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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
有关单位,各州(市)科技局: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锚定“3815”战略发展目标,大力发展资源经济、园区经济、口岸经济。省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委员会决定启动2025年度云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工作,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申报重点(一)重点领域围绕云南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的重大需求,聚焦生物医药、高原特色农业、绿色能源、数字经济、绿色铝硅等重点矿冶新材料、装备制造、生态环境等领域,精准引入高端科技人才资源,助力打赢重点产业核心关键技术攻坚战。(二)重大任务围绕云南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中着力发展实体经济,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任务要求,聚焦闯出新型工业化新路(绿电+先进制造业、节能环保、矿冶新材料);做强做优高原特色农业(种植、养殖、食品);加快健康云南建设(中医、西医);推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人工智能、信息技术)。(三)重点关注1.围绕重点产业、重点园区的科技需求,支持州(市)和龙头企业全产业链统筹谋划建设院士专家平台工作站,引入数个一流的院士专家团队共同打造平台工作站。对前期基础好、建站态度积极、资金配套到位的优先支持。2.对上一年度院士专家工作站验收评审结果为优的建站单位,继续提出建站申请的给予优先申报支持。二、申报对象符合《云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关于优化云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的通知》规定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医疗机构等。三、申报要求(一)申请建站单位应在其他省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协)工作站验收后方可申报云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二)所引进专家须为省外专家。(三)工作站由建站单位与院士专家及其科研团队自愿组建,合作协议需经院士专家签字且其所在单位签章同意后方可进行申报。(四)双方前期合作项目已获国家和省财政计划项目支持的,需提交项目立项文件、项目合同书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四、申报流程(一)网上填报1.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各项目申报单位即可组织项目负责人登录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kjgl.kjt.yn.gov.cn/egrantweb/)在线填报申报项目,并按要求上传相应附件材料。项目类别选择科技人才和平台计划下的“院士(专家)工作站”。2.本次申报在线填报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8:30至2024年12月20日18:00止。3.没有注册管理信息系统账户的申报単位(包括项目承担单位和参加单位)请先完成注册,再申报项目,申报单位均用全称。(二)推荐部门审核推荐部门根据申请建站单位网上填报信息,认真审查核实提交材料真实性,网上签署推荐意见后提交省科技厅(在线申报不需提交纸质材料)。推荐部门在线审核时间为申报单位提交项目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五、其他事项(一)请各行业科技主管部门和州(市)科技局严格按照《云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做好本单位(地区)申请建站的组织、审查、推荐工作。(二)请各项目申报单位在申报项目时,提前就单位相关政策、院士专家意见、项目自筹经费到位计划、单位项目实施具体情况等进行研判,熟悉了解科技计划项目相关政策文件要求。项目一经申报,项目基本信息、项目自筹经费等内容不可再进行更改,省科技厅将按照项目申报内容作为是否立项支持的依据。因申报单位自身原因造成项目申报内容与实际立项实施内容不符的,将影响项目后续评估、验收等。(三)对在申报认定过程中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取消其认定资格,并按规定列入科研信用记录。(四)涉密项目不通过网络申报。按保密程序向省科技厅提交有关材料。六、联系人及电话(一)业务处室省科技厅科技人才与科学普及处:冯静,0871-63130157。省科学技术院对外合作处:陈朔阳,0871-68227185。(二)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爱瑞思软件(深圳)有限公司:400-161-6289。省科技厅信息中心:0871-63133894。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2024年11月7日
2024-11
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产业强省决策部署,锚定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以高质量项目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推动新型工业化建设,拟组织开展2025年全省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一)重点领域围绕绿色硅、绿色铝、新能源电池、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绿色食品加工、特色消费品、绿色环保、石化化工等产业,以产业基础再造、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支柱产业巩固提升、县域产业链做大做强、新产业新赛道培育等项目为重点。(二)重点类别1.产业链培育重点项目。重点是围绕加快补齐产业短板,组织实施的产业链建链、强链、补链、延链,提升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的项目;产业链企业引进龙头骨干企业或核心配套企业落地项目。2.智能化升级项目。重点是利用人工智能、5G、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动传统产业智能化升级改造和“机器换工”项目。3.融合应用项目。重点是以智能、绿色、质量、资源综合利用等为重点,加速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业态新模式融合应用项目。4.先进制造业重点领域产能提升和产业升级项目。二、申报条件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建设规划、土地供应政策和市场准入条件,对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发展新质生产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助力产业链强链补链、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具有支撑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按新开工、续建、竣工投产等3类组织申报,各类项目需符合以下条件:符合投资项目开工条件,对全市及项目所在地经济发展、产业转型升级、扩大投资、节能减排、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有带动作用。(一)新开工项目。至2024年底前期工作已达到一定深度,计划于2025年动工建设,能完成2025年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二)续建项目。