不再报送。2.贴息标准。每笔贷款按实际贷款金额的2%给予一年期贴息资金补助,贷款期限不足一年的按实际贷款期限计算。贴息金额以企业实际支付的利息为准,实际贷款利率低于2%的以实际利率计算贴息金额。贴息金额=本金金额*贴息天数*2%/360,若一笔贷款存在多次放款或还款的,分段计算贴息金额。3.不予支持情形。2023年以来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环境污染事件、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纳税信用等级 D级或有违法涉税行为的,以及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查询(网址:https://yn.gsxt.gov.cn/index.html),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企业项目不予支持。4.其他要求。2024年发放的贷款截至2024年6月30日贴息金额不足10000元的,累计至后续第二批报送。2024年新认定的优质中小企业,对认定日期后获得的新增贷款,后续第二批报送。同一笔贷款已享受国家或省级其他贷款贴息政策支持的原则上不再重复补助。二、组织程序(一)审核报送。7月16日前,各金融机构省级分行或地方性银行金融机构总行汇总本机构贴息材料,审核无误后统一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提交。为保证贴息资金尽早下达惠及更多优质中小企业,对超过规定时间报送的材料一律不再受理。资料提交方式:登录“阳光云财一网通”(网址:http://czt.yn.gov.cn/ygyc/)完成信息填报,并上传加盖公章的贴息资金情况报告、《云南省2024年优质中小企业贷款贴息情况汇总表》(附件2)、承诺书(附件3)、放款凭证、结息凭证、经企业签章的确认书(附件4,2023年度批次已提供过的可不再提供)等附件。如企业存在名称变更,与附件1名单不一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二)贴息终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收到各金融机构省级分行或地方性银行金融机构总行线上提交的贴息材料后,重点对以下内容进行审核:一是贷款主体是否符合名单制管理要求;二是贷款发放是否在规定时限范围内;三是贴息资金计算是否准确无误;四是其他需重点审核的内容。并根据终审结果提出贴息资金拟安排方案。(三)资金下达。按照“免申即享”的原则,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及时将终审确定的贴息资金拟安排方案提供省财政厅;省财政厅根据贴息资金拟安排方案,将贴息资金按企业归属地拨付到各州(市)财政局,各州(市)直接将贴息资金拨付相关企业。三、其他事项(一)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认真做好专项资金政策宣传及咨询解答工作,积极对接金融机构,提高政策知晓度和企业满意度。(二)各有关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贷款贴息企业要做到应报尽报,并严格按照申报通知要求逐笔审核贷款贴息材料,对贴息材料和贴息金额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进行把关。配合各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对企业提出的问题及时给予答复。联系人:张潇丹联系电话:63565381附件:1.优质中小企业名单 2.云南省2024年优质中小企业贷款贴息情况汇总表 3.承诺书 4.确认书附件下载.rar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6月29日
2024-07
各州(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有关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企业: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积极推进创新驱动乡村振兴发展,是加速乡村振兴的有效路径。为组织动员全省科技资源聚焦服务乡村振兴主战场,推进高原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云南省科技支撑乡村振兴六大行动(2021—2025年)》、2024年重点工作等要求,现将云南省2025年“乡村振兴产业关键技术集成示范”项目、科技特派团和科技特派员申报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流程 (一)网络填报 1.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可登录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116.52.249.142,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在线申报,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7月21日24:00。 2.申报类别请选择“创新引导与科技型企业培育计划”项下“乡村振兴科技专项”中对应项目。 3.没有注册信息系统账号的申报单位及参加单位,请先完成注册。 (二)推荐部门审核 申报材料由推荐部门在线审查、签署推荐意见后提交省科技厅(在线申报不需提交纸质材料)。推荐单位应切实履行职责,严格审核,在线审核时间为申报主体提交申请后3个工作日之内,审核截止时间2024年7月24日24:00。 二、申报要求 (一)所有申报单位和参与人应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申报单位应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 (二)“乡村振兴产业关键技术集成示范”项目、科技特派团、科技特派员等申报具体要求见附件。 (三)如申报单位、申报人因单位名称、身体健康状况、工作单位、社会诚信、法律责任等发生变化,请及时向省科技厅说明。 三、咨询方式 (一)业务咨询电话 1.“乡村振兴产业关键技术集成示范”项目 省农村科技服务中心:严娟,全伟,茶本平,0871-63152883(兼传真); 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吴杰,0871-63163265。 2.云南省科技特派员(团) 省农村科技服务中心:李婧媛,0871-63169621; 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杨苏,0871-63194887。 (二)申报系统技术支持 爱瑞思软件(深圳)有限公司:400-161-6289; 省科技厅信息中心:0871-63133894。 附件: 1.2025年“乡村振兴产业关键技术集成示范”项目申报工作 2.2025年云南省科技特派团选派工作 3. 2025年云南省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 4. 2025年云南省科技特派团服务需求汇总表 5. 2025年云南省科技特派员服务需求汇总表 6. 2025年云南省科技特派员选派五方协议书 7. 2025年云南省科技特派员选派对象情况汇总表 8. 各州(市)科技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07