至2024年底已正式动工建设,尚未建成投产,2025年续建的项目。(三)竣工投产项目。2025年底前可建成投产或部分投产项目。不符合“三线一单”要求和环境保护政策、安全生产政策、节能减排政策的项目,投入产出比低的项目,多个无关联小项目打捆形成的项目;尚处于可研、规划阶段且2025年不能开工建设的项目;停工、缓建且2025年不能恢复建设的项目;以及2024年底已建成投产的项目,不在本次申报范围。三、填报形式本次项目征集按属地原则,一律由项目业主向项目所在地工信部门申报。各项目业主可从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http://gxt.yn.gov.cn/)下载申报电子表格(附件1、2、3),同时向项目所在地工信部门报送纸质和电子版。各州(市)工信局汇总申报项目后,请于2024年12月31日前将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含申报文件和项目申报表)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并将申报表Excel发送至电子邮箱。四、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各州(市)工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项目申报工作,聚焦绝对优势和比较优势产业,围绕支柱产业培育和经济新增长点打造,高标准组织报送一批推动精深加工、加快产业优化升级、提升价值链条项目。(二)认真审核。各州(市)工信主管部门要明确专门科(处)室和人员负责,落实相关人员的责任,严格按照申报要求把关,指导企业按填报要求修改完善项目申报信息,确保组织一批优质项目纳入全省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计划。(三)确保质量。各州(市)工信局要指导项目业主严格按照申报表的填报要求,据实填报各项内容和数据,确保填报质量。项目建设内容要按照填报模板,简述核心工艺技术、建设的车间生产线、购置的主要设备、主要产品的名称及产能(智能化项目应包括核心工艺技术、购置的主要智能装备及生产线、建设的管理及控制系统、实现的智能化功能、主要产品的名称及产能);要核实投资、日期等数据间的逻辑关系。2024年全省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3个100”重点项目,除缓建停建、已竣工投产项目外,全部纳入本次申报范围。联 系 人:技术创新处 刘 赓 余 平 联系电话:0871-63517564 63515791 电子邮箱:yngxwjcc@163.com附件:1.2025年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新开工项目申报表2.2025年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续建项目申报表3.2025年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竣工投产项目申报表点击下载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11月6日 (此件公开)
2024-11
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单位及企业: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十四五”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云南省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云南省“十四五”大数据中心发展规划》等文件要求,加快培育大数据产业生态,决定组织2024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主体申报主体需是云南省内从事及应用大数据应用开发相关业务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等。申报项目需为在建或已建项目,示范带动作用良好。二、申报项目范围和内容结合云南省大数据产业发展计划和实际,突出大数据在我省制造业、医疗、旅游、文化、农业、能源、交通、教育、政务等行业领域的融合应用及场景落地,突出本地化的大数据生成、采集、存储、加工、分析、服务、共享、开放、安全等环节的产品及解决方案,突出项目的鲜明特色和潜力。三、申报方式及时限(一)申报方式。申报项目主体将项目材料(纸质和电子版)报送至属地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初审后逐级上报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属企业及相关单位的申报材料直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ssc@ynitdc.com。(二)申报时限。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11月20日前将项目材料报送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11月25日前将项目申报汇总表(纸质及电子版)按优先级排序后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信息基础设施管理处1105室(电子版发送至ssc@ynitdc.com)。四、其他入选省级2024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的项目,将在推荐国家级试点示范、省级相关财政资金奖补、推广应用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联系人:王景平电话:0871-64312910(818) 附件:1.2024年云南省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202411061634407413.docx 2.2024年云南省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汇总表202411061634562641.xlsx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年11月6日
2024-10
各有关单位:今年已进入《云南省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5G应用“扬帆”云南行动计划(2022-2024年)》收官之年,为进一步鼓励5G在产业发展、信息消费和民生服务等领域的创新应用,促进发展,现组织开展云南省第三批5G融合应用标杆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领域坚持以应用促发展,立足应用先行先试,通过典型场景应用示范,推动5G创新资源汇聚,带动5G与产业深度融合,实现5G赋能产业、行业发展。支持绽放杯获奖案例及全省全行业5G+融合应用优秀案例开展申报。二、申报要求(一)申报主体。申报单位为云南省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央属、省属及其他大型企业集团依法纳税的非独立法人机构。申报单位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近三年来无严重失信、违法违规记录。鼓励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与基础电信运营商联合申报。(二)申报项目。项目实施地在云南省内。项目直接投资不低于500万元。项目应为建成或在建项目,在建项目建成时间不晚于2024年12月31日。项目实施地点覆盖5G网络,建设5G专网,在应用终端或装备上部署5G模组,规模达到100台(个)以上。同一项目只接受一次申报。(三)申报书面资料。项目资料真实有效,申报单位对提交的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项目所需资金已落实,申报单位应提供自有资金证明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银行贷款承诺。申报项目方案合理可行,技术具备先进性,5G场景应用示范效果明显,能够体现良好的应用前景,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对所在行业提质增效具有显著促进作用。围绕建设目标提出不少于5项客观可行且量化的项目绩效指标。绩效指标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指标、项目产品或服务实现的经济效益、项目产生的社会效益等。(四)申报视频材料。申报单位可提供视频材料对项目进行描述,5分钟以内。三、工作程序(一)推荐申报。申报单位自主申报,由项目所在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市)信息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发改部门组织联合进行初审。初审后,由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推荐,推荐数量不超过3个,昆明可推荐5个。省属单位以及中央驻滇企业可直接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申报,同一单位申报项目数不超过2个,省级基础电信运营商申报项目数量不超5个。2024年度绽放杯获奖案例可直接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申报。项目申报书一式两份(见附件1)、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及视频材料(如有)于2024年11月15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信息基础设施管理处(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二)评选公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省发改委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组织专家评选(评选打分标准见附件3),现场抽查后,对评选结果进行网上公示,对标杆示范项目名单予以公布。附件:1. 云南省5G融合应用标杆示范项目申报书2. 州(市)5G融合应用标杆示范项目推荐项目汇总表3. 5G融合应用标杆示范项目评分指标点击下载 (联系人: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谭木林 0871-63512745 云南省通信管理局 陈晓莹 0871-63535026云南省数据局 李海赟 0871-63119727 邮箱地址: hwkm@163.com) (此件公开)
2024-10
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确保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有足够时间和精力潜心研究所承担的项目,实现项目预期指标,全面提升科研投入绩效,省科技厅起草了《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限项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省级有关部门、各州(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和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相关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11月18日前反馈省科技厅。单位意见请加盖公章后反馈,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社会公众可通过邮件、信件等方式反馈。联系人及电话:省科技厅资源配置管理处 李长生,0871-63136739。邮箱:459015760@qq.com。邮寄地址及邮编: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542号811室,650051。 附件:1.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限项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2.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限项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2024年10月28日(此件公开发布)
2024-10
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确保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有足够时间和精力潜心研究所承担的项目,实现项目预期指标,全面提升科研投入绩效,省科技厅起草了《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限项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省级有关部门、各州(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和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相关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11月18日前反馈省科技厅。单位意见请加盖公章后反馈,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社会公众可通过邮件、信件等方式反馈。联系人及电话:省科技厅资源配置管理处 李长生,0871-63136739。邮箱:459015760@qq.com。邮寄地址及邮编: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542号811室,650051。 附件:1.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限项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2.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限项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2024年10月28日
2024-10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YNHY磋20241003n项目名称:昆明市专精特新企业专项服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万元):20最高限价:1标段:10万元;2标段:10万元。采购需求:1标段:协助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开展五华区、盘龙区、安宁市、富民县、嵩明县、宜良县、高新区、滇中新区(空港),共8个区县的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工作,采购预算10万元。2标段:协助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开展西山区、晋宁区、经开区、官渡区、呈贡区、东川区、度假区、禄劝县、石林县、阳宗海、寻甸县,共11个区县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工作,采购预算10万元。服务内容及要求:协助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分片区开展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工作。开展专精特新企业政策培训;优化昆明市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库,对标认定标准,遴选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三类重点后备企业,开展诊断服务,梳理企业短板弱项,有针对性的提供创新支持、成果转化、知识产权认证、质量提升等咨询服务,辅导企业补齐短板弱项,提升企业认定专精特新企业成功率。服务地点:昆明市行政辖区内。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二、申请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独立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本项目的承接主体;2.