各州(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国资委、能源局,各相关行业协会、省属企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8部门关于组织推荐绿色技术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4〕528号),为加快先进绿色技术推广应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绿色技术推广目录(2024年版)》(以下简称《推广目录》)遴选发布工作。现就做好我省绿色技术推荐事宜通知如下: 一、任务目标 以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为目标,以加快推动绿色低碳转型产业发展为重点,聚焦关键工艺流程和生产环节,择优推荐先进适用绿色技术。通过遴选发布《推广目录》,促进重点行业绿色技术创新推广,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二、推荐要求 (一)推荐范围。本次推荐技术应为节能降碳产业、环境保护产业、资源循环利用产业、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生态保护修复和利用、基础设施绿色升级领域的相关技术,具体分类参见《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2024年版)》(发改环资〔2024〕165号)。 (二)技术条件。推荐技术应具备显著的节能降碳和环境保护、资源高效利用效果,能够有效提升相关行业的绿色化水平,在行业内具有先进性、引领性和示范性,具有良好的推广价值和应用前景。推荐技术应成熟可靠,具有良好的经济适用性,在国内已有至少2个应用实例并已应用1年以上。 (三)技术持有单位条件。技术持有单位应具有良好的经营状况,无违法违规记录、未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对推荐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以专利证书为准),并获得了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技术评估报告。 三、推荐程序 (一)自愿申报。符合要求的技术持有单位,可填写《绿色技术申报表(2024年度)》(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表”)、《绿色技术推荐汇总表》(附件2),提交单位所在地的州(市)发展改革委。各州(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本级有关部门对申报表和申报材料严格把关后,报送省发展改革委,各州(市)原则上报送的绿色技术不得超过3项。持有符合要求技术的省属企业,向省发展改革委报送相关申报材料,每个省属企业报送的绿色技术不得超过2项。请于2024年7月10日前以正式文件将申报表、汇总表纸质一式3份和电子版报送省发展改革委。 (二)省级初审和推荐。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资委、省能源局对技术持有单位申报的绿色技术进行初审。根据初审情况择优推荐6项绿色技术上报国家遴选。 (三)国家复审和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汇总后的绿色技术按职责分工推送至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能源局等有关部门进行审核。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对通过部门审核的绿色技术组织开展第三方评审,确定绿色技术清单,按程序发布《推广目录》。 四、成果应用 对于列入《推广目录》的绿色技术,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全国生态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世界环境日等活动,加大宣传推广力度。鼓励有关部门、各行业协会和省属企业积极推动《推广目录》内绿色技术推广应用。对符合条件的、应用《推广目录》内绿色技术进行升级改造的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将予以积极支持。鼓励金融机构通过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碳减排支持工具等,加强对《推广目录》内绿色技术的融资支持。 五、联系方式 省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 联系人:储刚 0871-63113921 省科技厅(社会发展科技处) 联系人:高忠 0871-63138982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资源综合利用处) 联系人:张义方 0871-65317565 省自然资源厅(科技与对外合作处) 联系人:朱岚 0871-65712113 省生态环境厅(科技与财务处) 联系人:李楠 0871-64120262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科技与标准定额处) 联系人:和嘉吉 0871-64320549 云南省国资委(改革和规划发展处) 联系人:吴本林 0871-63605057 省能源局(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处) 联系人:杨明凡 0871-64885673 附件:1.绿色技术申报表(2024年度) 2.绿色技术推荐汇总表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云南省能源局 2024年6月25日
2024-07
为做好惠企强企政策宣传推广和兑现落实工作,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省级有关部门编制了《国家及云南省惠企强企政策清单(第二批)》,同时对第一批政策清单中部分兑现事项进行了信息更新。现于门户网站公开发布,欢迎广大企业查阅。附件:1.国家及云南省惠企强企政策清单(2024年第二批).xlsx
2024-06
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学普及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全社会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推动提升全民科学素质,根据《昆明市科技局关于征集2024年昆明市科普微视频大赛作品的通知》,经过专家评审会评审,现对评选出的2024年昆明市优秀科普微视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4年6月25日—2024年7月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将有关情况反馈至昆明市科技局,并提供必要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提供书面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匿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联系人:昆明市科学技术局成果处 孙荔莎。联系电话:0871-63136416。监督电话:市科学技术局机关党委,0871-63161395。 附件 :拟推荐参加 2024年全省优秀科普微视频大赛作品名单.昆明市科技局2024年6月25日友情链接
2024-06
各有关单位:按照《科技部 中央宣传部 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24年全国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国科发才〔2024〕31号)和云南省科技厅的安排部署,2024年昆明市科技活动周拟于5月下旬举行。为做好2024年昆明市科技活动周筹备工作,现广泛征集2024年昆明市科技活动周启动仪式主场展览展示项目,具体通知如下:一、 活动主题弘扬科学家精神 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二、 征集内容及要求现面向社会征集昆明市科技活动周启动仪式现场展示项目,展示项目要围绕活动主题,包括但不限于科普互动展示、科普产品展示、科技成果展示等。展示时间为启动仪式当天8:30至17:00。请各拟参展单位填写《2024年昆明市科技活动周启动仪式展示项目征集表》,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24年5月9日前将pdf版和word版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kjjjlckm@163.com。三、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房欣童联系电话:0871-63136416 附件:2024年昆明市科技活动周启动仪式展示项目征集表昆明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