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承诺);2.2具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或2023年经第三方专业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提供成立期间的,不限月份),或者提供应答文件递交前六个月内(含应答文件递交当月)由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4.1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磋商前六个月内(含磋商当月)任意一个月份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时间:非填发日期),供应商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提供情况说明,依法免缴(免征)税收的提供相应证明(或说明)材料);4.2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磋商前六个月内(含磋商当月)任意一个月份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时间:非填发日期),供应商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提供情况说明,依法免缴社保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及其他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除外)。该条信息所有网页截图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当天查询,供应商填写“无需提供”; 7.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同标段的磋商(提供声明);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声明); 9.未有单位行贿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三、获取采购(磋商)文件时间:2024-10-29 09:00至2024-11-04 17:00,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昆明市西山区西福路经纬花苑小区11栋一层(云南红源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请携带以下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办理不用提供);(3)营业执照或其他证件副本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盖鲜章。以上材料齐备后到昆明市西山区西福路经纬花苑小区11栋一层(云南红源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现场购买磋商文件。售价(元):300元/份/标段四、应答文件提交提交时间:2024-11-08 13:30-14:00(北京时间)提交截止时间:2024-11-08 14:00(北京时间)地点:昆明市西山区西福路经纬花苑小区11栋一层(云南红源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2号开标室)五、开启(应答文件)时间:2024-11-08 14:00(北京时间)地点:昆明市西山区西福路经纬花苑小区11栋一层(云南红源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2号开标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开标方式:现场开标。本项目发布公告的媒介: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网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4号楼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871-63175665监督电话:0871-6396212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云南红源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昆明市西山区西福路经纬花苑小区11栋一层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871-6835291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老师电 话:0871-68352918
2024-10
有关单位:根据《云南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建设实施办法》(云科规〔2023〕2号)规定,在企业申请的基础上,经过组织推荐、资格审查、厅务会议审定、公示等规范的工作程序,现将众科生物技术(云南)有限公司等1496户入库企业名单(附件)予以印发。请各州(市)科技管理部门按照《云南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建设实施办法》规定,进一步加强对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内企业的动态管理,对不符合入库条件的企业及时报请取消其培育库企业资格,健全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体系,促进培育企业加快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 附件:云南省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名单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2024年10月24日(此件公开发布)
2024-10
根据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需要,有关单位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部服务型制造标准化工作组的筹建方案。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将筹建方案予以公示,截止日期为2024年11月21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将意见反馈至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电子邮件发送至KJBZ@miit.gov.cn(邮件主题注明:工业和信息化部服务型制造标准化工作组筹建方案公示反馈)。联系电话:010-68205261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服务型制造标准化工作组筹建方案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2024年10月21日
2024-10
有关单位: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指引》(国科火字〔2022〕67号)等有关规定,经企业自主评价、州(市)评价机构审核等程序,现将云南省2024年第4批295家拟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4年10月21日至11月1日, 公示期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省科技厅书面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实名并附联系方式。超出公示期的异议将不予受理。联系人及电话:张涛,0871-63133814。联系地址:昆明市北京路542号,邮编:650051。 附件:云南省2024年第4批拟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2024年10月21日